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好朋友,女的是个演员,男的是个怪咖》
第17节

作者: Shant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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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8-20 22:10:07
  160.
  北京鼓楼东大街,Mao livehouse。
  场子刚刚热起来,一支异常凶猛的云南乐队在舞台上撒野。樱子挤在最前排,我和小文坐在后面喝酒。
  原始粗粝的Grunge,咚咚咚,让人心跳加速,手心出汗。
  小文不安地伸着脖子望向前排,像一只动作优雅的长颈鹿,他的眼睛紧跟着人群中的樱子,寸步不离。
  我说:“没事儿,她看现场就爱往前蹿,久经沙场了。”

  小文点点头,可还是不安,喝一口酒,总要扭头去找樱子。
  小文说:“真吵啊,心脏都疼。”
  我笑笑,不知该怎么答。
  “以前你和她经常来听这种音乐吗?”
  “是啊,念大学时总过来玩。”

  “哦。”
  小文并不喜欢凶猛粗糙的音乐,太大分贝的吉他失真过载会让他感到不安。在美国读书时,小文习惯在宿舍里,就着下午的阳光,往摇椅上一坐,放Jazz或Blues来听,同时啃一些晦涩的商学书,即使去酒吧,也一定是听这类音乐。
  小文又问我:“她很喜欢热闹的,对吗?”
  “她喜欢去热闹的地方。”

  “她缺乏安全感。”
  “我觉得咱们这代人,谁都多多少少有点儿缺乏安全感吧?”
  小文笑笑,没回答。
  “走吧,去前面玩玩。”
  “我不去了,你去吧。”
  我看着小文,他轻推了我一把:“我真不去,你去吧。”

  于是我独自冲向混乱的前排,耳朵被音箱轰炸,心脏被落地鼓敲击,我在烟味酒味汗味荷尔蒙味中往来穿梭,寻找樱子。我找到了她,她像黑夜里的精灵,鬼魅而动人,修长瘦削的身子毫不示弱地和周围每一个同样鲜活而年轻的肉体冲撞。
  后方不远处,小文安静地坐在吧台,看着我们这边发生的一切,既像置身事外,又像身处其中。
  161.
  看完演出,我们去撸串喝啤酒。
  樱子调戏小文,非要把嘴里的烟塞给小文,让他抽一口,小文躲不开,竟真从了,然后就被呛得直咳嗽。
  樱子哈哈大笑。
  小文也笑,边笑边摸樱子光滑如水的头发。
  夜凉也如水。
  樱子一杯接一杯,一瓶又一瓶,简直饮酒如水。
  小文拦不住。
  我知道她最近因为接不到戏而心里愁苦,可眼见着时间过了凌晨两点,也只好替小文解围:“差不多撤了吧,人家小文明天还上班呢。”
  “要走你走,”樱子瞪我一眼:“小文陪我。”
  “我说你怎么不知道为别人考虑一下呢?”
  小文慌忙拦我,然后又摸摸樱子的头,仿佛看穿她心事般:“没事啊,不着急,可以慢慢来的。”
  樱子放下酒杯,摇了摇头:“不可以,我最辈子唯一学不会的事儿,就是‘慢慢来’。”
  162.
  “不行,你得走。”
  老米在得知了陶潜单枪匹马和一众地头蛇死磕的事迹后,无比坚决地对他说。

  “你必须得走,我想想,我想想,你往南走,南下。”
  “我走了,他们再来你这儿,怎么办?”陶潜问。
  “你别管,你走你的。”
  “他们会找你麻烦吗?”

  “不会,我应付得了这种人。倒是你,留在这儿,万一哪天被黑着,可是吃大亏了。”
  “为什么要我南下?”
  “你去杭州,我刚才想起来,我有个师弟在那边做事,你就去投奔他。”
  其实早在这事发生之前,陶潜就已经动过要走的念头,他在这小烧烤店已经做了快两个月的事,谁都知道,他这一趟出来远行,志绝不在此,离开是迟早的事。
  所以陶潜考虑了一下,然后便说:“那走之前,让我去给师父上柱香吧?”
  “好,那咱们现在就去,明天你上路,南下。”

  163.
  乡下灵堂。
  老师父的黑白相片摆得端正,精心擦过,不染一丝尘埃,相片里老师父目光炯炯,很有一代宗师的派头。
  两边是白布挽联:难忘手泽,永忆天伦。继承遗志,克颂先芬。
  老米告诉陶潜,这是村子里最有学问的一个老头给写的,是祭奠亡父用的联子。

  陶潜恭敬地三鞠躬,上香。
  陶潜说:“前辈,尽管跟您只有一面之缘,但要走了,还是想着过来跟您道个别。我虽不懂拳,但却觉得它和我懂的一切都有共通。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您一定最懂江湖,我知道,您的一生一定不同寻常,现在,我也要上路去寻找属于我的不同寻常,您安息。”
  164.
  第二天,陶潜就从乡下辗转来到石家庄,然后坐上了一列开往杭州的火车,身上有老米偷偷多塞给他的2000块钱——他上了车后才发现,都不知老米什么时候偷偷塞进了他的背包里。
  老米在站台同他告别,只说你一个人去了南方,人生地不熟,遇到麻烦就问我师弟,或者给我打电话。

  匆忙一别,两个不善煽情的人连互道珍重都忘记了,只互相挥了挥手,就有缘江湖再见了。
  其实想想,即便时间充足,这也很可能是这两个男人的告别方式。
  在车上,陶潜翻开包时才看到那一把现金,他侧头看着窗外,离开北京后第一次感觉心头温暖。路过高山,路过胡泊,就这么一路,开向了江南。
  165.

  小文要去新加坡出差一个月,临行前请樱子吃大餐,还打了电话叫我。
  我说别别别,临别一餐,我去当电灯泡不合适。
  小文说要来的,正因为临别一餐,所以你才要来,我们是朋友嘛。
  建国门外,老牌法餐,小文说这里的鹅肝和羊排都很棒。

  有人演奏竖琴,这样优雅的环境,真的好适合小文这样的男人约会女朋友,我在一旁实在有些多余。
  樱子说要去一个月啊,我想你了怎么办?
  小文抓着樱子的手,笑着。
  我低头喝龙虾汤,尽量掩饰自己的存在,不想打扰他们的交流。
  樱子又说,新加坡好玩吗?没去过。
  小文说好玩也不能玩,他只是去工作。
  樱子说我要彻底失业了,快两个月了,接不到一个合适的戏。

  小文说没关系,不去工作也没关系。
  “不工作你养我啊?”
  “我养你啊。”
  樱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傻瓜。”

  我偷偷看樱子一眼,发现她也在看我,然后我们默契地很快躲开彼此的目光。她一定和我一样,心照不宣地想到,这经典的周星驰电影桥段曾在我们之间也有出现过,可当时我没能像小文这样,连半秒的犹豫都没有就脱口而出。
  竖琴响着,如慕不如怨,如诉不如泣。
  樱子逗小文:“我很贵的,你到底行不行啊?”
  小文说:“行,我能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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