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不大不小,收获不坏不好:本各种课代表+班长+学习委员+学生会文艺部副部长的经验是“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哪怕全班人都相信他,不要轻易鄙视任何人,哪怕全班人都鄙视他。”(刚毕业的时候都喜欢用“全班”来形容 大家)这是我高中唯一学到的有价值东西。在这里我要感谢衡某某和苏某某,我的两位“小老师”。本宫向来只记住喜欢的人的名字,可你们的大名我想我一时半会儿也是不会忘的,虽然我曾一度看见你们就想吐。
ps:说明下,那两个人,前者无耻的诈骗了当时CJ滴我,后者很轰动的考进了传说中的中戏。
暗恋过男生(请无视)一个,交往男朋友(筝)一次:暗恋的过程俗不可耐,现在自己想想都觉得无聊。倒是那男朋友交的还挺戏剧性的。
和最喜欢的人吵架一次,和最厌恶的人对骂一次:前者也是我高中最难忘的部分,吵架过后彼此冷战半年。至于我和她吵架的原因,除了表面的那个还有更深层的东西,这一点本宫计划等个三年五年的,她情绪稳定了,我再回国告诉她,免得她后悔到吐血,呵呵。话说到冷战后半期,我也算是由爱生恨,她最困难的时期本宫袖手旁观的代价就是让本宫最厌恶的人(简称“那苍蝇”)趁机钻了空子,成为了她的“朋友”之一。从小到大,能让本宫后悔的事情罕见,但这。。。绝对堪称人生败笔。其实想想我厌恶那苍蝇多少也和她太亲近有关吧,以至于不顾淑女形象地在政治课上和那苍蝇对骂。。。史无前例。
这也算是人生宝贵经验之一:你可以把蛋糕放在一边晾着,但在那之前别忘记拍死苍蝇。令我庆幸的是我们在毕业后的那个暑假很默契的重归于好,彼此的感情只浓不淡。记忆中我们一起去了雍和宫,她拜佛,我望天。记忆中我问过她都许了什么愿。记忆中,她没有回答,但我知道,那肯定与我有关。
。。。。。唠叨一堆,该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该来临的还是要来临。阡佑姐说,欠下的总是要还的。也对,英语是要战胜的,学位是要拿下的,生活是要继续的。所以,各位先期盼着吧,本宫回京的那一天!
日期:2010-9-30 04:01
接下来,是评论摘选~
小易:学习成绩遇强不弱,遇弱不强-这个说得好、、、这才厉害啊~~~!!
各种干部你也好意思写啊、、、最后一个- -。
我的-暗恋的过程也俗不可耐-可是我没有觉得很无聊
和那苍蝇对骂、忘了吧、还有和衡某某的事情、忘了吧
这种事情完全没必要占你内存
子墨:啊!那个你熬夜看书的绯闻是池传的。(我们数学老师)
还有,我喜欢你这篇文!
其实仔细想想高中生活还是挺“精彩”的。
可以拍一部《班心计》,收视率应该不比《宫心计》差。
嗯。。。
我很认真的看了一遍。。。没有提到我。。。。。。
小伊的回复:你熟起来也是最后的暑假的事儿了,不能算高中范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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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轩辕的评论贴上来,大家就都知道结局了,SO,等该文完结后,偶在视情况发布吧~~~ ^-^
日期:2010-9-30 04:20
另外,子墨的第二章暂时告一段落,他和京欧的故事还在继续,单拎出来开说会显得突兀,SO,以后会穿插在其它章节里提到的。接下来是BG时间,众腐女表拍~
另另外,今晚我要把剩下的另一半论文写完,555,不过我会在线滴~飘走~~~
日期:2010-10-1 12:35
第三章, 汐
高考结束的那一刻,时空仿佛裂了一条缝。就连远在众人之外的我,也听到了喧嚣的欢呼。
现在,“复习功课”这个借口已经没有了。第二天,我和子墨很默契的没有联系对方。他在等待他的京欧,而我,在等待筝。
“抱歉,小伊。这个暑假,我恐怕不能陪你太多,药已经配置出来,手术提前了。”傍晚的时候,筝终于发来了短信。
“身体最重要,手术安排在什么时候?”我的指尖顿时变得冰凉,该来的终于还是要来了么。
筝的患有一种血液病,我很早就知道。虽然平时根本毫无症状,但威胁一直都在。筝的父母让他从小就接受正规化的体能训练,就是为了准备接受无法回避的手术。那病的名字是一堆代码,我已经回想不起。只记得当时筝写给我看,还让我猜猜看这是什么,我盯着看了一会儿,呵呵一笑,回答:是黑衣组织新研发的药物么?
