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诱饵(悲惨命运与城市罪恶)》
第10节

作者: 我很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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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收拾好了,罗敏儿正纳闷是谁背这个病魔折腾得几乎没了元气的小伙子时,老人把儿子扶下床,又扶着去了趟厕所。从厕所出来后,对罗敏儿说:“那就麻烦你牵着毛毛。”说着,犹如背起一个行礼包,轻松地把儿子背在了背上,大踏步地往前走,其婆婆拿着几个包袱紧紧地跟着。
  看着前面大踏步往前走的两个老人,罗敏儿苦苦地笑了笑,她完全可以肯定明显:半个小时前,两个老人到井边挑水都有气无力、唉声叹气。但此时,他们像吃了一大片人参。
  罗敏儿抬头看天,发现天边的云开了一条缝,太阳钻出来和人打个招呼,又害羞地躲进去了。
  日期:2009-07-29 14:37:52
  14 老天爷叫我去
  罗敏儿两天后回了深圳。

  回到深圳一个月后,她收到了张梅的一封信。信写了三页纸,纸上滴满了张梅的泪水——这是张梅的遗书!
  张梅在信中这样写道:
  敏儿姐:
  老天爷叫我去,我去了;上帝喊我走,我走了。
  小的时候和人吵架,动不动就讲送你去见阎王,现在,我真的去见阎王了。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见到了阎王,可是阎王不要我。今天,我不晓得我哪里来的力气,我自己动手给自己洗了个澡,我要把自己洗干净,免得鬼都不要我!
  我的男人走了,他差不多把我二十万都消耗完了,我不后悔,他是我丈夫,我有责任和义务替他治病。想当初,要不是他救我,我早就被人贩子卖到那个我没有一个熟人的地方做媳妇了。我一直感激我丈夫,他是我的恩人,但是,好人命短,他一个五尺汉子在床上躺了整整一百五十天,死的时候,瘦得只剩下几根骨头,轻得我都能背起他——他才二十五岁啊!

  没有钱了,我的伤也好不了了,家里的新屋也砌不起来了,就是砌起来也没有意义了。好在几万块钱债是还尽了。我的双脚站不起来,我还怎么去赚钱,我赚不了钱,还要人照顾,我又怎么忍心公公、婆婆照顾我,我更不能天天看着活蹦活跳的儿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而我却不能带着他走动、玩耍。我只有走,走到另一个世界。也许,在另一个世界,没有农村和城市,没有穷人和富人,没有当官的,没有挎枪做公丨安丨的,没有联防队员,没有坐小车撞坏了人不管的,也没有跪在街上讨米的叫化子,没有人无缘无故地打我,没有人侮辱我。

  三个畜生打我的时候,你一棍他一棍,把我往死里打,他们还侮辱我,掀我的衣服,撕我的裙子——他们不是人,可他们这样的畜生居然还代表国家、代表法律?!我想,要是他们去见阎王的话,洗一个澡也洗不干净,因为他们的灵魂比我们做“鸡”的还脏!
  我是一个女人,是一个被大众唾骂的女人,是一个不干净的女人。
  但我首先是一个人,我也有尊严,我可以向任何一个男人出卖我的肉体,那是我自愿,但是,我不愿意他们侮辱我、侵害我,还打着执法的旗号调戏我。
  其实,那个时候我就想到死。可是,当我醒过来的时候,看到敏儿姐、胡姐前前后后、无微不至照顾我,我就放弃了死的念头,我很感激你们!我还想到了家里生病的丈夫,我就更不忍心——我不能撇下他不管哪!
  现在,虽然我还是不放心我三岁的儿子,但是,我还是要走了,也可以走了。敏儿姐,最后,我想托你个事情:你能不能经常去看我儿子?能不能让你儿子认我儿子做弟弟?我儿子的父亲没有兄弟姐妹,我儿子也没有兄弟姐妹,他很孤单的——我是多么希望我的儿子不孤单,有人照顾,有可以叫爸爸、叫妈妈的人啊------

  这段时间来,感激你把我带出去,看了世界,看了大城市,也赚了钱——虽然这钱不干净,但我们毕竟不是偷,不是抢,何况,那老头的钱来得也不干净,我还真后悔当初没有让他送我一栋房子。其实,他都答应送我房子的呀。要是那样的话,我把房子卖了,抵个几十万,就是我男人的病治不好,我的伤是完全可以治好的。还说不定我不会有伤,不会被人打呢。那样的话,敏儿姐就不用替我出钱,替我送礼了。我还可以把几个姐妹一起叫上,去大梅沙照相,去世界之窗留影,请大家吃冰激凌,吃麦当劳啊!

  现在这些都不能了。敏儿姐——下辈子吧!
  问所有姐妹好,问木兰好,问胡姐好。我张梅谢谢她们!
  罗敏儿在读信的时候,木兰和胖胖、苹果等几个都在。她们都哭得像泪人似的。罗敏儿尽管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但她的泪总是流不下来——多年前丈夫抛妻弃儿、赌博抢劫被警方当场击毙,她就已经哭了无数回,从此泪水干枯、泪腺断流。
  她没有泪水的脸,阴郁得似深山老林里的树叶,没有光色,没有神采。
  日期:2009-07-29 23:50:30

  15 木兰与罗敏儿
  张梅带给大家悲戚的心情在几天后就过去了。
  罗敏儿和小姐们的生活照样周而复始地进行。
  每天从村子里进出,木兰就能看见泥巴村牌坊两边的对联:“泥造金山红林醉年年乐业,巴舞欢歌海水啸代代安居”。一瞥见这文绉绉的对联,木兰就忍不住要念一念,如同早年文化***,规定看到红色标语都要充满感情地朗读似的。
  木兰虽然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但她从小喜欢看连环画,读故事书,对文字有那么点天生的敏感。来到泥巴村后,城中村的露天舞厅她从来没有光顾过,但对于露天舞厅旁边的夜市书摊,却像猪八戒对于高老庄,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感,一有空闲就跑去翻书。没有钱买,她端着书站着看,像一个守电线杆的,整晚整晚地雷打不动。晚上打工的人都没有事,很多人也像她那样。老板呢?为了增添人气,对于他们这样白看的,只要不弄坏、弄赃,随他们看多久。木兰特感激那个摆夜市书摊的小老板,每当一站到那里,就要以感激的目光看老板两眼,就像读小学时,特感激班主任老师对她的照顾一样。每当夜幕降临,吃罢晚饭,料理了家务,她就跑书摊夜市,连罗敏儿一旦找不到她,都知道了她会在这里。日常天久,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她居然把辍学前从同学那里借来看过但没有看完的好几部小说都看完了,其中有琼瑶的《窗外》,有沈从文的《边城》,还有外国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当然,木兰读得最多的是那些《故事会》、《知音》、《佛山文艺》、《嘉应文学》之类的杂志。

  木兰经常路过夜市书摊,此时又一次经过这里。
  她今天跟罗敏儿在胡小妹家吃晚饭。罗敏儿跟胡小妹有说不完的话,吃完饭后,木兰就先步回了。
  这许多年来,木兰就像是罗敏儿的马仔,总是不离左右。这也难怪,木兰跟罗敏儿,绝不是妈咪对“小姐”的控制那般简单,她们之间是有一种感情维系的。
  木兰刚到泥巴村的时候,是帮助罗敏儿做饭和打扫房间的,每个月三百元钱,包吃包住,吃饭总共不过五六个人,木兰的工作颇为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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