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往返大桥的时间里,冰冷的江风让他清醒过来。分尸、抛尸等等细节在他脑中迅速成形。于是,他从单位捡了几个装水泥的空袋子,又去货场随便找人要了一卷尼龙绳(那个给他绳子的同事也证明确有此事,且我们提取到了和现场物证是同类型的尼龙绳样本),回到家里开始了罪恶的分尸勾当。而之所以将尸体粗略的切成数块,倒不是因为害怕别人认出死者,而是因为口袋里装不下那么大的人体,放在摩托车后座上也太扎眼。
此案的证据相当充分,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证据之外,小王师兄那边也补充了一项证据:通过PMG检测等技术证明,我们在王文金家中找到的血迹,都是在两个月内留下的新鲜血迹。而不巧的是,关于死者王雅琴生理期中的活动,我们都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在她留下的那本黑色小笔记本中,记载了和王文金最近几次见面的时间,与王文金的交代都是吻合的,而且完全与她的生理期不重合;而她的生理期,则被程汝力一丝不苟的标在了一本台历上——这本台历居然也被房东随手收到了那一袋杂物之中。于是,最后一丝合理怀疑,也就这样被排除了。
王文金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毫无疑问的被判处了死刑,并于当年执行。
程汝力后来离开了金宁市,不知所踪。虽然他在这起案件中扮演的角色极不光彩,甚至在女友打来求救电话之后反而把她扔下、一个人逃跑,但法律却没法制裁他的这些行为。这也许就是做丨警丨察最无奈的地方吧。
对于王雅琴的民事赔偿部分,尽管法院判了下来,但王文金基本没有个人财产,所以实际上也没能执行。我和小汤跑了一趟XX省,把她的骨灰送回了原籍,并送上了一万元的慰问金——这是师父花了好大力气,才从市里头的被害人救助基金中申请到的。
回来的路上,小汤坐在我对面的座位上,看着车窗外飞快掠过的树丛发愣。我忍不住问她,是不是还在想这个案子的事情?
她点点头,迟疑了片刻才开口说道:“师兄,你说王雅琴,是不是个好人呢?”
“不好说吧。”我也被这个问题给难住了,“不过,虽然法律这个盾牌没能保护住她,但至少正义这把剑是替她伸冤了。”
“哎,如果不是遇到这样的男朋友,她也许还活着呢。”小汤叹了一口气,“女怕嫁错郎啊!”
“嗯,”我点点头,“对了,师父刚才发短信给我,让我告诉你,分局政治处许主任告诉他,局里决定签你了,就留在我们中队工作。”
“哇!”小汤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师兄,以后就靠你罩着我啦!”
(第五案完)
第六章.致命撞击
2001年的年初那段时间,队里的活还比较轻松。但突然之间,一起看似很茫然的恶性案件,让我们几个人那几天都忙疯了。
那事情一开始,甚至都没被当成一个刑事案件。苦主是个外科医生,22点15分下提前了夜班,从医院大楼出来,开着车回了自己家,但等到天亮家人也没见到。于是,家人打电话去了医院,得知他早已下班,慌了神,就打了110报警。
这种事情,当时只由值班台转给了属地派出所处理,轮不到刑大出面。而派出所呢,甚至刚开始都不想立案,41岁的大男人了,开着车,又不会迷路,或许是有别的什么急事呢?直到第三天,这个苦主还没出现,派出所才开始重视起来。
第四天,还不用去找,有人来报案了:旧港开发区的永竞路边上,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停在那儿好几天没动了。本来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那里人气不旺,有车停在那儿不奇怪;但一个店主好奇的走近看了下,赫然发现汽车的后备箱盖上有一条血痕,再仔细看看,居然有好些苍蝇围着后备箱嗡嗡的飞来飞去,就觉得不对劲,赶紧报警了。
开发区分局的派出所,派兄弟过去,打开后备箱一看,一具男尸蜷曲在其中。毫无疑问,这就是刑事案件了,赶紧上报。通过车牌号、车架号一查,很快就跟这个外科医生失踪的案件对上了,死者就是这个孟立诚医生。
随即,派出所的兄弟立即调查了孟医生的银行账户,发现头一天晚上,他的某银行两张卡中被人分4次提走了3万元。局里的领导随即指示,让我们接手了案件的调查。
而当我们看到孟立诚时,尽管大家都不是第一次看到尸体,还是很有些震惊的。简单的说,就是惨不忍睹。
很明显,他生前遭到了残酷的虐待:身上有9处刀伤,都不深,分布在胸口、腹部的非致命部位,看起来更像是被逼迫拷打所至;右手中指和小指分别被切掉了两个指节,脖子上则被人划拉了好几个伤口。最终,他是死于窒息:脖子上深深的勒痕和上面紧紧缠绕着的一根尼龙绳清楚无疑的证明了这一点。
而凶手究竟是谁,动机又是怎样,我们却并不清楚。我们只好办了移交手续,把车辆拖回刑大,开始了痕迹勘验。
这是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车架号、车牌号(江A.1J251)都清楚无疑的表明是属于死者个人的,购买不到两年,保养很好,车外表非常的新。但是,在车头右边,有着明显的碰撞痕迹,保险杠上有凹陷,车右边大灯被震碎。
我们立即请来交通事故科的专家,对这个碰撞部位研究起来。很快,结论出来,这辆别克轿车曾经和另一辆车发生了追尾碰撞,但车速不快,本车的速度大概在50km/h左右,相对速度很低,因此碰撞得并不严重,推测两辆车上的乘客、驾驶人都应该没有受伤。别克上的气囊没有弹出的事实,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车辆的其他部位,经过检查都很正常,无论是刹车系统、车门门锁等处都未见异样。师父领着我们,拿着多普勒灯,把车子内外仔仔细细的搜查了一遍。最有价值的线索,是在碰撞部位的大灯灯盏缝隙处找到一片绿豆大的白色油漆碎片,很可能来自于被碰撞的车辆,便立刻送到省厅物证中心去检验了。指纹方面则基本没有进展,只找到一个模糊的掌印留在副驾驶的门把手上。另外,小王师兄用搜证用的专用胶带纸,把车内饰全部粘了个遍,得到的所有纤维全部进行比对,排除掉了死者、死者妻子的头发和他们衣服上可能的纤维,一共找到了三种可疑的物证:
4根头发,出现在副驾驶座位的坐垫缝隙和脚垫上,来自于某个男性;2根头发,出现在车后座的小枕头套上,来自于另一个男性。另外,我们在驾驶座位的小枕头上,找到一些棕色的毛纤维,被鉴定出来是染过色的兔毛——很可能来自于某件皮夹克的毛领,但这种皮夹克在当时的气温下,在金宁市可以说非常的常见,并不稀罕,但死者的家属确认,他自己从未穿过这样的衣服。
日期:2015-09-02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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