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狙击生涯……那血与火的岁月》
第2节

作者: 强少狙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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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因为这感激,我在侦察连里居然不再像以往那般浑浑噩噩。林默说我仿佛在一夜间变了一个人,变得他都不认识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刚刚从烂泥坑里爬出来,一个个浑身上下都是臭哄哄的烂泥,让丛林里的蚊子都不愿靠近我们。
  “真的么?”
  我淡淡回了一句,顺便吐掉嘴里的泥浆。这样的生活,我们已经过了快三个月了。在进三个月里,我们所经历的生活,放在任一个平常人眼里,足以是一场噩梦。当初一起分到侦察连的好几个新兵,都因适应不了这炼狱般的生活而被退到了其它连队。而我们这群刚从烂泥中爬出来的人,是为数不多的幸存者。

  “当然了,你不知道你以前,那简直是让人一看就能气死的。”
  他抹掉脸上流淌的泥浆冲我笑,那一口洁白的牙齿因为浸满了黑糊糊的泥浆而失去了原本的色彩。我忽然间想到了那个对他说“长发为君留”的女孩儿。她还能认出现在的林默吗?还能把眼前这泥人一样的怪物与以前那个帅气、阳光的大男孩儿等同在一起吗?
  突然间,我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仿佛脑子里有人在告诉我,他们的爱情只会是昙花一现,虽然美丽,却不能永恒。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有心思去想这些,因为前面还有纵深100米的拟真雷场在等着我们爬过去。于是,我在心里告诫我自己,要集中精神,集中精神,可那思绪偏偏就像开了锅的沸水一般,不受我的控制。
  扭头向十米外正咬牙爬行的林默望去,那张黑糊糊的淌着泥与汗的脸,突然边成了一头在微风中飘荡的黑色长发。然后,那长发一寸寸变短、变短,最后竟只剩下那些透着香气的信笺在半空中无力地飘落。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不知道为什么在拟真雷场里一寸寸挪动身体的时候,还能有这中感觉。因为,感觉这东西从来多无法给出个正确、合理的解释。可我第一次希望,我的感觉是错的。但它一向都很准确,否则,我也不会被高连说成是天生的猎手了。因为我的确有着像猎手一样敏锐的直觉,也正是这直觉,让我在后来的战斗中,一次次地脱离危险,成为那一场场残酷游戏里的幸存者。

  当炼狱般的日子终于过去的时候,我们这群侥幸剩下来的“幸运儿”,才真正开始接触到各自的专业。高连的话果然没说错,我成了一名狙击手。当老兵将那支88狙击步双手递到我手里时,我记住了那句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话。“这就是你的命,没有它便没有你。”
  也许,我真的天生就是个狙击手,因为每一个科目我都会比别人用更短的时间通过,而且全部都是优秀。老兵经常向他的兄弟们吹嘘我将是最出色的狙击手,这在让我满足虚荣之余,更添了几分压力。
  日子,就这么在日复一日的枯燥训练中过去。这段时间,我很少能碰到林默,因为他们电子侦察专业的训练场与我不在同一个地方。
  老兵说,小子,你比他们都幸运,这整座山都是你的训练场。我倒没觉得自己有多幸运,我只感觉很累。因为我得不停地在整座山里转移狙击阵地,而这转移,经常是一寸一寸地爬过去的。在这爬行的过程中,我的动作还不能太大,不能让老兵看出什么明显的动静来,否则,我便得用低姿匍匐的姿势爬行五公里。
  林默跟我说,他还在炼狱里煎熬着,老兵们都不把新兵当人看。我笑了,笑得很开心,我拍着他的肩膀说,林默,我已经快到地狱了,而且,我早就没把自己当人了。

