《风起云涌,我自巍然不动》
第49节

作者: 山东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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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圆满结束,与会者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个个红光满面的,唯一的缺憾是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议结束后的第一件事,自然就是吃了,这是官场上的流程,江枫他们也未能免俗,谁让肚子老叫唤。
  三个人没跑到酒店去,就在永久集团大门外一个路边摊坐了下来,这个小摊比较干净,据凌霜玉说好像是才开张的,以为好像没见过这个摊子。
  摊主是一对比较年轻的夫妻,女人还挺着一个肚子。
  男摊主二十四五岁的年纪,从走路的风格看好像在部队呆过。
  可能是才开张的缘故,摊子上没有一个人,江枫他们算是这个小摊今晚的头一批客人。
  永久集团夜班的工人要到十点才下班,现在离下班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闫雨涵一落座就大声地吆喝开了:“老板!有什么好得海鲜烤几盘上来,肚子都饿瘪了。”
  男摊主一看来了生意,手脚就飞速地运转起来,片刻之间就给闫雨涵端上两盘烤好的海鲜。
  闫雨涵也不推让,自顾自地大吃起来,还不忘扔给江枫一个得意的鬼脸。
  “你吃什么?”凌霜玉微笑着问江枫。
  “我吃肉,我对海鲜不感冒。”这是实话,别看江枫也是在海边长大的,但他对海鲜还真没什么兴趣,除了鲜以外没任何滋味,他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海鲜。
  “你不喜欢海鲜,那就烤肉吧。”
  闫雨涵一听眼睛立刻贼亮起来:“老板!给这位帅锅烤十串毛蛋上来。”
  毛蛋就是里面有小鸡的鸡蛋,母鸡抱窝的时候里面的小鸡还没破壳就死的鸡蛋。
  江枫就开始翻白眼:“闫老板,我不喜欢海鲜,可也没说喜欢毛蛋呀,你这是故意恶心我,你这老板当得一点不合格。”

  闫雨涵已经对着一串烤鱿鱼龇牙咧嘴,嘴里含糊不清地说:“反正你也从来没当我是老板。”
  江枫烤了十几串羊肉,两瓶啤酒。
  三个人开始安静地吃了起来。
  凌霜玉的吃法近乎于美声,斯斯文文。

  闫雨涵的吃法就通俗多了,简直是风卷残云。
  江枫看看凌霜玉的吃法,再看看闫雨涵的吃相,这顿饭就感觉饱了。
  男摊主凑过来问江枫:“还合口味吗?”
  江枫点头,然后指着两位美女说:“你得问问她们,今晚是她们掏钱,她们合口味才行。”
  凌霜玉笑而不语,闫雨涵不干了:“喂!你是不是男人?”
  江枫赶紧说:“一半了。”
  闫雨涵拿起一支竹签:“我扎死你!”
  江枫一指身边的凳子:“来大哥,坐下喝一杯。”
  摊主赶紧摆手:“不了不了。”
  “没事儿,保证不少你一分钱,这两女人贼有钱,我一人喝酒也腻没意思,来喝瓶。”说完就啪地打开一瓶递到摊主手里。
  摊主没有吃东西,只是坐在江枫身边陪江枫喝酒。
  “大哥!看你走路的姿势以前当过兵?”
  摊主眼睛刷地就亮了:“兄弟你也当过兵?”
  “我?当初我报名去来着,人家不要我。”
  “为啥?”
  “我身体不合格,刚才你也听到了,我是一半儿男人。”
  “噗!”闫雨涵嘴里的一块什么东西喷了出来,正好喷到江枫的脸上。
  江枫从脸上把那东西拿下来,不动声色地说了一句:“就算被美女亲了一口。”
  闫雨涵正在笑,一听这话猛地笑不出来了,噎得眼睛都快飞出来了。

