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场上做人比做事更重要》
第2节作者:
纯属虚构 当然,什么时候打,什么时候摸;用什么力度打,给予多少奶水,这就很有学问了。董昕懂得,只有在严厉管理的同时,适当地施舍一些奶水。这样,他们才会怕自己,自己才会有威信。
这种心理,是我们民族的特色,也是我们前人经验的总结。它符合心理学原理,与哲学思想也不矛盾,更是一种社会生活中常见一种现象。
不到一个月,调查小组对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及所属经济实体财务检查报告出来了,报告中披露出来的问题全部在物业公司。
日期:2015-10-16 16:39
报告认为,物业公司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差,财务数据没有反映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董昕副主任根据局领导指示,立即安排龚仲全面负责整改建议落实工作,方丽红会计随时配合。
自从中心前任主任树大明安排方丽红全面负责正气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后,龚仲已快二年没有管理正气物业公司的财务了。
物业公司的财务状况,龚仲的心中没有任何底。物别是赵一局长通报龚仲是“四人小组”之一,龚仲更不愿意沾正气物业公司的边,何况还是与方丽红这个女人配合。
但现在组织上这样安排,龚仲也没有办法,只得委屈自己,默默地接受,按审计建议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可以说,对于方丽红这个女人,现在的龚仲已经将她的骨子里都看透了。有些是龚仲自己观察到的,有些是方丽红自己告诉龚仲的。
在这近三年的共事时间里,可能是因为曾经工作上对她的真心帮助,也可能是因为龚仲人品的影响,还有可能是为了在“龚哥哥”面前发泄自己内心的压抑吧,方丽红曾将自己一些隐私中的秘密,都毫无保留地告诉过龚仲。
因此,龚仲知道方丽红闰密成仇人的事,知道方丽红成都情人的事,知道方丽红想净身出户的事。
对于方丽红这个女人,这个曾经与树大明一起伤害过自己的女人,特别是发生了那二起”涉嫌违纪”事件后,方丽红想尽一切办法,想将自己推到她的前面挡着,但龚仲对她一点恨意都没有。
方丽红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她这样做,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就是她与树大明的非正常关系,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她在出卖自己的肉体,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时,她丧失的还有更珍贵的东西,那就是她自己做人的尊严。
龚仲接受任务后,立即将检查小组的审计报告很认真地看了一遍。
龚仲越看越震惊,想不到他离开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还不到一年的时间,经他规范后的财务管理工作,却在这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又乱成了这样。
日期:2015-10-16 17:24
连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原则都执行有误,清理干净的往来账又一塌糊涂,成本核算乱七八糟,还有一些虚作收入现象……
面对着这种情况,龚仲欲哭无泪,只能发出无奈的叹息。同时,不得不佩服树大明、方建军、方丽红他们三人的“聪明才智”。
要想捞得好处,只有先把水搞浑,才能乘机乱砣,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叫做“浑水摸鱼”。如果一切都是规范管理,一切都按规定的程序来,所有流程都非常严谨,他们又怎么能从中捞得好处呢?
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在财务处马建设处长和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新任主任董昕的支持下,龚仲将检查小组整改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一项项进行了整改落实。
同时对不规范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将往来问题、成本核算问题、材料采购问题、维修工程问题等敏感性问题,又全部还原到自己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时期。这样正气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又逐步走上了正轨。
在规范正气物业公司财务管理行为过程中,有一个关系到业主切身利益问题,曾被龚仲提出却被树大明主任否定的事件,再一次被龚仲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
原来,正气物业公司房屋出租收入,除正气大厦出租收入外,还有受业主委托管理,属业主所有的正气园小区临街道架空层门面出租收入。这部分收入在物业公司被称为托管收入,每年有一佰多万元,江南局干部职工也非常关注这块收入。
怎样处理这部分收入,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曾意见不一,并发生过激烈的争论。当时作为公司财务管理负责人的龚仲,曾提出过三七开的建议。
那就是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正气园归业主所有,直接分配给全体业主;百分之三十归物业公司所有,用于弥补公司在管理门面过程中发生的税费。龚仲这样考虑还是有其合理性的,既不让公司亏本,也将利益偏向职工。
但树大明主任却固执地否定了龚仲的建议。
树大明认为,临街道门面虽说是正气园全体业主所有,但其日常管理与出租工作,却由正气物业公司负责。为此,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按五五开比较合理。即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归业主所有,百分之五十归物业公司所有。
日期:2015-10-16 18:19
树大明指示方丽红,归业主所有的部分直接计入小区维修基金;归公司所有的部分,除交纳一定的税金外,主要用于弥补公司相关管理费用。
这样一来,业主将不能直接感受到任何受益。龚仲曾提醒树大明道:“树主任,现在国家对职工福利这一块管理非常严厉,我们的福利也不是很好。局领导也在想办法尽可能增加职工福利,但因为政策规定受到了限制。
“现在这一块收入,本来就是业主房屋公共部分滋生的收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我们在分配时偏向职工是名正言顺的,也不涉及到政策规定问题,为什么不最大限度的偏向于职工呢?”
但树大明主任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反对龚仲道:“这块收入虽说是职工宿舍的滋生收入,按理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投入了这样多的人力物力,同时还要交百分之十七点几的房产税和营业税,公司总还要保持合理的利润率吧?
“再说,公司的收入与利益,最后还是用在全体业主的身上,最终受益的还是业主。不管从哪个角度上说,五五开还是合理的。”
树大明这种做法,引来了江南局很多干部职工的非议。但他的理由毕竟是冠冕堂皇,打着为了单位集体利益考虑的牌子,就是局领导也不好直接插手干预。
现在,这个问题又一次被龚仲提了出来,直接摆在了董昕副主任面前。以前董昕自己也曾对树大明的这种做法有不同的意见,但那时他没有权力干涉树大明的决定。
在听了龚仲反映的情况后,董昕副主任问道:“架空层出租收入的处理,财务制度上有什么明确规定没有?你对现在的处理有什么看法?”
董昕想起了自己调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之前,赵一局长曾明确交待自己道:“董主任,你是学法律的,对财务管理不是很精。中心的摊子很大,财务管理上的事,还是要多多依靠龚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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