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经历或听说的鬼话事儿》
第10节

作者: 鼎湖听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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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6-11-17 10:53:00
  第二篇 乌鸦的传说(续二十六)
  当然,他们都是淘金者,都以赌命这种最高级别的人生赌博,与命运抗争,所以便有了某种可以类比的共通点。
  其实,在这经常性地风刀霜剑的世上,谁人又不是一次次地用命来赌博呢?每一天都走在回去的路上,除了用贱命作赌注,最后也只剩下送葬的琐呐声和一抔黄土了。
  那天早上,挖金人就敏锐地发现了淘金营地附近的低树上有乌鸦的聒噪声,当然却不能把乌鸦的呱呱声作为罢工的理据,这多少有点强词夺理,所以也只能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出工而已,养家糊口要紧。
  夕阳西下、百鸟归林的时候,却是渡鸦点点,哀号不已。
  据说乌鸦是凶鸟界最聪明的动物,它们的不经意出现,本身就预示着不祥事的发生,几乎是百发百中,何况其时正处于百鬼涌动的七月十四中元节的前夕呢。
  中元节是本土的一种仅次于春节的大节,虽然是给鬼做节,除了祭祀烧纸敬鬼神之外,却也有喝酒聚会探亲之人伦要求,两界通行不误,所以对鬼之恐惧也淡化了不少。
  日期:2016-11-17 15:50:00

  第二篇 乌鸦的传说(续二十七)
  此时,天色向晚,很多同伴陆续抽身离去。
  刚来金矿不久的小森却在临收工时洗到了一粒几十克重的金子,相当于他以前做了十多天洗金工的总和。
  这一激动,便忘乎所以地在水中到处狂呼乱跑,随着一声炮响,突然从山上滚下了一块巨石,正好把处于河冲低洼地的小森压扁,只剩下手脚露在外面。
  当同伴们反应过来时,小森早已窒息死掉,手脚没有任何反应。
  此时,甚至有眼尖的乌鸦俯冲下来啄食他的手脚。
  这样的一种惊天动地又干脆利落的死法,工友们还是第一次见过。估计是附近用山炮开山石的余震,把半山腰上的巨石给震下来也未可知,或者这山石处于危险状态很久了,自动滚下也有可能,总之就是倒霉的小森在劫难逃。
  还是那句老话,阎王叫你三更死,不会留你到五更。
  日期:2016-11-18 11:50:00
  第二篇 乌鸦的传说(续二十八)
  这就是小森的死,那种千钧一发、天崩地裂的“石决”瞬间。乌鸦早已拉响警报,只是没有点名是谁而已。
  我相信在那一瞬间,一个涉世未深又遭遇人生重挫、家里输得丨内丨裤都没又极需要人生翻盘机会的大男孩,有点欣喜若狂地沉浸在收获“重金”的莽撞嬉戏中,甚至连对面迎来巨石逆袭都可能没来得及细想,就这样安然地进入了天堂。
  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是不幸,是解脱?是喜抑或是悲?似乎没人能清楚界定,当人生糟得不能再糟的时候,生亦何欢,死亦何悲?
  死者已矣,甚至没有一声痛苦的呻*,苦的是活着的人。
  一边是破产的父亲,一边是死去的儿子,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叫做“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窘迫,那么请自觉对照小森的人生际遇。
  因为即使是死于非命,还是在工作期间,苛刻又唯利是图的金老板甚至想一毛不拔,包括对小森后事的不闻不问。  
  日期:2016-11-18 16:06:00
  第二篇 乌鸦的传说(续二十九)
  因为小森是在偏离工作地点的地方遇难,而且算是不可抗力致死,虽然还在工作时间内,但为了省钱的老板,却极力否认小森属于工伤范畴,甚至不想对还被大石头压住的小森组织人力进行妥善处理,包括后事料理。
  那么大的石头压着,看着小森手脚僵硬冰凉、全无声息,料已死亡,工友们又不敢擅自推走大石,老板本来就对书生气十足来了很久也没多少斩获的小森不耐烦,这下居然还出了人命,不吉利的很,更是没有好气,懒得理会。
  看到惊鸦阵阵,夜色渐浓,小森同村人察觉势头不对,要是不能及时处理尸体,估计到了第二天,就死无全尸了,立即飞车赶回不算是太远的村中知会小森父亲,同时召集全村青壮年去矿上交涉。
  听到如此震惊消息,连以前与小森父亲因地皮生意起嫌隙的一壮汉,都带头直奔矿区。
  那晚的小矿区异常喧嚣,火把把四周的山林都映照如白昼,有如陈胜、吴广起义的激情汹涌。  
  日期:2016-11-19 12:50:00
  第二篇 乌鸦的传说(续三十)
  看到如此人马猎猎,金老板霎时也傻了眼。

