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业务员——一个销售人员的成长经历与自我救赎》
第55节作者:
孤自幽伤曲 2011-11-04 22: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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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正式审判到来之前——或者永远也不可能有审判——笔者暂时只能把这一系列事件定性为笔者基于想象的猜测罢了(作为中性背景的事件1和事件2除外)。
事件1: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为方便起见,以下均用电信研究院代指)成长历程。
时间:1956年-迄今。
地点:北京。
人物:邮电部、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场景1:1956年-1994年,事件主人公为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场景2:1994年-1998年,事件主人公为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院。
场景3:1998年-2008年,事件主人公为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是信息产业部直属研究机构,是电信领域集软科学研究、测试认证和咨询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通信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网络技术标准的研究和行业监管等政府支撑工作,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企业质量体系认证、通信计量和产品测试认证以及网络规划设计和企业咨询等服务。
场景4:2008年-迄今,事件主人公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以来,电信研究院立足发展,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综合优势,成为国家信息通信研究领域最重要的支撑单位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综合政策领域主要的依托单位,从技术和政策、国际和国内、宏观和微观多层次支撑部重点工作。
结论:毋庸置疑,电信研究院且又仅且是工信部一个下属事业单位,不具备任何行政职能。
2011-11-04 22: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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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CMCA)成立。
时间:2000年9月16日。
地点:北京。
人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六大电信运营公司以及全国移动通信骨干制造企业、经营公司、海外移动通信著名中国公司以及关心和推动中国移动信息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政府政策研究部门、金融界、科技界、新闻界以及消费团体和个人等。
场景1:2000年9月16日,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经国务院批准,由信息产业部指导,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一级社会团体。
场景2:联合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联合会日常工作机构为会长办公会,日常工作执行机构为秘书处,下设战略研究中心和七个工作部,即论坛工作部、国际工作部、培训展览工作部、消费者工作部、法律工作部、财务工作部、市场工作部;常设活动包括: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TD-SCDMA技术论坛、国产手机企业首脑论坛、Tetra联盟、手机经销商联盟、中华手机资源网等。
结论:作为一个社会团体,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同样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且作为一个社会团体,日常费用哪里来?大家注意上段场景2中的常设活动。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中国红十字会,它仿佛也是个全国性一级社会团体。
2011-11-04 22: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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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全部基于笔者的想象,或为调侃,或为梦呓,请勿为真,如造成任何不当的、邪恶的、恶性的事件,笔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申明。
事件3: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成立。
时间:2005年1月。
地点:北京某个角落。
人物:几个看似西装革履的大人物。
场景1:“日子好难过啊!”一个西装革履的大人物说。
“是啊,SP现在就像过街老鼠一般,以前SP的钱多好赚啊——无论他们发没发信息,只要我们发出去了,那么移动和联通就帮我们把钱收了,现在,诶……”另一个大人物说。
“是啊是啊,想想那些个小老百姓我就好笑,哈哈……”又一个大人物说。
“还笑,想想下面怎么办吧!我快要断顿了。我答应给儿子买得兰博基尼还不知道怎么搞呢——我不是个好父亲……”再一个大人物说。
……
“诶,有了!”其中一个大人物小眼睛闪出了金光。
“什么?!”其它大人物异口同声。
“你们看啊,全国牙防组不是搞了个什么认证吗?我们能不能也学着弄个类似的?”
“怎么说?”
“国家现在不是在规范SP吗?我们现在既然不能明目张胆的偷老百姓的手机话费了,那么我们何不让老百姓主动把话费给我们呢?”
“你当老百姓都是傻瓜啊?!永远好被骗的啊!谁还做冤大头啊!以前有我们的兄弟单位移动和联通帮忙,但是它们现在也不敢顶风作案啊!”
“说你猪脑子你还不信。你想啊,以前是广撒网乱捕鱼,现在我们不会来个精确营销?”
“精确营销?”其他人都愣住了。
“当然,你们想,牙防组不就是用准政府组织的牌子圈了不少钱吗?这是什么?这就是公信力的魅力啊!我们背后的大树可不比牙防组背后的小啊。”
“能具体说说吗?”
“我们就以联合会的名义搞一个类似认证的东西,然后我们就说这是国家标准,你说谁会不信?”
其他人仿佛明白了一些,毕竟这些可都是大人物啊,脑子转得比一般人快了不知多少倍。“嗯,有点意思了,你继续说说。”
“我们国家现在手机用户都几个亿了,我们就告诉一部分有钱人——也就是老板,说我们现在有了个移动的互联网,让他们来注册……就像互联网的域名一样,你说他们会怎么样?”
“哦——”
“哈哈哈哈哈……”所有人都发出了奸诈的笑声。
“你去拟个草案出来,商量后,我上报。记住:草案一定要正义和伟大,毕竟我们也想为中国的信息化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嘛。”
“是是是是是……”
2011-11-04 22: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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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2:“草案好了。”
“说来听听。”
“第一、本着为国家信息化建设……”
“好了好了,大道理不用讲了。说重点。”
“……我们就说我们这是移动商务,最近美国不是一直闹着WEB2.0吗?不是闹着3G吗?你们想,这是多大宏伟的目标啊,听起来就好诱人。国内不是有很多人说我们没有自己的互联网标准吗?那么我们就搞个移动的标准。电子商务现在红红火火,我们就说我们这是移动商务。是未来互联网的发展方向——如果手机上网比电脑还要简单,你说谁还愿意去用电脑?我们让企业去注册我们的域名,平台就用以前的那个SP就行了——弄得特别点,就说这是国家为支持移动商务而单独为我们开的特别号……”
“我打断一下哦,这个SP就是个圈钱的东西,你的平台还弄这个,谁相信啊?”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就用移动商务这个金字招牌嘛。”
“那别人注册了发现没什么实际价值怎么办?”
“现在国内信息这块什么不是一片混乱?我们主要是把注册费弄到手,在绝大部分人还没搞明白我们做得是什么的时候,我们先让自己富裕起来嘛,到时候国家再规范的时候,我们再改嘛。企业最需要的就是打品牌卖产品,而且绝大部分企业老板都是乡下人,他们懂个屁啊,让他们一个关键词注册个10年,就算有8年没用,万一后面2年要起了作用呢,而且只要他们注册,后面的事情,我们就不管了。将来的事情谁知道,说不定我们就做了好事呢!”
“那具体由谁来操作呢?”
“我们先成立个机构——就是个内部机构,不用去备案,反正也没人敢查我们。机构成立好了之后,我们再成立个公司,然后就说这个公司是我们的指定注册商,接着招代理商,你们想,全国有多少个地级市啊,是不是,每个地级市都弄个代理商,我们只要把代理商忽悠住了,然后他们自然会心甘情愿地为我们做事的。”
“光忽悠还不行,我想让代理商可以先给我们这个成立的公司交钱,嗯——就说这个公司给我们这个机构交了保证金了,然后让他们也要按规矩给这个公司交保证金。”
“是是是,这个建议好,我加进去……不要说保证金了,现在说保证金大家容易怀疑,干脆就说品牌使用费和预付费吧。这样听起来和国际接轨。”
“嗯,有道理。还可以加一个,就说我们是返点,如果代理商达到我们要求的业绩标准,就可以返还70%的利润给他们。”
“70%?!是不是太多了啊?”
“不多,没有高利做诱饵,鱼会上钩吗?而且如果他们达不到我们要求的业绩,我们就不返还!”
“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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