  “天杀的,谁让你去当狙击手的?那本来就不是正常人应该干的活儿。”
  我沉默,没有回答他关心的抱怨。于是,我们俩就那么大叉着腿,躺在林子里的空地上晒太阳,享受那难得的周末里的闲暇。当时,我在心里说,我本来就不是正常人。
  渐渐的,老兵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在经常的对抗演练中,十局里面,他能赢我的超不过三次。老兵很欣慰地拍着我的肩膀,一边惬意地吐着烟圈,一边乐呵呵地笑。
  “墨尘,你没让我失望,我可以安心地走了。”然后,他便会扔下我,去找他的老乡们喝酒。而每次他都会回过头来对吼:“小子,给我加紧练,你一定要替我进T大队。”
  我还是沉默,心里却止不住有些活动。T大队,那大概是每个侦察兵的梦吧
  老兵走了,在那个霜叶飘舞的季节。那天的天很冷,营区的地面都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霜。
  老兵捏着我的胳膊,眼眶里噙满了泪花。“小子,你要加油,你一定要去T大队。”

  我点头,说班长,你放心吧,我可是天生的狙击手。
  老兵笑了,狠狠地在我胸上擂了两拳,然后,他头也不回地爬上了汽车。临走前,他最后一次冲着我吼。
  “你一定要替我进T大队。”
  老兵走了,带着遗憾离开了他热爱的军营,离开了他爱若珍宝的88狙击步,离开了这座被他爬遍了的大山。
  他不得不走,因为他再不回去,家里介绍的对象就得吹了,而那几千元才彩礼,也一分都拿不回来。所以,他必须回去,因为,他们那儿,比我出生的那座山,还要偏远和贫穷。

  我开始玩了命地训练。一开始,高连还很高兴,经常在点名的时候号召大家向我学习。可越到后来,他便越觉得不对劲儿,终于把我叫了过去。
  “你小子是不是不要命了?”高连劈头盖脸地问我。
  “我要进T大队。”
  我没有理会高连的愤怒,很平静地说出答案。
  “那也不能这么玩命吧?你真当自己不是人啊?从今天开始,没有我的同意,不许你再碰枪。这是命令!”
  满肚子火的高连将我撵了出来,让我好好地反省、反省。
  我不敢与他争辩,因为我知道高连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于是,我的日子闲了下来,由一直的忙碌变得突然间无所事事。这种感觉让我很难受,所以,破天荒地,我第一次将林默拉到了营区后的山坡上喝酒。
  “墨尘,不是我说你,你也太玩命了。”
  林默将一大口二锅头倒进嘴里,喷着酒气说我。
  “我答应过班长,要进T大队的。”
  我望着太阳西沉的方向,在那一座又一座大山的后面,在那个遥远的西北,是老兵的家。
  “T大队啊!”林默沉吟了一声,突然不说话了,只是一口一口地喝着酒。
  于是,在那个冬日的下午,在斜阳洒照的半山坡上,两个刚换上上等兵军衔的年轻士兵,就那么你一口,我一口地喝起了闷酒。直到将那一斤装的二锅头喝成了底朝天,才相互扶携着,一步步晃回营区。一边走,还一边扯着嗓子唱。

  “十八岁,十八岁,我参军到部队,红红的领章映着我,开花的年岁,虽然没戴上呀,大学校徽,我为我的选择,高呼万岁……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也不会感到懊悔!”
  春节过后,度过了训练准备期的军营开始忙活起来。从师部开完军事部署会的连长,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我们全连137号人拉到了操场上训话。
  “小子们,给我好好加把劲儿,这次决不能再输给红三师那帮家伙了,明白没有?”高连站在队列前大声地问我们。
  “明白!”我们扯着嗓子大吼。
  高连开始变着法儿折腾我们。为了在这次全军区的侦察专业比武中拿到好的成绩,我们全连上下都憋足了劲儿训练。那陡然间增强了好几倍的训练强度,让熬过了那炼狱般三个月的我们,也感到有点儿吃不消。
  每天早晚都是全副武装的10公里越野,吃完早饭后便开始各专业的训练;下午是分队或单兵的对抗演练,全连137号人都满山跑地捉起了迷藏。晚上是夜间科目训练,就算熄灯睡觉了,高连还会时不时地来两动紧急集合,拖着全连的人出来跑一趟武装越野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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