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卢宋鹊:民国第一狗贩子的诡异经历》
第23节

作者: 二郎神犬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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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11-21 21:29:00
  “好,你没有想法,我有想法。今年初冯玉祥迫于压力,率部赴张家口,现在政府几乎完全被张作霖所把持。可是你知道,张作霖当初是靠日本人的势力才得以起家的,并且一直与日本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如果让他继续发展下去,结果可想而知。
  人活在世上,但求问心无愧,对得起良心。吃着国家的饭就得为国效力,你我虽然都无兵权,不是带兵打仗的武将,但是在此危急关头,我们可不能坐视不管啊!”
  “可是总长您也说了,我们只是政府内机构,并无丝毫兵权,那又该如何呢?”

  “据我所知,冯玉祥对张作霖早有不满,现在虽然移军西北,但对华北其实虎视眈眈。而奉系内部,早也有很大矛盾。另外我接到警政司机要电报,直系的后起之秀孙传芳,很有可能在近期对张作霖在南方的地盘下手。
  我们要做的是,用一件极其巧妙但又足够分量的事情,促使这些反奉的内外部势力联合起来,共襄反奉之举。也就是说,我们要做一根导火线,把这些势力组成的炸药包引爆。”
  “总长智慧之高,爱国之切,谋虑之深远,确令属下汗颜,唯有拼尽全力执行总长之意志,万死不辞耳。但是具体计划何如,还请总长明示。”
  ……
  从总长办公室出来后,钱锡麟连夜喊来了董翰良,共同商讨总长的计划,是夜无眠。董翰良第二天也来不及休息,直奔通州犬场而去。
  陈子阳听完整个计划,不由得微微张大了嘴巴,惊讶于这个计划的精妙,同时感到体内似乎有一股热流涌动。他觉得他们此刻似乎是一段局部历史的总导演,虽然这段历史的真正内幕,也就是他们这群人即将去做的事,可能永远也不会为人所知。
  这时在陈子阳的心中,竟然莫名地冒出“侠之大者”四个字来。
  “翰良兄,这件事非比寻常,所需之物也是超出常理。吾师玉玄子曾经说过,此物反天地常理,本不应现于世,否则恐违世之纲常。但此非常时期,国家社稷危急存亡之秋,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我此行将先前往长白山,如若事成,则即往奉天行事。翰良兄,且劳烦你帮我照顾下犬场事宜吧。”
  “还是我与你同往吧,也好有个照应。”
  “这一路有三香足够了,他常年随我在外,与我默契非凡,而且打理犬场你比三香在行。另外,我夫人与倩文、龙文平日里还请你多帮衬几把。”
  “子阳老弟,你确定不要我跟你一起去?”
  “兄无需多言,就这么定了。”

