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兑现的法律——秦史的秦律视野》
第54节作者:
嵩阳云树 日期:2014-10-29 08:59:31
【连载120】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再怎么老沉也都形同儿戏。再加上行文也不老到,一看就知道是假的,矰于是将学拘禁在官府。学情知不妙,为求脱身,继续编造谎言向胡阳县令“固”提出申诉。申诉信提到:
冯将军的儿子,奴才癸,冒死罪请求湖阳公。老人家命我来南阳郡种地,就谷种、粮食和贷款之事,写了一封私人书信。我曾经在新野县种过地,承蒙新野县丞主贷钱款和粮食一年。该县官员没人敢为难我。现在胡阳少内丞矰说我不是冯将军的儿子,我住在秦中,享有名声,权势也有一点。希望县公出面干预,别让他们拒绝我。
矰立即将案情向县廷作了汇报。县廷于是逮捕了学的舍人“兴”,并在他的指证下,十五岁的学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诲。原来他是想借冯毋择的威名诈骗到一笔款项,然后拿着这笔钱购置衣服、被子、兵器之类,逃出本国亡命到楚国去。
胡阳县就此拟定二条罪名:一是判处学“耐为隶臣”,一是判为耐刑,但可以出钱赎(赎耐)。可惜的是南阳郡虽就此案作出批复,却没有明确学该当何罪[3]。不过治狱官吏因为未能辨清冯毋择的爵位而受到论赀一盾的处罚。
回到邮人的话题。张家山汉简《行书律》明确提到邮人一日一夜行二百里,速度是相当惊人的。这样的邮人必得专职,且由官府任命。同时官府免除其租费负担,并为其提供一定的土地——但这种土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进行专卖、转让或继承。依常理,驿站当设置在交通沿线,其间的距离可以是十里,二十里,或者更多,只有在交通不便的地方,才由亭来代为邮传。由于邮传存在“五百里加急”这种特性,单靠人力跑来跑去是不行的,必有代步的工具——通常是马。这就是说,驿站还兼有食宿的功能,人要吃饭,马要草料。这就解决了官商往来的食宿问题。睡虎地秦简《传食律》为各地驿站统一规定了供应来往官吏的伙食标准。
依律文,可分为三等:官大夫(六级爵)到大夫(五级爵)为一个级别,供应标准较高;不更(四级爵)以下到谋人(三级爵)为一个级别,属于中等伙食;二级爵的上造以下,包括卜、史、司御、侍、府等在内为一个级别,供应标准一般。律文特别提到御史的卒人出差的伙食标准,每餐粺米半斗,酱四分之一升,有菜羹。爵“谋人”以上的官吏才能吃到粺米,由此可见御史的卒人的地位较高,这很可能跟御史的职位有关系。在秦代,御史管的事多,所负的责任重,督查吏员,复审案件,掌握天下户口等等,皆是他的职责范围,因此需要在版图内不停地跑来跑去,因此供应的标准就相对高些。一般官员(不管职级多高)的随从只吃粝米(粺米与粝米在质量上应该有区别),佐、史这类低级吏员出差,每餐就只吃粝米一斗,没有好吃的酱之类,但可以提供菜羹,以及少量的盐。
把火食供应定得这么细是为了防止铺张浪费。
日期:2014-10-29 14:55:06
【连载121】
按月领取口粮的人员(月食者),粮食已经发给,这时因公出差,由沿途驿站供给饭食,应从下个月口粮中扣除出差期间消费的部分。所谓“月食者”我认为当指从事于公的隶臣妾之属,有替官府做事的,官府就给口粮,没有替官府做事的就不给。比如《穴盗》一案,令史和牢隶臣等一同前往勘查案发现场,这个牢隶臣就是因公出差。《经死》一案、《贼死》一案,与令史同时出现在案发现场的牢隶臣,皆属此类。《仓律》就提到“更隶妾有紧急差役,集合起来,应按法律规定发给口粮。”又说:“舂、城旦服役不满月,其口粮应予扣除”。
有一定级别的官吏(有秩吏)予以优待,出差不停发官俸。一般吏员出差,所到县有责任垫发口粮,但必须及时通知这些人员的官俸所在县,据以扣除他们的口粮[7]。如发现官吏因故必须停发俸禄而不停发的,对于多领部分即以盗窃罪论处。《法律答问》云:“吏有故当止食,弗止,尽禀出之,论何也?当坐所赢出为盗。”
秦人这么精打细算,简直是无孔不入。邮亭既有食宿之备,必有吃剩的饭菜,全秦国那么大,包括后来的全帝国,得有多少剩余的饭菜啊。就是说,可以养多少猪啊鸡啊犬啊的。所以有这个推测,是基于《仓律》的规定:
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猪、鸡之息子不用者,卖之,别计其钱。
离仓当指设于乡的国库官仓,与“离邑仓”同义。息子指小鸡小猪。上述引文的意思是:
乡之离仓应养鸡。用狗的,所养狗数以够用为度。猪、鸡生的小猪、小鸡不需用的,应卖掉,单独记帐。
离仓养家禽,旨在可以利用腐败的粮食,但若数量太多,反而要消费掉不腐败的粮食,秦人概认为这是不伐算的事,所以要立法对粮仓养家禽的规模予以明确。巧的是,非仅秦,至汉亦存在这方面的朴素。西汉的黄霸,于汉宣帝时任颖川太守,便让邮亭乡官都养上鸡和猪,以赡养鳏寡贫穷的人。这可以看作是秦之遗意。
民以食为天,秦人重视粮仓建设之程度,表明其人确实无愧于“天”。从中央一级的粮仓,到县仓,乡仓(离仓),一水的体系完备,帐目清楚。都城咸阳、旧都栎阳之大型粮仓,那才叫超级。栎阳每一仓堆积的粮食是二万石,咸阳竟达十万石。再看敖仓,位于军事重镇荥阳西北,地当黄河和济水分流处,中原漕粮由此输往关中和北部地区。秦廷苦心经营敖仓,楚汉从汉高祖二年(前205)五月开始,决战荥阳,战事一直持续到汉高祖四年底,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交战双方竟然都从敖仓取食,可见积粟之富。战事进入第二年(前204),刘邦打算放弃成皋,驻屯巩、洛以距楚。郦食其就劝刘邦说:“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敖仓是天下转输所在,储粮甚多,楚军攻下荥阳,却不坚守敖仓,项羽引兵东归,命谪卒分守成皋,这是上天对汉王的特别眷顾。”因此,力劝刘邦:“急速进兵,攻取荥阳,据有敖仓之粟,塞成皋之险,绝太行之道,距蜚狐之口,守白马之津,以示诸侯形势之制,则天下知所归矣。”刘邦这才决意攻取敖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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