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与仕途——秦汉朝野宫廷五百年》
第12节

作者: 白衣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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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家后面的那个大伯家的马儿生难产生不出小马,小马还卡在母马的肚子里,那个大嫂伤心的哭,全村的人都没办法,只能都跟着难过,多好的一匹马儿就要这样难产了。说时迟,那时快,刘邦上,他带着“略懂”的自信成功帮助那位大伯家的马儿接生了。他殚精竭虑,是亭长中非常履职的标榜性人物,使得个人声名更是远播的同时,也让他深刻了解了这一时代的民情、政府机构、和最普通劳动者的诉求。

  秦朝以武力统一六国,几乎全民皆兵。统一过程中,以吏为师的政府体制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始皇帝和秦政府曾数次下昭“凡……以吏为师”,体现整个战乱局面的结束后,官吏的地位被抬升到无所不能、无限高的地位,这样才使得皇帝得到全国上下都真正和彻底的拜服。大到上将军,国尉,都是必须有军功者,小到县尉、游徼、亭长,他们都要经常习练刀枪弓弩,带剑配刀,持盾披甲以防盗贼。刘邦这个亭长工作的地方是泗水上亭,他有两个手下,算得上是乡勇,一人为“亭父”,对内掌管杂务,扫地擦桌子;另一人为“求盗”,对外掌管逮捕强盗。忙时就可分工合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闲时三人可坐在擦干净的桌子上斗地主。刘邦毕竟是个亭长,要让路过的人知道旁边那两人是他手下,因此要有比较特殊的打扮才行。比如,他常常用竹子的皮做一顶帽子,带上这样的帽子,即使是坐下来,个头也比两位手下高了些。

  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之,时时冠之,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乃是也。——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
  日期:2011-07-10 19:10:47
   天降蛟龙1-6:大丈夫当如此也(中)
  史料中记载刘邦对“廷中吏无所不狎侮”,从这一句话可看出刘邦在沛县的县廷里,对平常关系要好的官吏都戏弄嘲笑,就是那种酒桌上不分你我、彼此逗笑的情形。他对沛县里的官吏们都称兄道弟,那位名叫夏侯婴的人与刘邦更谈得来,他每次驾车送完沛县贵客,路过泗水上亭时,总要停下马车去找刘邦聊天,一聊就是大半天。
  夏侯婴,沛县人,为沛县厩驺,即是掌管沛县的车马事宜,不但要掌管养马和驾车,还要迎送往来沛县的使者和宾客。后来,夏侯婴担任了试用的县吏,与刘邦更是亲密无间。有一次,刘邦大开玩笑而误伤了夏侯婴,被别人告发到官府。刘邦身为泗水亭长,伤了别人的自尊要从严惩罚。但刘邦申诉没有伤害夏侯婴,夏侯婴在一旁更是证明自己没有被伤害,这个案子又翻了过来,夏侯婴因受刘邦的牵连不但挨了数百的板子,还被关押了一年之久,但也因此让刘邦免于刑罚。

  刘邦这个亭长还时常跑到王媪、武负的馆子赊账吃酒,他赊账的本领很高明,人家是吃完就走的霸王餐,而他吃完就埋头大睡。年终,王媪和武负两家不得不毁掉欠账,他欠了多少也没一个数字。这样一来怪事常常发生,每次刘邦晕菜大睡时,王媪和武负就会看到灵异现象,他们看到刘邦所躺着的屋子,突然一片昏暗,与此同时,他的背上有蛟龙浮现。看着刘邦这个小伙子袒露的背脊,王媪和武负两人想的都是一样的。犹如这个年代,在自己的背上纹身一条龙,走在街上就有多少年轻小伙和姑娘都暗暗在想着五个字:那小子真帅!