可是我现在一点儿也笑不出来:病,是罕见的病。药,是试验阶段的药。其危险度可想而知。
“两周后,两周后我要去上海接受药物注射。如果不顺利的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放心吧,一定会顺利的。还有,这两周你可要好好陪我~”
“好”
筝第一次向我坦白他身体状况的那天,我还以为他是在逗我。知道后来筝很严肃地说,“除我父母外,你是第三个知道这件事的人”我才终于相信他不是在开玩笑。我才突然明白,为什么男生们叫筝一起打篮球的时候,筝会推脱,会说自己不喜欢;为什么高中跑八百的时候,筝总是看起来优哉游哉地不认真冲刺;为什么运动会的时候,明明很关心班级荣誉的筝,会主动要求去做无聊的后勤。
那天,我问筝“那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是谁?”
筝说“小笨蛋,自然是我的主治医师。”
我一撅嘴,没继续问下去,因为我猜第二个,八成是个护士吧?
关于第二个人,我不问,筝也没有主动提起。
可是,仅仅是一个月后,当筝再也不会亲昵地叫我“小笨蛋”的时候,我不禁假想:如果,当时我能得知,那第二个人是汐,一切会不会都不一样了呢?
日期:2010-10-1 16:18
筝的兴趣在同龄的男生中是偏静的。他欣赏夏洛克·福尔摩斯,假期的话,他喜欢宅在家里,看推理类型的小说。
以前高中的时候,曾在他的热情推荐下看完了《尼罗河上的惨案》和另外几本阿加莎·克里蒂娜的推理作品。
筝难得找到兴趣相投的人,他冒雨去拿书给我,兴致勃勃地跟我介绍大侦探波罗是如何睿智,和我探讨剧情,让我猜猜谁是凶手。而我,也强迫自己全部看完,然后配合着他,表演出很感兴趣的样子。
其实筝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向他借书时,根本就是误以为喜欢看柯南也会喜欢看推理。事实上,那些干巴巴的推理书,既没有帅哥美女也没有黑帮怪盗,对我而言真的很有催眠功效。我不顾自我地这么做,只是为了可以和他再多一点交集而已。
还好,筝的另一大爱好比较大众化:玩游戏。于是,暑假开始的第一天,我们又约在那个车站,只不过目的地不再是学校,而是网吧。
第一次去网吧,也是跟着筝,那天刚好是我17岁的最后一天。其实我很想坚持到第二天的,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大方的说“我是好孩子,未成年之前从未去过网吧~”。可是那天,是筝叫我,我怎么舍得不去?
日期:2010-10-1 18:16
而筝送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是他的那条从西藏带回来的佛式手链。说来也神奇,我对这条手链绝对算是一见钟情。红色,褐色,琥珀色的玛瑙珠子规律的排列。每一颗珠子的底色花纹都各有不同,却一样剔透莹润。再加上一颗带有天珠符号的雕木珠,画龙点睛,灵气逼人。
从筝平日对这条手链的小心翼翼的态度上,不难可以看出他对手链的喜爱。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偶尔向他要来,也是把玩一阵就老老实实地还给他,从未奢望。
筝将它交给我的时候,除了送上祝福,附带了一张字条,“好好珍惜吧”。我知道,那是赠送极爱之物时才会有的叮嘱。
后来,我买了一款皮质的钱包作为回礼送他,还是子墨陪我一起挑的,几乎花光了当时全部的银子。
日期:2010-10-1 18:27
我走到车站,筝还没有来。
六月中旬,北方的阳光已开始发威,撒在身上,刺得皮肤微痛。
我安静地坐在树荫下的长椅上,目光盯着鞋面,等他。
“走吧。”筝没有想往常一样问候。
“哦,你今天比平时晚一些啊?”我站起来,看向他,十几天不见,他好像又瘦了一些,
“恩,刚刚有点儿堵车。”筝站在阳光下,手腕上戴着另一款佛式手链,只不过和他送我的那条一比就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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