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6, 我如此狼狈地逃出办公室》
第20节作者:
r1ac 日期:2012-04-24 07:36:11
或许是因为昨天仲裁的事,或许因为我一直睡眠不好,昨晚十一点躺在床上,一直到十二点多才睡着. 脑海里还是仲裁及调解时的一些细节,细细地想了又想,才慢慢地头脑开始清晰过来。
现在再仔细地讲了一些为什么仲裁员在调解时,分析说可支持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A,两个月的赔偿金B;
A:前五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第一点,我需要证明这五个月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要求提供的证据有:工作证(工卡),考勤记录,工资单(工资条),
考勤记录-----在公司工作时,人事部没有每个月把这份资料发给我们。(我以前在另一家公司,每个月会发考勤记录给我们)
工资单-----公司是以老板娘个人账户转账过来的,没有书面的工资条
工作证(工卡)----就是我2012年1月6日,最后石,J她们要抢我的工卡,我吓得逃跑出来也没有交给她们的工卡,在公司每天上下班都是用这个工卡来打卡考勤的,因为这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被认可的证据,如果没有这个证据,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没有的;
而且在开庭的时候,仲裁员也要我提供工作证(式卡的书面语),并问我公司有没有考勤,我说有,是怎么考勤的,我就说用工卡每天打卡的,仲裁员这个卡是什么样的卡,怎么打卡考勤,我说是IC卡;对于这一点,对方律师是认可的。
解释一下,公司在东莞有个工厂,我们有时也会去工厂,需要有工卡在进工厂工作,到完成工作后出厂时打卡考勤,所以我有两个工卡,一个深圳公司的工卡,但是这个卡表面没有贴我们的职员信息,如姓名,职位,入职时间,及公司盖章;工厂的工卡,上面有职员信息,但公司盖章是工厂的名称,不是深圳公司的名称,单单这样一份资料是不被认可的,而我有公司的名片,上面有深圳公司的名称地址,接着就是东莞公司的名称地址,我把工厂的工卡与名片放在一起复印了一份资料提交上去的,可是开庭时,既然发现有职员信息的工厂工牌找不到了,仲裁员说了一句没有原件不被认可。
录用入职通知-------我提供的证据无公司公章,虽然解释说,当时公司还没有注册,没有公章,估计是不被认可的,但是仲裁员没有说这句话。
银行工资流水交易----------有“工资”,老板娘的账户信息—姓名,账号,盖银行公章,对方律师认可这份资料的真实性,但一口否认这不是发放工资,而是法人个人之间与我个人之间的转账,不是法人以公司名义给我的转账;
员工入职登记表-----------员工入职登记表仲裁员还问到“员工入职登记表”,这份资料进公司第一天就填写的,我说有填写入职登记表,但是这份资料只有一份原件保留在人事资料库里,所以仲裁员没有问我有没有证据,而对方律师对这一点完全否认了,说没有入职登记表。
对方律师答辩时一口否认前面五个月,公司与我的劳动关系,而是说是兼职的合作关系,对我提供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对方律师一口否认这不是发放工资,而是法人个人之间与我个人之间的转账,不是法人以公司名义给我的转账(我之前也讲了因为从法人老板娘的个人账户里“转账”的,不是以法人的公司账户里转账的,也不是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的业务来发的);对我提供的深圳工卡原件,及用此IC卡打卡考勤认可,但对我提供的工厂工卡与名片证据一口否认,说公司没有工厂,我所提供的资料与公司无关,而且仲裁员说我没有原件此证据不被认。
但最后,仲裁员与我们调解时,我才明确对方律师的答辩反驳没有证据支持,我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但是因为公司注册时间为6月24日,所以6月8日---6月23之前的劳动关系是被认可的,公司没有成立,一个都没有存在的公司怎么与我成为劳动关系。
B:两个月的赔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两倍,我工作满半年,经济补偿是一个月,两倍就是两个月。所需的证据:劳动合同,解聘通知书
劳动合同-----这份资料没有任何异议,对方律师要求看我的原件,我很不解地说,劳动合同他也应该有一份原件。仲裁员他需要看你的原件,幸好我把原件带过去了,不然没有原件,又会被他一口否认了。
解聘通知书-----有公司盖章,对方律师要求看我的原件,我拿出资料给他看,仲裁员说要盖红章的,我说没有原件,(因为这份资料双方没有签名),对方律师对这份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了,但是对于解聘理由,实际不被认可的,就找出另一条比较能被支持不是违法解聘的,但是他说纯属子乌虚有,而且他没有书面资料,我想都没想,一口否认“没有这事”。
对于以上两项补偿金(赔偿金),怎么算,之前我也不太弄清楚,听说按应发工资,听说按实发工资,仲裁员说按实际到手的工资来算,有利的证据就是银行工资流水单了。
所以在这些说明一下,也是解释一下,当初我为什么非要解聘通知书,因为石在赶我走前一分钟随手甩给我的这张纸(盖了公章的),就意味着双倍的;为什么石要抢我的工卡,我拿到了解聘通知书,也没有把工卡给他们,原因是工卡是证明未签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的被认可的证据,如果没有这张工卡,就没有前面三个月的补偿。
日期:2012-04-24 07:41:07
如果工厂工卡的原件,我有带过去的话,就可以证明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6月8日开始的,也不会后来因公司是6月24日注册,就少了一个月的劳动关系了,而少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了。
日期:2012-04-24 08:43:20
补充一下在开庭时,答辩解聘通知书上面的二点理由过程:
1.寄错快递,导致经济损失...
仲裁员问是否有此事,我一口否认此事,因为我相信公司没有书面资料证明。
2.上班时听音乐,影响其他同事工作
仲裁员:是否有此事,
我说:有,因为工作中经常需要在网上查看客户的网站,而客户网站上一打开,就带有音乐的;
仲裁员:你听了多久,
我说:那个音乐是客户网页上面的FLASH,只要打开就会一直放;所以只要我看客户网站,就会有音乐。
仲裁员:有没有影响到其他同事,
我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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