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兑现的法律——秦史的秦律视野》
第52节

作者: 嵩阳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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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10-27 08:30:28
  【连载116】
  官府可以把牛出借给农户,但把牛养瘦了就不应该。牛在秦国是归属官府管理的重要资源,《厩苑律》中有评比“田牛”畜养与使用的专条;《秦律杂抄》中可见有《牛羊课》的专门立法,降至汉,是“法禁杀牛,犯之者诛”。至今,民间还有不吃牛肉的习惯,说是牛耕田够辛苦的,还把它吃了,不忍。秦人的普遍推广牛耕乃致成为赵国大臣反对参与长平之战的原因之一——秦以牛田,不可与战。官府也可以把先进的铁制农具出借给农民。依秦律规定,损坏借用的公物是需要照价赔偿的,然而借用铁制农具,因破旧不堪使用,竟然只要写一份书面报告加以核销就可以了。难得“铁树开花”,想是对力耕的网开一面。

  孟子向晚年的梁惠王描述了一幅愿景:“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没有迹象表明魏国这样做了,倒是秦人通过立法将儒家的看似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这就是法家的努力,“王道之始”。因此法家的人世在荀子眼里就变得可爱极了。

  秦人“不违农时”是出了名的,且是立法上的。秦武王二年,《更修为田律》规定:“以秋八月,修封埒正疆畔,及发阡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阪险;十月为桥,修陂隄,利津梁,鲜草离。”这些农耕水利建设,修桥补路都得等到农闲,否则试试。《司空》律规定:“一室二人以上居赀赎债而莫视其室者,出其一人,令相为兼居之。”一家不得同时有二人以劳役抵罪、赎刑或还债,必须放回一人照顾农业生产。就是“居赀赎债”的这个人,亦有“归田农”的时间,“种时、治苗时各二旬”,春耕夏锄共有四十天的农忙假。亭长刘邦也有农忙假。《戍律》规定:“同『居』毋并行,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这种重视农时与珍惜民力的精神,不只口头说说,套用一句现今官场行话就是,它们始终被“提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李斯之善言有二:缓刑罚,薄赋敛。之前论证过善言的前半部分,眼下是时候可以接着论证善言的下部分了。关于秦之“薄赋敛”,其命运比过街老鼠好不到哪里去,基本是一边倒被打死了。自汉初就被打死,越往后打得越死,遂成西湖边上的秦桧像,不管谁上来就照着揣一脚,以彰显自己的捉摸不定的忠肝义胆。有提出质疑的人,比如司马迁,但鉴于文献不足征,证据太弱,底气明显不足。事实到底如何,相当折磨人。多亏有秦简的出土,诸如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仿佛那时代又活过来,活生生的事实于是胜于雄辩。

  日期:2014-10-27 14:08:57
  【连载117】
  洞庭郡要征调人员,运送器械到相关郡,因此行文所属各县、挂勾联系各县的郡卒史“嘉”、代理卒史“谷”和郡尉,要求要以刑徒为主,尽量不要干扰百姓。文件是秦始皇二十七年二月十五日下发的,郡守“礼”在文件中称:
  法令明言:“运输任务,一定先要尽量使用城旦舂、隶臣妾、居赀赎债类人员,任务紧急而不能滞留的情况下,才允许兴发徭役。”现在洞庭郡的铠甲、兵器要运往内史、巴郡、南郡、苍梧郡,所需运输人员数量庞大。如果实施输送,一定先要尽量使用乘城卒、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居赀赎债、司寇、隐官、践更类人员。眼下正是农忙季节,不要对百姓随便兴发徭役。嘉、谷、郡尉各自谨慎核查所负责之县的守卒、徒隶、鬼薪白粲、居赀赎债、司寇、隐官、劳役人员的登记簿,如果有可以用于运送铠甲、兵器的此类人员,县里没有命令他们去执行动输任务而向百姓兴发徭役的,以及兴发徭役的人数可以节省但没有节省反而多兴发的,即予以检举并发送文书到该县,该县要及时依法处理,并上报应承担罪责的人员名单,由太守府决断。嘉、谷、郡尉所在之县,将文书分别上达嘉、谷、郡尉。本文书令人日夜火速下达,其他事宜依照相关律令条文执行。

  文中提到的“令”,是律的一种补充形式,与律具有同等的地位。“欲治国必先治吏”,这是古已有之的认识,儒家的认识攀升到道德层面,希冀官员的良心发现,然后做人民的青天。法家认为要求官员人人皆是圣人,人人皆做圣人,这很不现实,风险也太大。最现实的做法就是让官员无可胡作非为,这才是最体贴的青天。因此,郡守礼才三申五令,禁止乱摊派、乱征发徭役,特别农忙季节,无故扰民要承担罪责。“田时也,不欲兴黔首”,这是重视农时的表现;“可省少弗省少”,这是珍惜民力的表现。还有比这更到位的“以民为本”的做法吗?与此同时,郡里还派出相关人员分赴属县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政策要落实,但更要依法落实,这比命还重要,否则就是唾沫为恩和颐指气使(人治的好处是每个手握实权的官员皆可以是王),秦人实行御史监郡的意义便在这里。

  秦始皇于二十八年东巡,到达“东土”。在琅琊刻石中,这位开天辟地的统治者提到二句话,一句是“东抚东土,以省卒士”,第二句是“忧恤黔首,朝夕不懈”。他希望东方太平,从此没有战争所以要“以省卒士”,黔首从此安居乐业所以要“忧恤黔首”。三十二年在碣石刻石中,秦始皇提出了他的理想:
  地势既定,黎庶无徭,天下咸抚。
  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
  不只“以省卒士”,以致于不征派徭役,那该是怎样的太平世界。儒家讲马放南山,刀枪入库。《尚书》说:“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到了法家这亦有同样的追求。秦皇收入下兵器,铸金人十二,实乃刀枪入库;“以省卒士”,“黎庶无徭”,实乃马放南山。元年十月,秦二世在“奉召登基”的文告中就此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扩张。文告说:

  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今宗庙吏及箸以明至治大功德者具矣,律令当除定者毕矣。元年与黔首更始,尽为解除流罪,今皆已下矣,朕将自抚天下。吏、黔首,其具行事已,分县赋援黔首,毋以细物苛劾县吏,亟布。
  “县赋”是国家政权向人民征收的一种财政由入,包括算赋、口钱和更赋三项。算赋是对成年征课的人头税,口钱是对儿童征课的人头税,更赋是“戍边三日”的代役钱,凡不从役戍边者交纳一定的金额给官府,由官府雇人代役。“援”是援助的意思。“分县赋援黔首”的意思是,分县赋以援助民众。“细物”即细事。“劾”是秦律习语,意为揭发。“毋以细物苛劾县吏”的意思是,不要苛刻地揭发县吏在细事上的罪责。

  不管是“分县赋以援助民众”,还是“不要苛刻地揭发县吏在细事上的罪责”,以及“尽为解除流罪”,都说明这种恩泽是全国性的,叫做推恩于民。秦二世也惠政,这个结论完全出乎意料,足让我们大吃一惊。但这是出土文献通知我们的,我们得正视史实,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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