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正太长残之后,从天天被女孩欺负》
第28节作者:
被女孩子欺负 用1000块钱从我手里买一罐薯片(而且我还不是实际拥有者),还真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不能想象的奢侈行为啊!
乱花钱也要有个限度啊!如果每天都能遇见你这种人傻钱多的熊孩子,我什么也不干只要站在这里帮人拿薯片,就可以成为百万富翁了啊!
“快、快把钞票拿走啊!难道嫌少吗?”
艾米从包里又取出了一叠。
“再加上这些!换你手上的薯片!再贪心这些也该够了吧!”
这情形,简直是丧心病狂地想得到薯片啊!
我觉得逗弄她也逗弄得也差不多了,就把手里的那罐薯片递了过去。
艾米两眼闪星星地接过了薯片,恨不得抱在胸前蹭上几蹭,给薯片几个香吻,她抱住薯片的动作,简直像是抱着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金像奖。
“说好的佣金给你!”
艾米用那叠钞票戳了戳我的胳膊。
“然后就拿着佣金走开吧!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
一副惹人生气的大小姐模样。
我没有去接那叠钞票。
不是我视金钱如粪土,而是我知道如果接过来的话,艾米那双蓝眼睛里的鄙视色彩会更加浓重。
不知为什么,特别不想被这个小洋娃娃看不起。
“怎么不接啊?你们天朝人不是最贪财了吗?”
我突然很想笑,为啥你这个美国人也管我们叫“天朝人”啊,那是我们在网上自嘲用的。
不过既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练“你妹”这种高级语助词都能用得出来,想必是已经中文十级了吧。
从她的汉语熟练度来看,绝不是突击学习一段时间就能达到的。
恐怕是从小就在听中文,说中文,除了不太常写,字写得还像小学生以外,绝对不次于同年龄的中国人了。
既然她是混血儿,难道身体里流着中国人的血吗?是父亲是中国人,还是母亲是中国人呢?
“拜拜了,钞票你自个儿留着吧,赶快收起来免得被小偷惦记。”
我转身就走。
“你——给我回来啊!”
我不理她继续迈着步子。
“本小姐——还有工作交给你啊!”
我有点好奇,就停下来回头看着她。
艾米指着货架的最高处,虽然很不情愿,很不好意思,但终于大喊出来:
“一罐不够呀!再给我拿更多的薯片下来啊!!”
我又好气又好笑,于是又走回去,拿了5、6罐薯片,总共是三个不同的牌子,放进了艾米的购物车。
艾米心满意足了。
“你……真的不要佣金?”
“中国人不吃嗟来之食,而且我们都是活雷锋,还有事吗?”
艾米没太听懂我的话,蹙着小眉毛想了一会,扭过头去哼了一声:
“没你的事了,你走开吧!”
我单手插兜,用很酷的姿势转过身,从艾米身边走开了。
让你们这些美帝国主义者好好见识一下我们天朝人的高贵品格呀!
没有再去关注艾米去了哪里,我开始为自己的晚饭做打算。
买了素丸子、花卷,还有一点酱牛肉。
老爸吩咐的洋葱也买了。
去收银台结账好了。
把这些食物都放在挎篮里,我一边哼着《太极张三丰》的主题曲,一边很惬意的走过超市的冷冻区。
突然又看见了艾米。
只见她的购物车里多了两大瓶2.5升装的可乐,压得车子更重了,正在嗨呦嗨呦地使劲推着。
而且漫无目的,推一会就停下来看看四周,稍微露出一点伤心无助的表情来。
路过某个店员的时候似乎是想开口问什么,但是终于狠狠地咬了嘴唇一下,没有问出来。
继续推着吱吱扭扭的购物车,高傲又孤独地走着。
藏在高傲后面的,是一种正在把眼泪吞回肚子里的寂寞神色。
难道是……你又迷路了吗!?
虽然买好了薯片和可乐,但是找不到收银台和出口了吗?
在不熟悉的街道上迷路也就算了,在超市里居然也能迷路?你到底是那个宗师级别的路痴啊!你出去表演的时候能找到舞台吗?还是说你们美国无论是街道还是超市都南北通透,方向分明,虽然同样是沃尔玛,放到中国来,就被理货员摆成八阵图了吗!看你现在的样子,简直就像陆逊被诸葛亮困在八阵图里面,没人帮忙就要活活困死在里面了啊!
我从后面走过去,装作和她偶遇的样子。
“艾米,你又迷路了吧?”
“你、你妹才……”
艾米话说到一半,又改口道:“你……走到我前面去。”
我也不跟他计较,走到前面去带路。
跟着我走了一会,发现她推车子的速度越来越慢。
本来她的步子就小,刚才又因为迷路乱转了半天,肯定是累了吧?
“我帮你推车。”
我说着握住了她购物车的把手。
她警惕地浑身一震,好像我要抢走她的薯片跟可乐似的。
稍微想了想之后,她把购物车交给了我,自己走到了侧面。
我把自己的挎篮也放在了购物车里面,轻松地推着购物车。
故意放慢速度,迁就艾米的步伐。
艾米似乎是注意到了这一点,跟我说话的语气缓和一些了。
“先、先到文具区转一趟吧?”
“行,反正我们天朝人民都是活雷锋。”
我一边开玩笑,一边让购物车调了个头。
艾米把两只小手背在身后,眼睛里还是闪着一些不信任的色彩。
“那个……你是彭透斯雇来的人吗?”
“谁?我不认识姓彭的人啊?”
“彭透斯才不不姓彭哩~~”艾米一副尖嘴小兽的表情,“他是我的私人保镖,长得黑黑的,壮壮的,比你高多了!”
“比姚明还高?”
“那倒没有……不过身高也有两米零五,当保镖之前还在俄罗斯的死亡搏击赛上保持过连胜,外号叫‘黑死神’呢!”
喂喂喂,听你说的,这个彭透斯好像是个身长两米、体壮如牛、狂暴嗜血的黑人拳击手啊!这么危险的人,雇来给自己的十几岁的女儿当保镖不要紧吗?跟薯片这种被评为垃圾食品的零食相比,明明是彭透斯这种挂着死神头衔的人更危险吧!
“啊,对了,虽然彭透斯没有姚明高,但是曾经在地下拳赛里杀过人哟!”
艾米一脸神气地夸耀道。
无论如何都不想输给别人,就算是用奇怪的指标也要把别人给比下去不可。
你是小学生吗!我一点也不想知道彭透斯有没有杀过人啊!而且就算他杀过人,就一定比姚明厉害了吗?要知道我们天朝是武术大国,是北斗神拳的发源地,姚明说不定也被国家体委秘密传授了‘军道杀拳’,以备他在犯罪横行的美国护身啊!只不过没遇到出手的机会而已呀!一旦出手,肯定就“啊~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地一阵乱拳,敌人就这么面目扭曲地灰飞烟灭了啊!
“喂喂,让这么危险的男人当自己未成年女儿的保镖,你妈妈脑子烧坏了吗?”
“妈妈的脑子才没问题呢!她比你聪明多了!”
大丧失曹导演似乎也做过类似的评价。
“我告诉你,彭透斯刚偷渡来美国的时候得罪了黑帮,被机关枪‘嘟嘟嘟’地打成了马蜂窝,是妈妈把他从街上捡回来的!所以为了报答妈妈,就算让他把心掏出来都愿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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