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用战略眼光读『西游』》
第35节

作者: 老夫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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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9-02 22:26:49
  @老夫无奈 51 观音禅院偷衣人(1)
  对那些喜欢弄些小花招的人来说,取经路上,有很多第一,比如,唐僧第一次哭,第一次发抖,第一次看见金星,第一个想和唐僧结婚的女妖……总之,他们能翻出无数花样,让你头昏脑涨。
  不过,有一个第一,是老吴刻意为之,那就是取经路上的第一座寺院——在大唐地界儿,有过寺院,那个不算,没出家门儿呢,再说了,大唐人民整体文化水平比较高,根本就不会出现“观音禅院偷衣人”这种狗血事件。
  这寺院的名字,十分响亮:“观音禅院”。这是取经部队最高首长的道场,这里供奉的,自然是观音了,也就是说,观音是这里的最高主人,这是观音的别墅之一。
  这座寺院着实高大上;这里发生的事情,也高大上;老吴的险恶用心,更加高大上。
  十六回:果然净土人间少,天下名山僧占多。

  这是老吴对这座观音别墅的态度,也是他的宗教观的最具体反映,这的两句里面含有多少爱恨情仇,明眼人一看便知。这观音禅院对世人的态度,也很直接:看上他们的包袱了,有两种选择:杀掉,自己留下包袱;烧死,自己留下包袱。啥叫贼窝、强盗窝?看看观音禅院就明白了。
  大圣最讨厌的人就是观音了,想起头上的紧箍咒,就打心里往外烦。看见这个观音禅院,简直
  就是看见了“观音缠院”,缠得实在受不了,脑门子上青筋乱跳。守门的小沙弥——也可以说是小强盗——看见大圣,就大惊失色:长成了风华绝代,是个什么玩儿意儿?
  大圣:我是你老爷!
  还真让大圣骂对了,这里的和尚们,不是互称师兄师弟师叔师侄,对上级领导,也不称呼方丈什么的,就叫老爷。

  不管是个贼窝、强盗窝,还是个政权雏形,把观音的别墅整成这个模样,还真的需要一些勇气。
  守门强盗:老爷们,请进!
  观音寺院的强盗头子——方丈:听说来了两个唐朝的老爷,我出来看看热闹,二位老爷,你们好!
  十六回:有一个小幸童,拿出一个羊脂玉的盘儿,有三个法蓝镶金的茶锺;又一童,提一把白铜壶儿,斟了三杯香茶。真个是色欺榴蕊艳,味胜桂花香。三藏见了,夸爱不尽道:“好物件!好物件!真是美食美器!”那老僧道:“污眼污眼!老爷乃上国,广览奇珍,似这般器具,何足过奖?老爷自上邦来,可有甚么宝贝,借与弟子一观?”
  这不是寺院的老和尚——最大的强盗头子——待客的架势,这是龙王比宝的节凑:嘿嘿,你大唐来的又怎么样?看看我的杯具,吓着了吧?
  请注意,观音曾经路过这里。
  见到老沙之前,观音是半云半雾,收了老沙之后,观音就慢慢走了,她还得见二师兄和小白龙。那么,以观音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没注意一下自己在这里有个道场,而这个别墅里,实际上住着几百号强盗?
  请注意那句“有一个小幸童”,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字。这“小幸童”,既可以是幸福快乐的小屁孩儿,也可以是让人喜欢的青葱小后生,更可以是让领导喜欢的小娈童。换言之,这位二百七十岁的老强盗——老方丈,性喜断袖。再换言之,这个有几百人的观音寺院,不但是个贼窝,还是个同性恋之家。
  刚刚还疑问老吴能不能折腾出更狗血一点的损招,话音没落,他就这么异军突起,语惊四座了。

  别看唐僧年纪轻,人情世故上,倒是驾轻就熟,从这些既是真和尚又是假和尚的言谈举止之中,他已经感觉出毛病了。唐僧拒绝和老和尚比宝——和尚比宝,也真的辱没佛门——当然,这只是大唐第一高僧的看法。
  观音,你是粗心,还是纪律检查工作搞得一塌糊涂,或者干脆就是眼睁眼闭、肆意放纵?
  大圣对比宝比较上心:比就比,拿出来,吓死你个老不死的老土包子。
  观音别墅里的老强盗头子哭了:妈呀,我要是能穿着这身衣服,死也值了。

  十六回:众僧见了,无一个不心欢口赞。真个好袈裟!上头有:千般巧妙明珠坠,万样稀奇佛宝攒。上下龙须铺彩绮,兜罗四面锦沿边。
  一个取经人,本应该六根清净,视富贵如粪土,怎么好意思让他穿成这样?一个取经人就能穿成这样,灵山总部,究竟富成了什么样?那些珠宝,都是怎么得来的?拿出这样的行头,在长安大街上叫卖,是不是在比宝?拿着、背着、穿着这样的衣服十万里取经路上招摇,是不是炫耀财富?
  金贵的不是袈裟本身,而是袈裟上镶嵌的珍宝,这是地位、身份的象征。老和尚尽管活了二百七十岁,袈裟放了十二柜子,和取经人比起来,身份差距还是太大,所以,没见过这么好的袈裟。
  说到底,老和尚比宝,是本门的传统。
  老吴,还能再狠一点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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