  在沛县里众多朋友中,刘邦除了喜欢和萧何、曹参、仁敖、夏侯婴、周勃这几个兄弟打交道外,最喜欢跑到市井商街里找樊哙。
  樊哙,沛人,出身微寒,以屠狗为事。刘邦时常能在他哪儿赊账吃狗肉,《史记》中也没记载他是如何“屠狗为事”的,但在后世的樊氏家族里,他屠狗的故事丰富多彩。
  相传,沛县有一条从北向南流的泗水,刘邦住在河西,樊哙也在河西设摊卖狗肉,刘邦常来吃,但一直都是赊账,常赊不还。如此日久天长,樊哙本小利短吃不消了,不赊又拉不下面子,只好悄悄由河西搬到了河东去卖狗肉。
  一连三日,刘邦吃不到樊哙的狗肉,打听到樊哙搬家了。刘邦也急忙向河东赶去,泗水很宽,平时只有一条木船摆渡,人多船小,刘邦没有摆渡钱,挤不上船,急的口水直淌,正巧看到一只老鼋(yuán)游来。鼋,是爬行动物,外形像龟,生活在水中,短尾,背甲暗绿色,近圆形,长有许多小疙瘩。
  刘邦贪嘴不顾性命,“噗”地一跳,跳到鼋背上,没到一刻,便到了河东。这时,樊哙正在集上摆狗肉摊,刘邦问:“生意怎样?”樊哙说:“三天没有开市,狗肉存了一挑子。”刘邦见狗肉就吃,说也奇怪,刘邦一吃,旁边的人都围上来,你争我夺,没一会工夫,就把三天存放的狗肉统统卖光。打这以后,每次赶集,刘邦总让老鼋驮他过河,跑到樊哙狗肉摊上去白吃狗肉。

  樊哙恨死了,躲到河东来,还没能躲过刘邦。他怪来怪去,怪这老鼋不该把刘邦驮过河来。他便偷偷地把这个老鼋杀了,放到锅里跟狗肉一起煮。刘邦一吃,感到狗肉比过去更鲜了。一问,才知道樊哙把老鼋杀了,和狗肉一起煮的。心里不痛快,嘴上也不好说什么。
  刘邦当了泗水亭长,想起当初樊哙杀老鼋不让他过河,太不够朋友,就借口樊哙脾气暴躁,身上不能带刀,派人把樊哙的刀给没收了。樊哙没得刀,只好将狗肉煮得更加熟烂,用手撕着卖给人家吃。谁知撕的狗肉比刀切的味道更香更美,生意更好了。
  后来,刘邦当了皇帝,樊哙被封为舞阳侯。有一回,刘邦从彭城回沛县,想起家乡的狗肉好吃,便召来家乡父老,用大块狗肉下酒。酒过三巡,刘邦乘兴起舞,作《大风歌》。这么一来,沛县的狗肉就更加出名。据说,至今沛县卖的狗肉,还是当初樊哙煮鼋汤时的老卤煮的呢!
  无论如何,樊哙的狗肉摊子可谓香艳,笔者在收录这两个故事时,早已口水直淌,不知现在沛县的狗肉摊有这样好吃的狗肉吗。
  (未完待续)
  日期:2011-07-10 21:37:34

  天降蛟龙1-6:大丈夫当如此也(下)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将王贲攻齐国,俘虏齐王建,齐国亡。秦国至此统一大业。秦王政,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千古一帝就此诞生,号:始皇帝。改正朔,易服色,以水为德。除谥法。分天下三十六郡。更名民曰“黔首”。收天下兵器,聚之咸阳,销毁铸造大钟等乐器,以及铸造十二金人,重各千石,置宫廷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徒天下富豪十二万户于咸阳。

  这一年,刘邦三十六岁,在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服徭役。秦法规定,男十七岁至六十岁期间需要服不同的徭役,简单的说,就是为政府从事力役和兵役,是无偿的劳动。
  秦朝的徭役大体有三种,其一:正卒,在本郡县接受军事训练和负责维持地方治安一年后,第二年赴京师作卫士,负责保护都城、守卫皇宫、陵苑等,或为诸官府服务。其二:戍卒,到边疆从事守边的兵役;其三:更卒,这种徭役是每个男子除服“正卒”和“戍卒”之外,每年都必须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也是无偿劳役,从事地方的许多杂事。

  刘邦虽然是亭长,但也不例外要服徭,有着萧何的关照,他应该不会是去作卫士,而是为诸官府服务。无论是到咸阳服徭役,还是在本县服,其他亭长每次出去只有三百钱的差旅费而已,萧何这个兄弟不但厚道,而且还很称职,刘邦每次去服徭,他都给刘邦五百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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