  当看到县上前首富余威还在地站在那里(所谓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有一定道理,至少在某种潜在气势上是这样),金老板也为自己胡搅蛮缠的苛刻立马脸红。
  不管小森是怎样死的,细节不是太重要,最重要的是小森是你雇佣的员工,而且在工作时间里死去,即使以人道主义立场来考量,这必要的救死扶伤,还是要履行的。
  不然都是诡辩,用无关痛痒的细节搪塞。
  打个不大恰当的比方说,东施未必比西施丑,比如东施后脚跟的某块皮肤可能比西施的美比西施的光滑,这就是打横来说,诡辩也 。
  何况,小森父亲大红大紫的时候,还曾给金老板实际的好处,就一条乡间简易公路的建设权,就让他的钱包涨成猪头。这反转猪肚不认人,更是一种忘恩负义(虽然此前他不知小森是谁)。
  最后,小森的后事办得很顺手,抚恤金给了,外加丧葬费,一样不少。金老板此时也不含糊,大方得令人生疑。
  小森由此也免受了被嗜肉乌鸦啄食死无全尸的厄运。
  日期:2016-11-19 14:48:00

  第二篇 乌鸦的传说(续三十一)
  在梦中,我曾不止一次地梦见死去的小森。
  只是,当小森面目可疑地出现时,基本上梦便嘎然而止,因为每到此时我就会全身哆嗦,继而惊醒,直冒冷汗。
  而每每想起小森那模糊而令人疑惑的脸,我就会在黑夜时心悸不已。
  我相信那一定是小森心有不甘,所以托梦向我哀求。
  小森死时也才20岁,聪明伶俐的他一定有很多未曾完成的野心,他的某些同学后来上了清北等名校,后来又留学美加或伦敦,以他那酷爱读书的“学霸”性格,是该有多少不能完成的人生抱负啊。
  小森是我的同门师弟兼族弟,我们曾好得互换衣服穿。就在中学时代,他就是“万人迷”式的富二代,很多的美女跟班。
  所以,有时候在官场混得很是郁闷的我出来跳舞,很多美女舞伴都是他过手的,十分的爽快。
  曾经上世纪九十年代,小县城非常流行跳交际舞。红男绿女“恰恰”一番甚是惬意,且很多是露天舞场,人潮汹涌,摩肩接踵的,惹得一些偶尔来小县城公干的鬼佬,都忍不住下场狂跳踢踏舞,绝对不亚于现在大行其道的大妈狂跳广场舞。
  日期:2016-11-19 18:44:00
  第二篇 乌鸦的传说(续三十二)
  应该说我和死鬼小森曾有过十分快乐和幸福的光辉岁月。
  那时候,我是县城官员,而他是县中学霸,整天玩儿不用功也是考满分的传奇学生。曾经我和他都是叛逆青少年,很喜欢香港七、八十年代曾十分流行的长头毛、喇叭裤的派头(看谭校长、B哥哥温拿时代歌手的行头就一目了然,当然这种风气传到我们那穷乡僻壤的时候已经很迟了),以至于因为这种“二流子”的打扮,我曾被传开除出了干部队伍,连小森给我介绍的另一建筑大老板的漂亮女儿,也认为我是不折不扣的“街边仔”(捞偏门的流氓),一点没有人民公仆的风采,并由此善意地拒绝做我的女朋友。

  可见,先入为主的那些陈腐观念,是如何让人们脑子僵化,还自以为代表了正义。
  当然,我们县虽然是一个山区贫困县,但却是一个福地。
  即使财政比较穷,有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能及时发放,但由于是传统资源县,民间还是相当富有,藏富于民是也。
  那些到非洲发了大财的金老板的别墅,和深圳等一线城市的阔老板绝对可以比美,甚至传说中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才有的金制马桶,他们也照本宣科,奢侈得不像村夫野老,倒像是财经皇帝,有钱就是任性啊。
  而且,由于山青水秀,原生态一直保护得很好,是典型的长寿之乡,加上地灵人杰(当然很多地方都人杰地灵),曾出过国级干部(由于可以预见的原因后来跨了)和省级十大富豪,所以还是浪得了一点虚名,可能也是地理风水佳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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