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老子堂堂一代情圣,竟然被迷的神魂颠倒》
第40节作者:
戎听双 我追过去,和她在亭子里找找摸摸,这里的土地,果然不同于其他地方,特别黄,听说这样的土非常肥沃,很松软,种出来的东西特别好吃,我捏了一点,在嘴里尝了尝,有点猩甜的味道,是血渍的感觉。
我用力在那里扒开,向最深处去挖,黄秋媛正在柱子后面找着,看到我的动作,并没有问什么,而是非常有默契的过来,蹲在我对面,也帮着我刨。
我们大约刨了有一米深,几乎将刨出来了最底下的黑土,忽然摸到一个硬梆梆的东西,我和她对视一眼,然后一起抓住那个东西,狠狠的向上一拽,巨大的阻力将我们冲到,东西在我手里,我们坐起来凑到一起,这是一个类似铁锹的东西,不算大,是迷你型的,也就半条胳膊那么长那么粗,嘴上头的口儿上,有一点暗红色的干涸的血渍,黄秋媛盯着那块血渍想了一会儿,然后拍手喊道,“法医说,尸体被侵/犯的部位,一开始并不能容纳凶手的那个,于是凶手应该用了一种工具往里捅了捅,然后才进入的,是不是这个啊?那也就是说,作案地点在这个亭子上?时间并不是早晨,而是晚上,深夜?”
我点点头,“有可能,法医推算出来的死亡时间是四十八小时之内,我们是昨天晚上十一点多左右接到的电话,那么推算一下,极有可能是在前天晚上八点到十一点之间,在这里作案后,沉尸河边,可是从这里到郊外发现尸体的地方,坐车需要两个多小时啊。”
黄秋媛眼睛亮亮的,“会不会是在车上作案?能不能调出附近红绿灯交口的录像监控,然后追踪一下,哪辆车是一直开到了郊外,如果能发现吻合的,我们联系交警部门,找这辆车看看,排除法我感觉最能节约时间。”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和黄秋媛基本上算一拍即合,因为我现在的大部分心思都在走/私案上,这才是我来这里的目的,东莞市有警察,自己的地盘死了人,用不着我们这群上海来的外援解决,那还不如全都集体歇菜呢。
我和黄秋媛从公园里出来,过了马路,进了那辆公车,两个男警吃了泡面正在等我们,看见我们立刻说,“正打算去找你们,陈队来了电话,说夜总会那边发现了点可疑情况,今天忽然多了一大批小姐,许多都是我们之前监控没有发现过的生脸,也不排除是外场来走穴的,但陈队说特殊时间下任何情况都要引起重视,事先派去夜总会盯梢的四名刑警被调了回来,陈队说还是最初商量的办法,你们伪装情侣打入内部。”
于是汽车一路飞驰到了夜总会门口,我和黄秋媛连口气都没喘过来,就直接在路边摊买了衣服,在车上换了,我的是一身特别嘻哈朋克的衣服,我觉得挺屌的,但那种地方的男人,除了特别有身份的在包房里,大厅里玩儿的男人,基本都这个德行。
黄秋媛本来穿的就可以,黑色的裙子,罩了一件防晒衫,就是鞋不行,于是买了一双八厘米高的高跟鞋,将头发散下来,她随身的背包里有化妆品,化了个特别妖娆的妆,我俩准备完毕戴上了微型对讲机,直接大摇大摆恩恩爱爱的走了进去。
我一进去的确感觉到了一股不一样的气息,这是律师和警察的本能嗅觉,特别准确和灵敏,我扭头去看黄秋媛,她果然也眉头深蹙,为了不露出马脚,我们分头行动,她下了舞池,和一群疯狂跳舞的男男女女打成一片,我坐在吧台上,一边喝酒一边密切留意那些忽然多出来的女孩,顺便也偷偷懒,鬼他/妈知道,我都快累死了!
黄秋媛本来就干这行,怎么都没事,我可受不了,律师是坐办公室,是坐办公室的好不好!
我坐在那里看着黄秋媛下了舞池,和几个看似跳舞泡妞儿特别熟练的男人边跳边聊上了,我捏起高脚杯呷了一口葡萄酒,那种区别于辛辣的白酒的甘甜和醇厚在舌尖蔓延,哥们儿还真是生平头一回喝葡萄酒,我除了白酒啤酒就喝红酒,因为觉得喝酒也得有价值,像葡萄酒这种类似饮料的玩意儿,浪费金钱和胃口,喝下去哪儿也不到哪儿,而且酒吧很少有人会点这种酒,不够刺激。
但为了别耽误公务,别回来喝醉了黄秋媛被吃豆腐我都帮不上忙,我只好喝这个,毕竟有点酒味儿,比纯粹的饮料还是强多了。
我正装b的品着滋味儿在心里骂大街,一只雪白的玉手带着香风就从后面过来了。
“哟,帅哥,自己一个人啊。”
我扭头去看她,她已经不请自来的坐在我旁边的高脚椅上了,这妞儿长得不错,就是太妖了,还不太会妖,以致于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用力过猛的骚气,但不可否认,真有迷惑男人的资本,漂亮,性感,火辣,妖娆,可以将所有形容风尘女子的词儿都扔她身上也不过分。
我点点头,“你也是自己啊。”
她挑眉,“我可以随时变成两个人,喏,现在不就是你和我了吗。”
我一笑,还挺会搭讪的。
“怎么不去跳舞呀。”
“我不会。”
“是嘛?”她上下打量了我一下,“这么好的身材,竟然不去跳跳,真可惜了。”
“你怎么知道我身材好?”
她伸出手指在我胸肌上戳了戳,“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腹肌不会低于四块,一米八零,超不过一百四十斤,对吧。”
嚯,透视眼啊。
“差不多吧。第六块腹肌快练出来了。”
“能让我摸摸吗?”
我想了一下,“算了吧,这么多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饥渴得大庭广众就要做呢。”
她给我指了指旁边的沙发,“直接上的有的是,这种地方,正人君子谁来啊。”
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丽萨,有个丽萨酒店,就那两个字。”
“方砚,方正的方,砚台的砚。”
她自己又念了一遍,“挺有艺术气息的,你这样的男人,上学时候特别受女孩追捧吧?”
“怎么这么说呢。”
她手撑着右面的脸颊,万种风情的望着我,“我上学时候,我们那些女孩都喜欢你这样的,有点冷酷,有点轻挑,长得还不错,没有小白脸的阴虚,也没有大胖子的粗鲁,白白净净高高瘦瘦,打篮球要是再好的话,能吸引一大票脑残粉跟着你去食堂和洗澡。”
我呵呵一笑,“没那么夸张,倒是得到过几个学妹的垂青,主要是大学时候我有女朋友了,喜欢名草有主的男生,挺需要勇气的,关键还得没皮没脸,不惧当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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