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有一本为佛教辩护的书籍就说:
“佛者,谥号也。犹名三皇神、五帝圣也。”
——它说,“佛”是“三皇神”“五帝圣”死后封的谥号!
这本书又说:“佛乃道德之元祖。”
“道德”是老庄道家的用语。说佛是道德元祖,虽然是在抬高佛教的地位,但也错误的把佛教和老庄归为一回事。而这还是为佛教辩护的书籍呢,其他书中的误会就可想而知了。
就连汉族佛教徒也不能完全分清佛道的区别。
南北朝的僧人慧思投身佛门后也不愿意放弃道家的修行。他立誓说,希望能先炼丹修道,修成道教的“五通神仙”,然后再学佛。他的思路大概是,道教的目标是长寿。那么他先长寿了,有的是时间了,再慢慢学习佛教高深的知识。
在这位慧思的观念里,佛道是混杂在一起的,互相不冲突。
佛教在刚传入中国的时候,干脆就被称为“佛道”、“释道”、“道法”,佛教徒被称为“道士”。直到唐宋的时候,还有佛教徒自称为“贫道”。
日期:2012-07-12 16: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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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以上种种误会,使得汉代的学者们以为,佛教不过是一门用来趋吉避凶、占卜算卦的法术而已。他们把佛教和五行八卦、炼丹占卜等等其他95门方术并列在一起,没瞧出佛教有什么特别的来。
现在我们能解答刚才的疑问了:为什么佛教在中国已经传播了一百多年,汉政府的官员们却对宗教这件事一无所知?
因为汉代的佛教和中国方术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就算是当时饱读诗书的学者,也未必能明白所谓“佛道”到底有什么特别的。
当黄巾大军突然出现的时候,东汉末年那些被卷在历史漩涡中的群雄们,谁又会想到历史的玄机竟然藏在一门毫不起眼的法门之中?
日期:2012-07-12 16: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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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年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年份。汉政府惊讶于一夜之间遍地而起的乱民,张角惊讶于太平道奇迹般的发展速度。他们在这历史大潮中或惊慌或惊喜。他们以为自己站在了浪潮尖上,却想不到其实是那个96门江湖道法之一的“佛道”,才是大潮的真正作者。而皇帝刘宏和道士张角,不过是被大浪偶然卷起的扁舟而已。
因此他们都没有做好迎接这场大潮的准备。不光是朝廷反应极端幼稚,张角也被飞速壮大的教团冲昏了头脑。他不会想到几千公里外一个外邦宗教和自己成功能有什么关系,也就不会明白,这制度只能供他传教,远不足以组织一场战争。更何况中国百姓极少有虔诚的信仰,他们崇拜张角是因为传说张角善于治病,信了教就等于有了免费医疗——可连病都怕的信徒,怎么可能不怕死呢?
所以说汉政府有一半还是判断正确了。没有完善的管理系统的黄巾军,就如同散沙一般,根本无法和政府军队对抗。张角虽然把自己的部队分成了若干个集团军,但是军队之间全无配合,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全面崩溃。战场的主角又回到了从政者们熟悉的豪门贵族:曹操、孙权、刘备、袁术、董卓等等,他们全都是家境显赫的贵族,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
历史似乎又回到了汉代官员们习惯的轨道上。
然而,历史不应该从这里转折吗?
张角是一个毫无资本的道士,只是因为模仿了佛教的组织形式,就在短短几年里组织起40万人。宗教这么件好东西,为什么帝国的统治者们不知道善加利用?为什么不设立一个由国家控制的道教,扶植一个臣服于皇帝的教主,每日祭坛做法,向民众宣布:当今圣上是天上玉帝派来的使者。这样,江山岂不是更加稳固?
张角已经做出了成功的示范,为什么中国却没能成为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呢?
日期:2012-07-12 16:30:21
第三章 道德怎么能治国?(这章讲的是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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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要回答这个看上去简单的问题,需要花费我们一整章的时间。
我们先做一道智力题:
假如你穿越到中国古代,受到君王重用,要你为帝国设计一套高效合理的制度来管理民众,聪明的你会怎么回答?
答案或许是“法制”吧?
今天的社会已经公认,一个公平的法制社会,要远比一个道德社会更为美好。
在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里,不会有贪官借着道德的名义随意玩弄法律。不会有人像希特勒那样站在道德制高点煽动、利用群众情绪。我们也不会只因为偷情就被邻居活活打死,免于生活在令人窒息的道德牢笼中。
相比之下,中国古代,那种百姓只能期盼“清官”降临的时代实在是弱爆了。
这一切听着很美好,但你或许想不到,这么做会有一个难以克服的困难:
百姓会不服。
日期:2012-07-12 16: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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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包公案》、《彭公案》等等公案故事,好像古代官员处理的都是杀人案、盗窃案。这种刑事案件其实好处理,只要当官的能找到真凶、能秉公处罚,这人就是清官了。
但在真实生活中,最常见的不是刑事案件,而是民事纠纷。比如甲家占了乙家的地,丙的媳妇跑了所以向娘家索赔之类。
那么在这样的案件里,什么样的决断才能让百姓信服呢?
官老爷到底是判甲家赔一两银子呢,还是该判一两五钱银子呢?怎么判才算是清官呢?
怎么判都当不了清官。
这是因为人都是自私的。
两家为钱打架,都觉得自己应得多的那份。因此无论官老爷怎么判,都最少有一个人不服。
衙门是用来维持秩序的,结果每次断案子都有人不服,那要你这衙门是干什么吃的呢?
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之所以大部分人都服从法庭的判决,是因为有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有竞争激烈的律师行业。因为竞争激烈,所以我们雇到的律师都是水平较高的,都尽力为我们打官司。这样我虽然不懂法律,但我相信没有因此吃亏。
第二,现代社会还有一套复杂的程序尽量减少法官舞弊、保证法官的断案水平。打官司的人如果不服法庭的判决,还可以上诉到更高的法庭,找新的法官审。这样就把遇到坏法官的几率降到很低了。
因为以上两点,在今天的社会里打官司,大部分人会觉得,律师也尽力了,法官既公平也不糊涂,因此相信审判的结果大致是公平的。
但这一切,能在古代实现吗?
以上两个条件,说白了,就是需要大量以司法为专业的律师、法官,还要有培养他们的学校,监督、考核法官的机构。而且辩论、取证和上诉的审判过程,让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非常缓慢。
中国古代的文盲率大于九成,怎么可能让两户农民为了一只羊一棵树的归属,还能找来俩律师俩法官一个书记员陪着他们辩论上一个礼拜?
古代生产力极端低下,就养已有的文人还经常让百姓陷于生死边缘,怎么还能再养得起那么多的司法人士呢?
日期:2012-07-12 16: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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