  凌霜玉已经笑得不行了。
  “咱们接着说,大哥你贵姓?”
  “免贵姓梁,梁栋。”
  梁栋十八岁当兵,前前后后当了六年的兵,去年复员回乡和未婚妻结婚。

  梁栋当什么兵他没说,江枫也就没问。
  结婚花光了梁栋当兵的所有积蓄,又没找到相应的工作,只好和怀孕的妻子摆了小摊维持生计。
  江枫正要说什么的时候,就见远处五六个人晃晃荡荡地走了过来,径直来到烧烤摊前。
  这是五个青年,有三个光着膀子的两个穿短袖的,从他们身上纹得那各种张牙舞爪的动物来看,就是些小混混。
  江枫一阵头疼,电视里那些狗血的剧情今天被自己碰到了。
  剧情一定是这样的,这些小混混估计不是来收保护费就是来吃白食的,然后就是冲突,最后大打出手。
  这时如果有一个英雄人物出现剧情就完美了。

  咦?我弄不好就是那个英雄人物,卧了个槽的,这咋还入戏了!
  几个混混的智商明显高过某人,他们不是来收保护费的,也不是吃白食的,而是把这两种因素巧妙地柔和在了一起,他们是先吃白食再收保护费。
  很快,那几个混混就要是一桌子的吃食。
  十多分钟后,一个剃着莫西干发式,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的家伙开口了:“老板!过来!”
  梁栋颠颠地跑了过去:“各位大哥,有什么吩咐?”

  “你在这儿摆摊主,拜过码头没有?”
  梁栋一脸的笑容:“码头?什么码头?”
  莫西干扔掉手里的鸡头,一拍桌子:“知道这里是谁得地盘吗?”
  “看样子要出事儿,我们走吧!”凌霜玉小声地问。
  江枫摇头:“我替你们省钱,不知两位美女会不会感谢我呀?”
  凌霜玉笑不出声。
  闫雨涵不放过任何一个调戏江枫的机会,她换上一脸的媚笑:“这位小哥,你想让姐姐我怎么感谢你呀!你看以身相许怎么样?”
  江枫拍手表示赞同:“这个可以考虑。”

  “考虑你个头!”
  “其实你就是以身相许也没什么损失,我是半个男人你怕啥。”
  “半个男人你也休想。”
  一个小混混拎着酒瓶来到江枫这桌,一点不客气地就坐在凌霜玉和闫雨涵中间。
  “两位美女,陪哥们喝一杯!”
  凌霜玉脸上现出不快,而闫雨涵则已经表示厌恶了。
  “马上给我滚蛋!”

  酒这个东西其实不是什么好东西,它既能麻丨醉丨人们的神经还会麻丨醉丨人们的眼睛。
  这个混混在几分钟的时候里就干了三瓶啤酒,连神经带眼睛已经是月朦胧鸟朦胧了。
  现在他酒精上头。
  酒精上头这很正常,但**也跟着酒精上头这就是缺揍了,再加上个被麻丨醉丨的眼睛这就是找死了。
  如果这个混混能听懂国语并能理解的话,他一定会活得很好,可惜这家伙估计小学三年就不念了,一个滚蛋他竟然没理解明白。
  他不但没滚蛋反而还凑到闫雨涵的面前,竟然伸手想摸闫雨涵的喜马拉雅山。
  妈的老子还没捞着摸呢!
  某人刚才还在嫉妒,可下一刻他就张大了嘴巴,眼睛已经变成圆的了,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因为他看到了吃惊的一幕。
  闫雨涵一把拽住混混的头发,扑通一声就砸在了桌子上。

  看的江枫心都一哆嗦,脸和桌子比硬度,脸永远是吃亏的那一个。
  合该这小子倒霉,其余的混混几乎都剪个平头,那位莫西干都算长的了,他可倒好留个长发,就像那些装比的摇滚歌手,这不找倒霉吗!
  桌子上的海鲜被这一砸竟然都活了,齐刷刷飞起一尺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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