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邮2001》
第8节

作者: 失忆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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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零年的冬天,冷峻的寒风和剔透的阳光笼罩着这座北方的城镇,湛蓝的天空下弥漫着几千载寒冬都未曾消散过的煤烟气息,这种淡淡的不易察觉的气味让人们感到温暖和生生不息,有了它才能触摸到真实的冬天,才能体验到万家灯火的拥簇。而这种从家家户户的烟囱里冒出的煤烟,从未与湛蓝的天空产生过矛盾,这是现在的我们所不能理解的。

  谢黎露的母亲林若兰,这一年刚刚二十一岁,相对于后来谢黎露高贵知性的美,林若兰则属于娇柔的古典美女,明眸皓齿娇柔可人。虽然是最后的几批工农兵大学生,但她良好的学识和修养,完全对得起大学生的称号。七月份毕业后便被分配去了市文化馆。那时候的工作分配,特别是普通的事业单位没有多少是对口的,大学生进到这种二线城市的文化馆是无可非议的,对于多才多艺的林若兰来说,是心满意足的。而安排在文化馆还有一个她不知的原因是,貌美如花的女孩儿是一定要被文化馆抢来充门面的,更何况是连同龄人都惊羡她作“当代林妹妹”的林若兰。

  可不幸的是,她身上这种脱俗的美,从一开始就被副馆长谢煜辉捕捉到了,半年来的觊觎让这个已有家室的男人不能自已,年轻时沾花惹草的本性再次被勾起,哪还管有妇之夫的身份。他从来就没在乎过别人的看法,他也从来没对盯上的目标失过手。
  中午时分,文化馆这座苏式建筑在吵闹的下班人群里失去了庄严,年轻的文化干事们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前卫代言人,他们早就扔掉了臃肿的棉服,换上了呢大衣和修身的喇叭裤,头顶时尚的卷发,欢声笑语地冲入了一片蓝黑色的自行车海洋。
  空荡的办公室走廊里传来了清脆的皮鞋声,循着声音望去,是着一席蓝灰色中山装的谢煜辉,举手投足间散发出一股不可抵挡的英气,脸上分明的棱角似乎愈老愈有味道,然而,硬朗的线条却突然陷进了深不可测的眼窝里,印出了几缕沧桑的鱼尾纹,更加让人捉摸不透。只有那一尘不染的漆皮皮鞋和衬衣领角,兴许可以让人猜出他的洁癖。

  此刻,他放松了眸子中收紧的神经,微微眯起了眼,神采奕奕地站在了林若兰的办公室门口,背后的手里攥着一卷垫宣纸的毡布。正在穿大衣的林若兰余光里已经发现了他,只是未动声色。其实,刚才谢煜辉“咯噔”、“咯噔”的走路声早就激荡起了林若兰紧张的心跳,此刻,她仅仅是强装镇静罢了,一如这半年来她对他欲迎还拒的态度。

  站在门框边的谢煜辉开口了,“林、若、兰”一字一顿的,带上了一丝暧昧,“不回家吃饭是不是在等人?”
  “没有,我正准备走。”林若兰低着头,紧张得差点没扣上大衣的扣子。
  “哦,那你能不能等我一下?”
  “等你干什么?”
  “等下你就知道了。”说着谢煜辉将毡布铺在了对面的桌子上,展开一张生宣,看着满脸疑惑的林若兰,他微微一笑,提笔写下了一行洒脱的行草:满庭千红花似酒,独醉林中一点兰。
  写罢,谢煜辉把纸翻转过来,推到了林若兰面前。

  “我记得前几天你说正在练书法,咱们不妨交流一下?”
  林若兰看了一眼,由衷地赞叹道:“谢馆长真是一手好字呀,满庭千红花……”可话还没说完,她便发现了那行词句的蹊跷,脸“噌”的一下就红了,起身要往外走,谢煜辉却抓住了她的手腕,把她拉了回来。
  “找你交流,不回赠我一份不合适吧?”
  说话时,谢煜辉把脸贴了过去,几乎是在林若兰的耳畔低语,那扑面而来的湿热气息,像拨弄了脊背上的某根神经一样,让她打了一个激灵,全身都软了下来。单纯的若兰还以为这是极度的紧张,便愈加惶恐,连大脑也不听使唤了。谢煜辉像摆弄洋娃娃一样,把木讷的她拽到桌子旁,按住她肩膀坐了下来,顺手从办公桌的文件夹里抽出小半尺的熟宣摆在她面前,又拿来一支细小的尖毫毛笔塞进她手里。谢煜辉扬了下眉头,示意她下笔。林若兰缓过神来,怯怯地抬眼看了一瞥,踟蹰半饷方才下笔。打颤的手腕扰乱了笔法和字形,但从筋骨看去,本该是一行漂亮的小楷,功力也可见一斑。如坐针毡的林若兰写完就立即扔下笔抽身跑了出去,拦也来不及。谢煜辉忙上前细读,只十个字:兰乃花中君,君莫沾花觊。

