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记》
第11节

作者: 纳兰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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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介绍陶陶,必须先介绍另外一个男人,他叫林森。
  10年前,我大学刚刚毕业,进了外办,不过不是给外宾当翻译,才20出头的毛孩,不够那格,我的工作,就是呆在办公室里看各种资料表格。那时候出国还算比较重大的一件事,出去的大多是各单位里的头头脑脑,需要有人审查这些资料,我在外办干的就是这活。
  林森是我的同事,比我大7岁,在机关里他是算顺利的那种人,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正科。当然这也意味着他比较会做人,能左右逢源的那种。

  刚进单位,林森就追我。在大学毕业前,我的情史里真的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来晒,一来我父母是小城市里的中学老师,教育方法生活环境很传统,我被洗脑成一个不懂叛逆的乖学生。二来大学的外语学院里实在是女多男少,有限的几名男生在女生群里也越来越娘娘腔,没让人眼前一亮的白马王子。三是就当时整体氛围来说,女生没现在80后的大学生这样充满危机感。还在大学里就打征婚广告找婆家的,那时候没听说过,像我这样没情史的毕业生虽然心中有些失落但在并没有被公然歧视的感觉。
  所以毕业后我被他一追就中。
  林森有个低他两届的学弟叫大雷,他们同初中同高中同大学而且同系同专业,在北外读大学时林森很照顾他,后来林森到杭州的外办工作,而大雷继续读研。3年后大雷到杭州的大学,于是这对哥们又碰到了一起。
  那段时光确实可以说是最无忧无虑的。我是林森的女朋友,陶陶是大雷的女朋友,大家都处地很愉快,4个人几乎每个周末都是在一起玩乐。那时杭州最流行的是打双扣,一种双人联手争上游的游戏,在植物园里的草地上,或者西湖边的露天茶座,我们可以打上整整一天。至今我还记着每次外出游玩前与陶陶去超市购物的情景,有几样东西是必买的:啤酒鸭,椰丝面包,画梅,一次性台布和西湖听装啤酒。去公园后的一个经典动作就是扬手铺开塑料台布,4罐啤酒压住四个角,然后大家围坐中间抖出各种吃食和扑克:快活的一天就此开始了。若是秋天的午后,一人一罐啤酒下肚,躺在台布上闭目养神片刻,阳光下的桂花香味更会让人感觉醉意的幸福。
  若一切顺利,我想我的生活也就会这样继续下去。我会满足这一些的。

  可惜不是。
  我与林森的谈恋爱在某个日子前顺利地有点不象话,而过了那临界时间后就什么都变了。
  一切缘于他的母亲,一个守寡多年的妇女,一位刻板固执的小学老师。
  林森带我去见他妈妈。事前就知道他妈妈是个寡妇,辛苦一人带大了他,想来要讨得她的欢心需要时间和智慧,所以有些心理准备。但没想到我是如此失败。
  初次见面,我记得是带了当时刚流行的保暖内衣,想,女儿是妈贴心的小棉袄,我就先当半个准女儿吧。

  她收下礼物,然后还了我礼物,是一双有点过时的黑色皮鞋,我推辞一下就接受了,说了不少感谢话。
  她说要去菜场买点菜,让我跟她一道去。我说了一句:我们请阿姨去饭店吃饭吧,阿姨就不用忙了。
  她立即回了一句:那还不是用林森的钱!
  买了菜回来,林森和我进厨房帮她,她哄她儿子出去,说厨房不是男人呆的地方。我明白她的话,若与她儿子结婚,厨房里的事情看来要我多担待了。还好,我对厨房有天生的亲切感,烧菜是我的最大爱好之一。我适时地把我的意思表达给了她。她听了,脸色很明朗。
  吃饭时候,林森给我搛菜,她给儿子搛菜。她一边吃一边说:今天你们到我这里来,我来招待你们,以后我去你们那,你们也要这样招待我啊。她儿子陪着笑说,妈,我们杭州的家不也就是您的家吗!

  因为记忆有点久远,其他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但关于那次见面的总体印象深刻:感觉他妈妈不好惹,而我的男朋友在他妈妈面前比较小心。对了记起来了,吃饭时候她妈问了我的生日,阴历阳历,还有生辰时刻。
  回到家里,向我妈妈电话汇报进展,我妈有点担心,说多年寡居的女人在心态上很容易把儿子的媳妇当作敌人。她让我关心好林森,并且让他在一个问题上一定要有个底线:宁可每年多回家几趟看望老人,也不能让她妈来杭州与我们同住。
  但我妈的计谋根本派不上用场。一周之后,林森找到我,脸色憔悴,很困难地开口说,他妈妈去算了命,说我们两人生辰八字不对,我命硬,克他妈。我们必须分手,不然他就没有她这个妈!
  我听得目瞪口呆。这是什么年代,他妈妈生活的地方好歹也是城镇,县城所在地,更何况他妈妈还是一名教员呢!
  林森神情痛苦,说做了他妈一周的思想工作,但她就是铁了心,最后是八字通牒:有我没她,有她没我。

  震惊之后我倒是释然了,能在结婚前发现这些问题总比结婚后再争吵不休那实在是好多了,何况,他妈有这个心结后,就算找些亲友勉强说通了她,结婚后怕也是很不自在的。一旦生活中出个什么意外的,罪魁祸首肯定就是我,这我哪能吃得消啊?
  于是,我们的恋爱关系到此结束。
  再见了,我的第一段情史;
  再见了,很多与林森在一起的亲密往事;
  再见了,公园桂花树下快乐的四人帮日子。

  后来,我决定离开外办。就是,每天都要与一个差点成为老公的男人有工作交往,怎么也有些尴尬吧。我们同丨居丨过半年,我们曾把对方的身体透视得清清楚楚,什么瑕疵什么优点都在我们的舌尖下亲吻过。我感觉我再穿得衣冠楚楚,在他面前都犹如透明人!我想活得自在一些,而且,外办那整天与材料打交道的日子我也有点烦厌了,那就换地方吧,于是我决定考研。
  再后来,林森与另一个女孩子谈了恋爱,是他妈妈所在的学校校长牵的红线,似乎也是做文职工作的。以后关于林森的零零碎碎的信息,都是陶陶透露给我的。自他与那女孩结婚后,我们就再没有见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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