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总会有实现的一天》
第13节

作者: 招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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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军三十下的年龄,个头不是很高,皮肤有些黝黑,长得却是极为剽悍。
  “守一啊,胡队长说得不错,你年纪轻轻,是得要吃饱才行。好好努力,大嫂看好你。”王大嫂跟着说了一句。
  从她的角度来说,自然希望能多做一笔生意。而且,她的话说得也不错。
  时间不长,王大嫂端着一碗粥,还有一只盘子走了过来。
  盘子里面,自然是除了一碗稀饭以外,多装了两根油条、一只茶叶蛋和咸菜。

  “军哥,王大嫂,我听你们的。”李守一索性不再说话,低下头来大口吃喝起来。
  油条和茶叶蛋已经送到了跟前,再要推辞那是矫情。
  吃好之后,李守一推着自行车来到了保安值班室。
  放在往日,他会和其他保安一起,跟在胡队长的后面进行拳击训练。

  今天不同,他的脑海之还在回想着昨天晚的事。
  华明之,华佗的子孙,身怀‘五禽戏’和《青囊经》,这可都是骇人听闻的事情。
  还有华大爷让自己喝的那口酒,绝对是非同凡响,闻所未闻。如果真要传了出去,绝对会轰动天下。
  想到这儿,他突然发现自己疏忽了一件大事。
  不管是‘五禽戏’,还是《青囊经》,都能证明华明之确实是华佗的后人。
  凭着华大爷给自己服下的那颗药丸,也能证明华大爷身怀高深医术。

  自己的第一梦想是什么?不是想要碰一个名医,想要请人家帮助出手,让父母亲早日恢复健康吗?
  昨天晚,为什么不求华大爷出手,为什么不求华大爷帮助治好父母亲的病呢?
  “笨,真笨!简直是笨得不可救药。”李守一骂了自己一声。
  眼见名医出现在自己的身旁,却失之交臂。想到这样的事情,李守一越想越悔,悔得用手捶打起自己的脑袋。
  “守一,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在李守一悔恨不迭的时候,胡军出现在他的身边。
  “没,没什么事,军哥,你坐。”李守一连忙站起身来。
  昨晚的际遇说给别人听,实在是有点不可思议。因为这样的缘故,他选择了沉默。
  胡军没有坐下,只是盯在李守一的脸瞟了几眼。他的心有所疑惑,却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表情。
  他转而询问道:“守一,今天不参加操练,连歌声都听不到,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是差钱用吗?大哥多的没有,三千两千还能拿得出来。”
  听人说过,胡军是在部队惹了麻烦,才被迫转业回了家乡。因为这样的缘故,所得到的转业费也不是很多。
  出事之后,妻子又闹着离婚,分去了一笔财产。
  胡军的家,还有两个老人和一个孩子。能一口说出这么多的数字,已经是一笔很大的款子了。
  “军哥,真的是没有什么事。昨天我才学了一套针炙的手法,还没有悟得透,坐在这儿参详哩。”
  听到胡军的询问,李守一无话可说,无法解释自己在这儿痴坐的原因,只得随意搪塞了一句。
  得知是学到针灸知识的原因,胡军也放下心来。他在李守一的肩头按了一下,算是一种鼓励。
  接着,他又叮嘱说:“既然是这样,那我不打扰你啰。记住,要是有什么麻烦的话,一定要告诉大哥。不然的话,我可要跟你急。”

  “知道,知道。”李守一连连点头道。
  胡军走后,他也不再为昨天晚的事而后悔。与其做那些无用的事,不如把昨天晚学到的知识好好消化消化。
  说不定哩,昨天学到的知识当,有能够治疗父母亲伤痛的知识哩。
  想通这样的道理,他从值班室的办公桌下面取出一只小南瓜。
  这只南瓜面,早已经戳满了针眼。不用说,这都是李守一的杰作。
  未曾动针之前,坐在办公桌前的李守一,一动也不动。先在头脑进行回忆,逐一浮现出了华明之昨晚说的“凤凰三点头”。
  说起来,“凤凰三点头”只是一种泡茶的手法,寓意三鞠躬,表达主人对客人有敬意善心,因此手法柔和,不宜刚烈。
  水注三次冲击茶汤,才能更多激发茶性。
  要想真正的泡好茶,必须做到心神合一,才能将茶道达到最佳状态。

  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轻提手腕,手肘与手腕平,便能使手腕柔软有余地。
  所谓水声三响三轻、水线三粗三细、水流三高三低、壶流三起三落,这一切都是靠柔软手腕来完成。
  至于手腕柔软之还需有控制力,才能达到同响同轻、同粗同细、同高同低、同起同落,从而显示手法精到。
  最终结果,才会看到每碗茶汤完全一致。
  同样说的是‘凤凰三点头’,到了华明之的传授之,则又是另外一种意思。
  “凤凰三点头”对医家来说,则是三招手法,隐喻了各种不同的手法。
  每招之又分为九式,合起来算,是27式。

  所有各式,都要用柔软的手腕之力来控制银针,从各个不同角度插到穴位之。
  要想做到这一点,一根针是肯定不行。如果要想达到合格水平,得九针同施。
  到了较高境界的时候,则是需要27针,如天女散花一般同时落到病人的穴位。
  功夫到了极致的时候,还能施展出108针。

  想到那种最高境界的时候,虽说是没有喝酒,李守一还是觉得自己有些醉了。脸庞,浮现出一片酡红。
  要是有了那么高的技法,再加华大爷传授的那些知识,治疗父母病情的事情,也大有希望。
  想到美好的情景,李守一觉得自己的心在颤抖。
  他平息了一下自己的呼吸,这才缓缓的伸出手来。很快,有一根银针出现在他的手。
  略一思索,直接在南瓜刺了起来。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李思一觉得今天的自己灵智大开。
  只要头脑有所思索,手也同步做了起来。不但做得快,而且刺得准。
  时间不长,将27式都给练习了一遍。再做一遍之后,他又给自己加了一根针。
  几次反复之后,也逐渐开始熟练起来。
  真正碰困难,是他用第三根针的时候,怎么做也是无法兼顾。他忙得满头大汗,还是做不好。

  李守一有个特点,那是做不好的事情,绝对不会强行去做。
  此时的他,放下手银针,抬起头来朝着值班室窗外看去。
  在这小区之,也和整个社会一样,总是有人会在忙碌的进进出出,大家都在为生活而奔波。
  正好,在李守一抬起目光时,有一个头戴鸭舌帽的年人,开了一辆电瓶车从值班室门前经过。
  值班室的门敞开着,对方看都不看一眼,低着个脑袋直接穿了过去。

  这样的情形,也算不有什么怪的地方。社会节奏加快以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样也减少了好多情分。
  经历过家庭巨变的李守一,更是看多了这种人情淡漠的情形,自然不会把刚才那人的做法放在心。
  在李守一收回目光的时候,鼻子里突然嗅到一股味道。他感觉到似乎有些不对,又用力嗅了一下
  这一嗅,李守一口轻‘咦’一声,忽地一下站立起来,重新朝着刚才行过的那人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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