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兑现的法律——秦史的秦律视野》
第6节

作者: 嵩阳云树
收藏本书TXT下载

  吴起能文能武的一个人,却败在不见阳光的一个诡计、半句谗言上,仿佛鲲鹏折翼于泥沼。商鞅的忧虑油然而升,于是就上述结论进一步向秦孝公作出阐释:
  世上掌握政权的人,多抛弃法度,而听信私人的议论,这就是国家纷乱的原因。古代帝王制造了秤和尺,到现在还模仿着做,正是因为它们的分量明确。假如有人抛开秤来断定轻重;放弃尺来推测长短,他虽然高明,商人也不听他,因为那是不准确的。法度就是国家的秤和尺,背弃法度,而听信私人的议论,都是不懂得事类。不用法度,来论定人的智慧、才能、贤和不贤,只有帝尧才不会错,但是世人不完全是帝尧。因此古代帝王知道主观的议论、私人的赞扬是不可信任的,所以建立法度,明确分量,合乎程式的就赏赐,损害公家利益的就惩罚。赏赐和惩罚的办法不失去准则,因此人民不争。如果朝廷给予官爵,不根据人们的劳绩,忠臣就不肯前进了;施行禄赏,不和人们的战功相配,战士就不肯出力了[2]。

  这真是个胆大妄为的理想,因为它竟连君王的权力也在限制之列。而令人大吃一惊的是,秦孝公竟然愉快地接纳了这个建议。秦孝公的这个脾气让人不可思议,也琢磨不透。不过得承认,以国君为代表的塔尖集团,本来权力巨大,足以呼风唤雨,点石成金。国君可以一脚把纲纪踢到角落里,然后按自己的意思沧海桑田,术语叫做“罪刑擅断”,但接下来他得有思想准备接受这个现实:塔尖都视纲纪为垃圾了,作为众塔身,没有理由不继续垃圾之。于是混乱那是一定的,比如庶长就敢藐视国君,就敢凭着几杆枪,随意废立国君。或者高空抛物,把汽车开成坦克,不经招呼就径直从窗户进入人家的卧室,袖手旁观近在咫尺的援助,将手机伸进漂亮的裙底,以及威信扫地,秩序崩塌,无法无天。商鞅告诉秦孝公,您带个头,先把纲纪立起来,而后谁碰谁死。秦孝公没有理由不表示支持,因为这是在替他彻底解决性命攸关的君位继承问题。

  日期:2014-08-26 09:15:48
  【连载十】
  这两个年轻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试探,磨合,从不信任到信任,再到言听计从,终于达成共识:
  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
  法度已经建立,而私人的善道还行得通,人民就不怕刑罚了[3]。
  这句话其实是“天问”,意在解决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的历史性问题。周天子无疑是权大于法,所以春秋战国;庶长无疑也是权大于法,所以公族强势,秦政混乱。法大于权是魏国的初步的现实,商鞅接下来需要拔地而起的理想。与此同时,商鞅进一步挤压了该死的谗言可能生存的空间。经过这一系列经心的准备,无懈可击的布局,商鞅觉得自己可以起飞了:

  黄鹄之飞,一举千里,有必飞之备。
  于是,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三年,秦以商鞅为左庶长,给他权力,提供舞台,让他一展身手[4]。暴风雨于是肆虐了关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寸土地,也没准备放过每一个人。这时候的整个秦国社会就如冰解放的黄河,观望,堆积,冲撞,疯狂,然后能量的集聚,凌砾冲突,澎湃激荡。“令行于民期年(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有数目不详的百姓跑到国都栎阳来抗议新法“不便”。所谓“不便”就是影响到他们的生活了。不影响那才叫咄咄怪事呢。

  庶长这一职位的生猛,我们在前文略已讨论过。秦孝公顺利地将左庶长一职委命于商鞅,说明在改革之初的造势阶段,秦孝公是有一帮势力支持的,他要改革的意志是坚定的,手法也是强硬的。虽然从公族手中夺过庶长一职的具体过程,正史连语蔫不详都不是,此处直接删去若干故事,但动了人家的自留地,其间的惊心动魄是可以想见的。正是有了秦孝公初恋般地支持,左庶长商鞅方敢拿公子虔和公孙贾开刀,前者是督责太子为人处事的老师称“傅”,后者是教授太子知识的老师称“师”。这叫直击要害。孙武就杀了吴王的二宠妃,司马穰苴就杀了齐君的宠臣庄贾。范雎后来也学到这一手,在永巷里大呼小叫。

  按《史记》所述商鞅变法之令,乃包括其一生的施政纲领,非将秦之制度,一旦完全改革之。
  前文已提到,商鞅以大无畏之心动了上层建筑,接下来他需要革去的是野蛮的民风,打架斗殴,偷鸡摸狗,邻里为丘壑,无法又无天。于是要求五户人家结成一“伍”,互相监督,彼此保信,一人有罪,五户都得遭罪。这就是连坐法,貌似相当恐怖。商法又规定,一家有二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如不分家单过,官府就要加倍征收田赋。当时社会,每个家庭通常都有五个男丁。五个男丁分出去就是五户,就是说,所谓“连坐”其实就是亲族集团之间的监督与帮助,基本是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秦律规定,四邻有互相救护的法律义务,如果不履行这种义务,要追究刑责。在大道上或效外,见到有人受侵害,百步之内的任何人都有救援的义务,否则要罚款二甲,值2688钱。秦代一天的工钱是八钱,官府提供伙食的话是六钱,一个劳力要费时336天或448天才能赚够二甲。这就是见死不救的代价,不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家老早就发现,面对野蛮,道德一无是处。

  日期:2014-08-26 15:16:29
  【连载十一】
  有效预防连坐的方式之一就是“告奸”,通俗地讲就是检举揭发。官府鼓励“告奸”并且对这种行为给予物质奖赏。但是你的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蓄意诬陷他人,你诬陷别人什么罪,官府即以这个罪名来处罚你,是为“诬告反坐”(详见后文)。在这里,权力与义务得到了有效的统一。
  路不拾遗,字典的解释是,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比喻社会风气良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后来成为社会清明的标志。实际上,这个词在商法里面的本义是不得非法占有不义之财,包括打击不劳而获,刑名“拾遗者刖”。刖,肉刑的一种,意思是把脚砍掉。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即被同窗庞涓处以这种刑罚。膑刑即刖刑。后来随着秦律的不断发展完善,“鋈足”成为刖刑的替代刑,意思是足上加械,限制人的自由,算作一种拘禁。因为路而拾遗,也是“盗心”的一种表现。

  为私事而打架斗殴,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为人子而不孝,那是死罪。为人夫为人父而好吃懒做,以致家庭困顿,无以为继的,不仅其本人要被籍没为官奴隶,连累其妻、子亦要被籍没为官奴隶(收孥)。周制百步为亩,商鞅以240步为亩,如果按亩缴纳赋税的税额不变或者变动不大的话,这对农民来说无疑是一种恩泽。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史记》称“复其身”。“复”,指免除人民的赋税徭役,这是就自由民而言,它的另一层含义针对奴隶,指除其奴隶籍,复其庶民身份。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