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兑现的法律——秦史的秦律视野》
第20节

作者: 嵩阳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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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不容乐观的还有应侯范雎的封地。应城,今河南省宝丰西南,武关早已遥不要及了,它的南面是楚方城,北面是韩国的地盘,看样子又是两国边界的走廊地带。应城孤傲地楔在走廊里,仿佛弃子。战国那年头,混碗饭吃不容易啊。
  裂土分封是秦孝公口头答应商鞅的,后来写入了二十等爵军功制,到了多少级别就可以享有多少土地,但与郡县制的基本精神确有抵触之处。面对失地失爵的昔日贵族之质疑,以及他们的心理健康——失衡,秦廷很可能采取了折衷的政策,越靠近边境线也就意味着越靠近不确定,也就意味着那地的宗主权本来就存在争议(守得住算你的,守不住算活该),也就能暂时搁置舆论。所以越往后,秦廷对封侯裂土的控制越严。老将王翦率领六十万大军赴楚,而作为称孤道寡的君王,多疑当是其职业性质之一。为了让多心的秦王政放心,王翦耍了个心眼,多次派人向他提出这要求那条件。秦王政笑着问他,这么怕穷么?王翦接下的回答不管怎么说都应该算是大实话,折射了当时社会的基本面:

  “为大王将,有功终不得封侯,故及大王之向臣,臣亦及时以请园池为子孙业耳。”
  战功赫赫的老将王翦尚且如此,何况他人。
  日期:2014-09-12 20:48:26
  【连载46】
  秦统一中国后,动手削低郡城、县城的城墙,销毁天下兵器,以此作为礼花欢迎难得的和平时代的降临。《史记·李斯列传》接着说到:“使秦无尺土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后无战攻之患”。我认为,这句话有权获得深刻地研究。早早举白旗投降的卫君角,公元前241年被迁到野王,一直在那里呆了32年,直到秦二世将之废为庶人。这一事实表明,“使秦无尺土之封”是在承认已有现实的基础上的政策调整。自此之后,无论皇帝的嫡系子弟,还是功勋卓著的功臣,皆不得裂土封侯。

  秦皇的理想是彻底的郡县制,彻底的中央集权制。
  秦皇害怕分封制这一周朝的遗毒,继续借尸还魂来侵蚀帝国大业,正如作为帝国的奠基者,秦孝公不能不考虑王公贵族的心理失衡问题和政权的稳定问题一样。虽然商鞅的封地是秦孝公御赐的,并且不那么值钱。
  秦孝公死于公元前338年,太子惠文君即位,年十九岁。三年之后的公元前335年,惠文君行冠礼。冠礼在古代有特殊的意义,特别是帝王之家,这说明受冠礼的对象已成年了,可以临政治民了。换言之,在他亲政之前的三年时间里,国家政权并不在他手上,就如周成王幼年,万事皆摄于周公一样。这就是说,想要商鞅死的人,并不是秦惠文王,当另有其人。失势的王公大臣,特别是公子虔和公孙贾,疑点最大,但秦孝公亦难逃嫌疑。得出这个结论,连我也感到震惊。

  秦孝公与商鞅君臣之好,万世楷模一般,秦孝公怎忍心背后下手?从江山社稷着想,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关于秦孝公这个人,我们前面提到过,他的不动声色是出了名的,管得江山亦波澜不兴。千头万绪的国家让商鞅管,他管一个商鞅就足够了,这很符合圣王的道统:君人者,勤于求贤而逸于得人。鬼精鬼精的秦孝公。但商鞅法及太子的师和傅,这很让太子没面子没地位,也很让秦孝公不放心。商鞅生杀予夺,谁都怕他,足以权归于己。商鞅出入,武装护送,声势吓人,足以成乱。而惠文王年纪轻轻,不谙世故,秦孝公再怎么信任商鞅也不免要起疑,太子能否与之匹敌。历史证明,臣下能力太强的,功高震主的,都不是好事。极有这种可能性是秦穆公自发带了强势的三良去了,秦孝公一生以秦穆公为榜样,会不会连最后一招也学?要实在不忍下手的话,自有人很愿意代劳,这一点秦孝公理当是清楚的。于是秦孝公一死,“多怨望”的宗室贵族果然动手了。