  各位看官,“帅府窃案”这个故事讲到这里,可能大家有点乱,我们稍微拎一下。
  本章开头出现在奉天万国酒店的那个奇怪客人便是陈子阳,既然他能到奉天了,说明他此行去长白山的事儿是办成了,然后才去的奉天。
  但他去长白山干什么?玉玄子所说的“此物反天地常理,恐违世之纲常”指的又是什么?陈子阳前往奉天的目的又在哪里?帅府里到底丢的是什么东西?这件东西竟然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了当时东北的历史?又是何人为何所窃?
  当然看官们也不要以为我说书说跑了题,这一系列问题还真是都与狗有关,否则也不会是“钱锡麟、董翰良、陈子阳”
  这三位犬界牛人出场了,对吧?
  饭要一口口吃,书得一段段讲。陈子阳与三香踏上了前往东北的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国家,为了大义,其作为也正影响着历史。此时是1925年8月,恰好应了赛金鳌当年所言:“龙宫挂锁五年可解”。
  日期:2013-11-22 22:43:00
  第十二章 徒太部落
  陈子阳此行长白山是为了去一个古老神秘的部落——徒太。
  相传东汉末年,鲜卑联盟发生内乱,东鲜卑一支约千人的队伍携家眷由侯兼大人带领,从乌桓迁至长白山躲避战祸,自此定居且与当地人通婚,渐渐形成了徒太部落。
  徒太起源于鲜卑,本是游牧民族,而定居长白山后就世代以“驭兽”为生,向中原、高丽乃至沙俄等各地皇室贩运驯化过的珍禽猛兽。其实按现在的话来讲,就是盗猎者加驯兽师。
  最初徒太人仅以长白山本地所产野兽为主,随着与各地皇室的交流,逐渐衍变为一种贸易。比如将西伯利亚虎(即东北虎)贩往大理国的同时,又会带回当地特有的“矮马”和“大青猴”运往高丽,供高丽贵族赏玩。
  而这大青猴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滇金丝猴”,这种猴子的毛其实根本不是黄色(金丝),而是如徒太人所讲的,是青色。古代的青色不一定专指蓝色,比如京城第一玩家王世襄曾经概括过:铁青、火青、狼青、马粪青等各种青色,大青猴其实是铁青色,即带黑的青色。
  千百年来,徒太人一直干的是这个,虽然最远曾经到过西域将西域狮(与非洲狮不同)带回元大都,也曾跟随郑和下西洋,让永乐皇帝、宣德皇帝在中国本土见识到了长颈鹿,但整个部落的根基一直扎在长白山没有变过。
  一般人对此部落知之甚少,因为动物贸易在古代的地位相当低,干这行的都被称为“奴”。比如驯养狮子的叫狮奴,驯养藏獒的叫獒奴。从事这行的人也是少之又少。现在还有动物园,普通百姓没事还能去看看,可在古代,动物园只有皇家才有可能有,而且还不是一般大臣能有资格看的。
  唐朝著名画师阎立本曾画过一幅狮子图,画中雄狮栩栩如生,可是后来被人录进画册时,却题签为《西旅贡獒图》,因为编纂画册的人没见过狮子,将画中的狮子当成了“獒”。所以在古代,亲眼见过这些珍禽猛兽的,除了皇帝与极少数御用画师和宠臣外,别的真的很少,那么知道专门从事动物贸易这行的人就更是凤毛麟角了。
  可是徒太部落在行内可是大名鼎鼎,波斯人都向他们买紫貂,各类珍禽异兽无所不有,但陈子阳要问他们找的却是徒太部落最为珍贵之物——巴那松鼠犬。
  各位看官不要以为这松鼠犬跟现在社会上说的松鼠犬是一个意思,完全不一样。
  据族内长老所传,他们部族先人跟随郑和下西洋时带回一只毛色怪异的松鼠,虽然长相形态与普通松鼠一般无二,但是额前一点白,通体黄色,毛茸茸的尾巴和胸脖处却是黑色为主夹杂黄色,右前爪黄色,其余三爪红色。所以当时部落里也有人也叫它“三爪红”。
  族人将其带回献给都隆(徒太人对首领的称呼),都隆见了甚是喜欢,便悉心驯养,取名“巴伦”。平时就藏在都隆的衣服口袋里,只要唤一声名字,便会顺着衣服爬到肩头。可是除此以外,想再驯它学会其他口令却是不能。

  有一次,都隆发现巴伦不见了,急的到处找,最后却在“那工”的笼子里发现了它。这“那工”是都隆从来中国贸易的佛郎机人(注:不是法国人,是西班牙人)处重金购买的一种狗。中原人称为“袖犬”,意思是可以放到古代长衫的袖子里,稍微夸张了一点,徒太人称之为“那工”,这种狗真实的情况是大概有两只松鼠那么大。
  都隆看到后,反复唤巴伦的名字,它才念念不舍地从那工笼子的格栅里挤了出来,重又跑回都隆的口袋里。
  事后都隆反复思考,颇觉奇怪,但又不得要领。直到一个多月后,巴伦产下一窝幼崽,都隆才积思顿悟,感情这窝小崽是“巴伦”跟“那工”生的啊!
  小崽长成之后,大小介于巴伦与那工之间,善跑跳却不能爬树,头随狗却又隐隐有几分鼠意,尾巴是金钱小卷尾。悉心调教后,竟能识得口令,通晓人意。因为是巴伦与那工所生的,所以便称为“巴那松鼠犬”。
  接着,徒太人试着用当地的一种三花松鼠与巴那松鼠犬继续杂交,竟成(但是用三花松鼠与袖犬杂交就是不行,可见巴伦的奇特之处就在于可与袖犬杂交,并且这种特性可遗传,而一般松鼠就不行)。
  最终,当时的都隆定下了以杂交幼崽“巴那”为始祖,一代配三花松鼠,下一代配袖犬,隔代轮替的方式,将这一奇特血脉的物种延续至今,并视为部落最珍贵的东西,因为这是徒太人自己创造的新物种,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造物主的角色。

  这一做法跟近代欧罗巴人培育混血狼的方法很类似。欧罗巴人用德牧与野狼杂交后得到混血狼的子一代,在有一定种群数量基础后,便采取横向闭锁繁殖的方法稳固新物种的特性,然后在数代之后再次引入狼血回交,以改善某些机能特性。著名的捷克狼犬、萨尔路斯狼犬等都是采用这种方式培育而成的。
  但是狼与狗毕竟同属于犬科动物,两者可杂交尚能理解,再比如狮子与老虎、狮子与豹、马与驴等都可以有这种现象,可是松鼠与袖犬之融合就确属奇异之事了。所以玉玄子曾说此物“反天地常理、违世之纲常”,一直视其为可能扰乱天下万物并作、生息繁衍规律的不祥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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