  看罢抬头,脸上却露出了一副运筹帷幄的浅笑。
  日期:2012-04-13 21:55:43
  林若兰从望见谢煜辉的第一眼以后才明白,有些人无论美丑、贵贱,无论是谁、在哪里,他们身上总有种撩人的魅力会毫无防备地抓住你。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无心之语都是那样的新鲜和神秘;你还来不及思索这些触动自己的细节是他与生俱来还是有意为之呢,就陷入了无限的好奇和猜想中去了。脑海里偶尔会莫名其妙地冒出这个人,会不经意地想起他的音容笑貌,会不自觉地揣度起他的言谈举止,会渐渐地沉浸在懵懂的遐想里,会兴奋更会害怕,会惴惴不安于为何心里要惦记这个大了自己将近一旬的男人。直到有一天发现他是有妇之夫,这才真正充满了莫大的羞愧和恐惧,会一度谴责自己的思想太过龌龊,竟对有家室的男人抱有非分之想,真是寡廉鲜耻!更会为自己的滥情而惶恐忐忑,时常怀疑自己莫不是一个没有行事准则的情种?

  自始至终都是林若兰的自我谴责,因为人家连看都没看自己一眼,不正是自作了多情?
  然而事实却是,半年来的一切谢煜辉都看在眼里。他知道好奇心是女人最致命的弱点,一旦被勾起,所有的事情都得由男人来决定。包括打消她对有妇之夫存有好感而产生的羞愧、恐惧和排斥。他知道自己的魅力所在,一个男人若有俊朗的外表,儒雅而脱俗的气质,充满智慧与学识的脑袋,丰富的人生阅历,特别是赏阅过太多女人的经历,外加事业小成的而立之年本就具有的味道,不必费心思,几个故意不经意的眼神,就能轻易勾住一个刚从家教严厉的家庭里走出的懵懂少女,为她埋下爱情的种子。

  谢煜辉对此很有信心,她那种不食人间烟火却自信满满的神态,标榜着开明先进,骨子里却保守谨慎的特质,一看就是从修养高家教严的家庭里出来的。心比天高却天真无知,不谙世事还自命清高。他们以为自己博览群书无所不知,其实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觉得新鲜,一旦失控会更危险更叛逆。谢煜辉如此肯定,不仅是源自他对女性的所谓阅历,更因为他就是从这种家庭出来的,也如此轻狂过。所以,他还知道,这种人往往很极端,要不就是极刻板极严谨或极成功,要不就是极放纵极疯狂又极怯懦。

  半年里,他一直不动声色,一直假装不看不说不留意,压根就没记住你。他要等着林若兰自己煎熬自己,在憧憬与自责的往复中折磨自己,不管她的内心是矛盾羞愧,还是猜测纠结,只要脑海里总有他出现,总会念起他,谢煜辉的目的就达到了,撒下的种子也就萌芽了。萌发的先是好感和惦念,好感可以让人患上眼疾,睁着眼只有那人,闭上眼全是那人;惦念则能催人迷惘,茫然得以为总有他便是爱上了他。有了爱,一切就都简单了,什么有妇之夫,什么流言蜚语,什么禁忌和恐惧,什么挣扎和彷徨,至此,不过是纸老虎罢了,越唬人越有勇气去挑战。所以,经过四五个月按兵不动的干耗后,谢煜辉不费吹灰之力便撬开了林若兰的心扉,俘获了她的芳心,她挣扎一下,便在紧张不安的面孔下边燃起了心中的烈火。

  一个多月来,谢煜辉已经开始渐渐地出击了,送字这件事只是多日的暧昧后,他用来捅破窗纸的。接下去,他只要给爱情的火焰稍稍添点柴,一切障碍或许都能被燃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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