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读水浒——曹铜爵揭秘水浒传》
第14节

作者: 曹铜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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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伦听了,提醒林冲你如果杀不着人,这就不能在这呆了啊。
  林冲听了,【心内自己不乐】。怎么就没人给我杀呢?
  第二天。
  第二天,林冲再次清早起来,跟小喽啰去等着杀人。

  今天仍然没有等到孤单客人路过,但有趣的是,作者施耐庵在这里暗讽了一下林冲,一下给林冲安排了三百多个人组成一队路过!妈呀!这么多人,林冲跟本不敢动手,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走了。【林冲又不敢动手,看他过去。】
  这个三百人路过的小情节,跟这一回故事其实毫无关系,就算把这段情节删除了也无妨。但作者就是要添加这么一段情节,那就只能证明:作者是要在这里奚落一下,讽刺一下林冲,谁让林冲欺软怕硬呢。
  林冲不敢跟三百人的队伍动手,只好接着等,等啊等,等到天黑了,仍然没有人路过给他杀。
  林冲跟小喽啰说道:【我恁的晦气,等了两日,不见一个孤单客人过往,如何是好!】
  林冲很急躁:我真倒霉啊,等两天了,还没无辜的人过来给我杀,怎么办啊!

  回到山寨之后,王伦又问林冲杀人的事,林冲只是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林冲不敢答应,只叹了一口气。】
  王伦笑了,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啊,你明天杀不着无辜的路人,就快走吧!
  林冲回了屋子,又郁闷半天。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林冲绝对不是郁闷王伦笑他之类,林冲只是郁闷自己运气不好,没人路过,他杀不了别人。
  第三天,林冲又早起来,在路上等着,看看有没有无辜的人路过。
  等了半天,还是没人路过。看看时间,中午了,离着三天期限只剩下不到半天了。
  林冲很着急,跟小喽啰说【眼见得又不济事了.....只得往别处去】这条路又没人来,我们快去别的地方找人杀!
  看到这里,可以说作者施耐庵的文字功底,是很深厚的。

  作者对对林冲那种很着急要杀一个无辜路人的心态,描绘的十分到位!还剩半天时间不到,连我们这些读者都在为林冲着急!
  就在林冲快要放弃的时候,无辜路人出现了!
  林冲大喜,正要追上去,却不料这个路人很机灵,一下扔了财物,逃跑了。
  林冲道:【你看我命苦么?来得三日,甫能等的一个人来,又吃他走了。】

  在林冲的眼里,他要杀一个无辜的路人,那个路人逃跑了,反而是他命苦了!他为什么觉得自己命苦?因为没人给他杀了呗。
  在林冲的想法里,这个路人不跑,或者没跑成,给林冲杀了,这样林冲的命才不苦!
  可是如果那个无辜路人莫名其妙被林冲给杀了,那个路人的命就不苦么?那个路人的老婆孩子,他们的命就不苦吗?
  林冲才不管这些,现在林冲只看的到杀死一个无辜路人,他就可以进梁山。
  不过人虽然跑了,却留下了一担子财物,小喽啰说道:【虽然不曾杀得人,这一担财帛,可以抵挡。】
  小喽啰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虽然你没杀人,但劫了这么多钱,也能抵个投名状了!潜台词就是:你不用杀人了,用这担子就可以当投名状用了!
  林冲听了什么反映呢?他觉得不保险!说道【你先挑了上山去,我在等一等。】
  你看看!

  小喽啰的意思,明明就是不用杀人了,钱财就可以抵挡投名状了,可林冲害怕不保险,非要来个双保险,非要杀个人才算完!
  真是毫无人性,丧尽天良啊!
  最后,原来那担财帛是杨志的,杨志过来跟林冲斗了一场,又跟王伦寒暄了一会,最后,杨志去东京了,王伦也同意林冲留在梁山了。
  文中写道:【从此五个好汉在梁山泊打家劫舍,不在话下。】

  林冲是打谁的家?劫谁的舍?
  还不是普通老百姓的!
  不在话下!
  日期:2013-04-24 11:04:01
  第十八章:杨志送礼
  关于青面兽杨志这个人物,大家往往只注意到生辰纲以及杨志卖刀这两个故事。
  这两个故事的确精彩,但我今天要讲的,却不是这两个故事,而是发生杨志卖刀之前,不太受人重视的一个小故事——杨志送礼。
  上一章说道,林冲为了投名状,要杀一个青脸大汉。他们两个斗了数十合不分胜败,最后,被王伦劝开。
  这个青脸大汉,就是青面兽杨志。
  杨志的出场,刚好是与林冲相交接。他们这样一交接,林冲列传就暂时结束了,紧接着的,是杨志列传。
  有趣的是,作者施耐庵先生,在处理这一段的时候,手法极为巧妙——林冲买刀,导致刺配。杨志卖刀,也导致刺配!林冲,遇上的是原来的破落户高二。而杨志遇上的,则是现在的破落户牛二!
  杨志这个人,还是比较有本事的,但同时,他也比较倒霉。

  杨志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放置在其他的古典小说中,杨志的身份,应该是杨家将。当然,水浒传中并没有提及到这个。
  杨志从小练了一身好本事,年轻的时候就中了武举,当上了制使。这个是他有本事的地方。
  皇帝因为要盖万岁山,派十个制使去押送十个花石纲,九个都没事,唯独杨志自己遇上了风浪,丢失了花石纲。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件事上,杨志是很不负责任的。他丢失了花石纲,并没有回京受罚,而是私自逃跑,朝廷派人去抓,都抓不住他!【又不来首告,倒又再逃,许多时捉拿不着。】
  幸好,朝廷赦了他们的罪。
  所以说,现在的杨志虽然当过制使,但他其实即不是官,也不是犯,而是民,普普通通的民。
  杨志上山跟王伦喝了几杯酒之后,将之前被抢走的那担子财帛拿了回来。带着这些财帛,往东京去了。
  问题来了。
  杨志的这担子财帛,是用来干什么的呢?答案是,是用来送礼的。
  由于杨志犯了罪,又逃跑了,所以就算大赦天下,杨志现在的身份,仍然是民,而不是官。所以杨志希望送礼,希望让上面活动一下,把自己再次提拔成官。【将出那担儿内金银财物,买上告下,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
  杨志送了很多礼,走了很多后门,终于还差一步,就能官复原职了。

  这最后一步,就是高俅。只要过了高俅这一关,杨志就又可以当官了。
  可惜的是,高俅看了杨志的履历表,大怒。说道:你丢了花石纲也就算了,还逃跑了,抓又抓不住你。现在就算赦了你的罪名,你也不可能再当官了!【又不来首告,倒又再逃,许多时捉拿不着。.......虽经赦宥所犯罪名,难以委用。】
  说完,就把杨志赶出了殿帅府。
  看完这一段,大家的普遍感觉是:高俅这王八蛋又在害人了!高俅太坏了!真是一个大奸臣!
  就连杨志,也是这么认为的,说道:【高太尉,你恁的毒害,恁的刻薄。】
  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我在前文说过,大家读书,看待书中的人物,一定不要有惯性思维,要学会公平的看待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更不要有‘他是主角,他做的就是对的。谁为难主角,谁做的就是错的’这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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