  这里面的烛光斧影很难说。
  日期:2014-09-13 08:04:04
  【连载47】
  突然之间,满朝皆是新仇旧恨。好心劝他的人说得没错,没了靠山,想收拾商鞅的人着实太多了。他举步维艰,寝食难安,越想越怕,最后连商、於也来不及回,直接开路,向东方亡命。莫名其妙的天赐良机,公子虔于是出面指控商鞅造反,追捕的兵马也顺理成章地派了出去。
  造反无论如何都是死罪。就算朝廷开恩发布大赦,臣弑君就如子弑父一样,不在宽赦之限。
  商鞅的出逃是极为匆忙的,他甚至连伪造一个假身份证的时间都没有,或者他心肠直到根本就没想到要这么做。孟尝君出逃的时候,至少身边还有几个人,又精明地事先伪造了通关文书,伪造了假的身份证明(更封传,变姓名)。通行证件有的叫“验”,有的叫“传”,有的叫“符”,起自商鞅的秦代。没有通行证件过不了关,也找不到住处。商鞅没那么做,很可能在他的潜意识里,伪造证件是犯法的:

  “发伪书,弗知,赀二甲。”今咸阳发伪传,弗知,即复封传它县,它县亦传其县次,到关而得,今当独咸阳坐以赀,且它县当尽赀?咸阳及它县发弗知者当皆赀。
  “拆开伪造的文书,未能察觉,罚二甲。”如咸阳开看伪造的通行证,没有察觉,就重加封印传递给其他的县,其他县也传递给其次的县,一直到关口才被拿获,应该是只有咸阳受罚,还是其他县都应受罚?咸阳和其他开看而未能察觉的县都应受罚。[1]

  “发伪书,弗知,赀二甲”,当是秦律的条款本文,其下部分当是司法解释。
  商鞅行至函谷关,天已擦黑,关门早已落栓。他打算就近在客舍住一宿,但老板死活不依,因为商鞅拿不出有效的身份证明——“验”。根据上述条款,店老板当然不能给他提供住宿。现在的问题是,他既无有效证明入宿客舍,又哪来的有效证明出关呢?疑案一。
  商鞅奇迹般地跑出函谷关,只身一人来到魏国。那次折冲樽俎把公子卬玩得忒惨了,魏人至今耿耿于怀。作为报复,魏人一把拎起商鞅的后衣领,送他回秦国。但令人奇怪的是,魏人竟然没有把商鞅作为礼物交给秦廷,却是把商鞅如老鼠一样轻轻放在秦国地界,任其逃窜,是为疑案二。
  商鞅着急上火地赶回商邑,一家老小喜迎老爷归来,没准还杀鸡宰鸭准备大餐。这又是疑案三。按常理,商鞅出逃,秦廷正常的处置应是兵分二路,一路追赶商鞅,一路抄他的老家,省得节外生枝。甘茂受不了樗里子等人的联手倾轧,跑了,秦廷就收了他的家人,做为官奴隶。幸亏苏代在秦国和齐国之间跑来跑去,耍了点计谋,才救了其家人:“复甘茂之家”。意思是,除其奴隶籍,复其庶民身份。可是商鞅竟然来去自由,他的家人也行动自由,至少没有证据表明其行动受到限制。这很不正常。不正常就有问题。这问题就是,有人在刻意给他制造条件造反。毒啊。很不幸,商鞅果然造反了。这不是中计不中计的问题,而是别无选择的问题。除了家人、农奴、几个贴心的随从,商鞅没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支持,哪怕是同情心。他在秦国当国理财几十年,竟然对自己如此“刻薄寡恩”,一个认同他的同僚都没有。其实想想,这句话应该这样说,他是立场坚定地拒绝了拉帮结派,因为拉山头搞圈子曲意逢迎国君,无非为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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