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有莫名其妙就喜当爹的么,我特么又没干过那种坏事儿》
第52节

作者: 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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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应该找回他的,可一切,却都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
  我只是个普通人,被形势推着走,莫名其妙的经历了一场诡异恐怖的旅程,庆幸的,我活了了下来。
  普通人就只能办普通人的事情,尽自己普通人的本分和努力。

  我去猎户的家里,看到那满眼狼藉,想到在这里发生的那种可怕事件,心里唏嘘不已。又去那房子后面的小木屋,我回来了,我说过我会回来的,我找到翠翠和他爹的尸体。然后,我们掩埋了这对可怜的父女。
  我跟谢必安说起翠翠的事,心里感慨,翠翠这女孩儿死的挺可惜的,又那么惨烈,我就拜托谢必安能不能通融一下,帮着照料她和她父亲。
  “能不能找到他们的魂魄,照顾他们?”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恳求谢必安,不知道自己的要求是否过分,会因此而触怒谢必安。他是无常,顶着那么一个威名,而且看起来也总是不开心的那么一张脸。
  但这是我能够为翠翠做的,我应该努力试试。

  “这一世惨遭横祸,因果循环,也算抵消了他们的业障。”
  我立刻听出了他口气的松动,急忙确认,“下一世,能不能安排她去做白富美。”
  我觉得我必须给她确定下来。
  谢必安转头看了我一眼,说不上是瞪我,但那脸真心不怎么和善。
  不过他从来都冷漠的那种表情。我觉得这也合乎情理,上千年的时间,整天和生死打交道,估计什么也都看淡了。
  “投胎为人这种事情,不是你和我能决定的。”他这么说,不过却又点了点头道,“不过她的情况,应该差不多吧。”
  我变得有些开心,心头也一阵轻松。
  但立刻,心里又不免生出一阵怅惘。翠翠这女孩子很好,乖巧朴实,长的也漂亮,如今两世为人,我再也见不过她了。
  这世界上,你和很多人都只能是短暂的缘分。
  有过开心的日子,在你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然后忽然各奔东西,以后的日子再也不能见面。别说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就算是儿时的玩伴,学校里的同学,公司里的同事,绝大多数而言,最后总会分别,然后各奔东西。
  人和大多数人的缘分,其实是很浅薄的。所以要抓紧,特别是,要抓紧身边那些亲近你的人。
  我们一家四口回到县城的家里,我在我父母家里住了一晚。

  第二天,我就打算回去公司所在的城市上班。小虫子跟我一起走。我妈觉得我平时上班还要带着个孩子很不方便。
  我带着小鬼丫头出家门,分别的时候,她还在跟我叨叨个不停。
  “这叫什么事儿啊。你还没结婚呢,除了上班还得养个孩子。你养的活她么,你能把你自己养活了我就烧高香了。我看你还是把她留下来给我们带,反正我们也有时间。”
  我们那儿县城里很多父母都给子女带小孩儿,好像是一种风气了。我爸妈也都喜欢小孩子,所以也不能说他们没有点儿自私的小想法。可我也稀罕啊,我觉得带着小萝莉挺好玩儿的。我以前养过小狗的,照料的也挺好。而且,我看得出来,小鬼丫头依恋我。
  我妈说这种话的时候,她就在旁边。
  小丫头心思敏锐,没说话呢,就往我身后边儿躲。

  “我养不活再给您送来!”我有点儿不耐烦了。
  “怎么跟你妈说话呢!”我妈跟我急了,她也就跟我有能耐,“这养孩子能是,试试再说的啊,你以为养狗养猫呢。”
  我妈一着急,我就怂了。
  可我爸这人开通,劝我妈,“你要是真想他们俩了,你就去看看,到时候我陪着你一起去。你说你跟孩子呕什么气啊。”
  “我就是担心他过的不好。你没看过他住的地方,跟狗窝似的。一个人也就凑合了,这俩人了可怎么办啊。”
  我心说妈哎,你哪知道,我带着小鬼丫头走那是有原因的。我得给她把她妈找回来,这是小鬼丫头给我下的硬指标。

  可人家叶彤彤现在的身份不同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始。昨晚我躺在床上,腆着脸看天花板发呆。
  我和叶彤彤已经算不上同一世界的人了,感觉接近人家都难。
  可这事儿再难我还得去干。
  就算吃不到天鹅肉,最起码我也得让她也知道,她还有个女儿呢。你让我一个人养着也行,可作为孩儿的娘,咱有些事情必须先说清楚了。
  上午的车,回到居住的城市已经快十点了。我租住的地方,我是不打算回去了。首先那是合租。现在我们俩人住,也算是拖家带口了,我就想租个单独的,也方便。更重要的是,那房子死过人,王艳秋的鬼魂不知道是不是还在那里晃荡。
  关于是不是回去以前我住的地方,我征求小虫子的意见。说起王艳秋来,小鬼丫头一晃小脑袋,腆着脸无所谓的扔出仨字儿,不怕她。
  我说你不怕我怕,这房子必须得换。而且要马上换,一刻都不能停。

  然后就去宾馆先安顿一下,打个电话给中介公司,说自己想要租房子。刚想休息的,电话铃响了。中介公司打来的,说房子有了,现成的,要我们马上过去一趟。于是只好拖着疲惫的身体去看房子。两室一厅,小户型,不过挺干净的,距离我上班的地方近,价钱也公道。
  立刻搬家,尘埃落地,这一切都完事儿之后已经下午两点多了。
  中午饭还没吃呢,小鬼丫头饿了,小肚子骨碌碌直抗议。
  要是我自己,回去公寓弄个泡面也就凑合了,但你总不能带着你女儿吃泡面吧,有哪个爹带着女儿吃泡面的。

  于是就带着小虫子去吃肯德基。
  她挺喜欢的,吃的开心。我就犯了难,想总吃快餐也不行,以后得想办法自己做饭。
  可我从离开家上大学一直到现在,就从来没有自己做过饭。主要是懒,其实我会做不少菜。这要归功于我爸,他是一饭店厨师。俗话说的好,龙生龙,凤生凤,厨师的儿子会做菜。小时候耳濡目染的,我怎么都学了两手。
  我觉得我能把小虫子喂的饱饱的,等我购置了厨房用具,就让她看看她爹的本事。

  紧接着去附近的超市里逛了逛,买些生活必用品。逛着逛着,小鬼头的脚步迈不开了。她眼睛直盯盯的看着人家别的小孩子吃冰激凌呢。
  我觉得这小鬼头未必吃过那种东西,一定新鲜,于是立刻买了很多。她果然喜欢那种东西,吃的十分开心。
  我们一起回了新租住的公寓,把冰激凌放到冰箱里,把洗漱的生活用品塞到了卫生间,一切妥当之后,忽然感到一阵身心疲惫。
  我问小虫子累不累,去不去休息。
  她一面吃冰激凌吃的开心,一面回答我说不累。
  日期:2015-08-19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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