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路有“道”,记一个职场普通“蚂蚁”的觅食之路:路记》
第3节

作者: 小土墩上的小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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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父母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到了县城上班。父亲是个小学教师,母亲是一个种子公司的会计。
  由于父亲的出身是“地主”,在那个年代,自然被归于低一级的人群,抬不起头来。时机到了,他们一家只能是“下放”,接受教育。
  好像开始去的地方叫“杨村”(是大连市新金县的一个小村子),在那个地方呆了不久,就换了现在要去的“南天门村”了。由于这个地方有一个生产『炸』药的工厂,目前可以在这个工厂接受教育。

  他们来到这个小村子,住进了一处低矮的三间瓦房。这三间房子是村里得知他们要来,紧急搭建的。
  当时在他眼里是好大的房子,多年之后,在他带着妻儿再来看时,那三间房子显得那么的低矮和窄小。
  在这个地方,他将度过他的小学时段。
  这个小村子处在连绵蜿蜒的大山中的一个山沟里,山沟的两侧还有很多小山沟。他们住的房子就是在这些山沟中间。山沟中有一条小河常年流着水,他们有的时候口渴了,就喝这个小河的水。赶上下大雨的时候,小河的水就胀满了,过河回家是个很艰难的事情。
  他就读于这个山沟出口处的一间小学,老师是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在这里他学会了拼音、加减乘除等基本的东西。
  在四五年级的时候,他隐隐的对女同学有了朦胧的感觉。那个年代的小学生们放学后,往各自村子去的小学生们就要排好队,由一个小队长负责带领他们往回走。他当时就很荣幸的当上了这个小队长。在往家走的路上,这些活泼的小孩子们可以唱歌、可以做做游戏。所谓游戏就是跑啊、藏啊、捉啊。队伍里有个挺漂亮的女孩子,她很活泼。每当她藏起来的时候,他就拼命的找。有的时候在树丛中被他捉住,他当时心里那个乐啊,趁机他就拍打她,当然是很轻的,他心里实际上是想抱她。

  小学的生活还是很惬意的,他的学习成绩很好,自然他就成为同学们的榜样。每逢放假的时候,他要负责到各个村子去检查同学们的作业。在他去各个同学家检查作业的时候,赶上中午的时候,同学家就留他吃午饭,他也就正好改善一下。
  暑假的时候,他的班级还承包了一个小的试验田,他也要负责去看看。这块小田在另外一个村子的深沟里边。这个村里的一个女同学是班里的干部,因此,每逢他去检查田地里的玉米时,这位女同学就跟他一起去。当他们把一些杂草拔掉,那位女同学就到小河里去洗洗手、擦擦脸。这个女同学发育较好,当她用水洗了脸、脖颈后,她胸前鼓鼓的东西总是在吸引着他的眼睛,他偷偷的瞄着,又怕被女同学发现,哎。

  在这个小村子里,他有时看着周围的大山,总是觉得很闷,总是觉得很压抑,他一有机会就爬到那些山的顶上,感觉呼吸畅快了。
  村里的深处,有两个连队的驻军,他们是通讯连。部队除了平时训练外,自己养猪、种菜。他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往部队的驻地跑。可以偷偷的去玩篮球、到部队的废品堆里捡废铜丝、到部队的菜地里去偷黄瓜和茄子吃。
  有一次他犯了一个大错。
  村里的一个大的男孩有一个自制的火柴枪,就是用自行车的链条、皮筋等组装起来的可以用火柴打响的手枪。他很羡慕,很希望能够拥有。就问那个男孩,那个男孩子想了几天,告诉他,可以用部队士兵的布鞋换。这样,他就利用中午部队午休的时候去偷了一双布鞋,把手枪换到手了。后来这个事情被发现,他被父亲狠狠的揍了一顿。
  有了这把“手枪”,他自己上山的时候,就很有胆子了。每当他走进一个山沟沟时,他就在山沟的入口处,大喊几声之后,高高地举起这只手枪,朝天上开火。那个枪响很刺激,声音在长长的孤寂的沟膛中回响,他的胆子就大了。
  在这个山村里,他吃过各种野果,打死过大蛇。
  在那个时期,虽然他才7、8岁,但是也要负责捡柴火、拾猪菜、照顾比他小三岁的弟弟、做饭,反正每天他忙乎的很。
  一只大猫一直陪着他。那只猫是他收留的。
  有段时间,他发现总有一只小猫到他家门口,他就给它吃点东西,时间久了,猫猫就留了下来,成了他那段时间形影不离的朋友。他上山,猫也上山,他睡觉猫就进他被窝。最过火的是,有一次早上起床,他父亲在他的被窝里发现了被猫吃剩下的蛇头和蛇尾!
  那个时代,由于他的出身(当年叫成分)不好,所以,一般学校组织的所谓好的活动(看电影),他是不被允许参加的。那个时候由于年纪小,他根本也没当回事。母亲为这种事情,还专门找到学校理论。
  他表演过节目,表演的节目总是“三句半”。也被老师惩罚过。那一天,他口渴,就把头伸进学校的水缸里喝水,被老师逮住,戴着牌子站立惩罚。
  还有一次,期末复习时,他利用中午大家午睡时,在黑板上写上了“我爱总复习”,但是顺序是自右向左写,念起来就成了“媳妇总爱我”,被老师揪住带着牌子挨个班级游行。
  他最高兴的事就是能够看电影。他的母亲所在的工厂,偶尔会放映电影,一旦放映电影,围绕着工厂的五个村子的百姓都会去看。每当母亲下班回来告诉他晚上有电影,他就开始兴奋起来。看场电影要走五里路,对一个小孩子来说,路还是挺远的。冬天的时候看电影就有点惨了,每当看完电影,他的脚都冻麻了。在这地方,他看了很多电影:地雷战、地道战、红色娘子军、红灯记、智取威虎山、南征北战等等,不管演什么,他都去看,有的电影都看了好几遍了。

  他住的这个山沟小村子里,他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他好多时间都是在他家度过的。
  在上五年级时,他知道了有一个女孩喜欢他!由于他的成绩很好,班主任老师(很好的一个女老师)经常在班级上说:这一筐木疙瘩就有一个会成材料。她说的就是他。喜欢他的那个女孩子就是这个班主任的侄女。那个女孩说不上漂亮,眼睛咪咪的,圆圆的脸,很沉静,悄无声息的喜欢他。但是还没有等他有所体会,他就要离开这里了。

  日期:2014-07-16 11:11:57
  第四章 旧事重提
  这一部分仍然讲述童年的故事。因为包含了几个不同的故事,所以他起了一个大的题目,叫做旧事重提。其实,他所回忆的所有内容,都是“旧事”,之所以单把童年的故事叫做“旧事重提”,也许是因为在鲁迅的那本同样名字后来改为朝花夕拾的小册子里,给他印象最深的还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吧。
  母亲烧书
  现在想想,他最早对图书的热爱,可能源于对新鲜故事的追求。在有限的那几部电影已经不能够满足他的时候,出于一种希望得到更多故事的好奇心理,他翻开了在无意中接触到的第一本书。他可能已经想不起来阅读的第一本书的内容,但是却永远也忘不了那种感觉。那一刻,他沉浸在故事中,完全忽视了周围的一切,也忘记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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