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千也是赌徒……》
第51节

作者: 啊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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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上了戚瑶,前往了石场。
  石场是去市里的必经之路,作为大哥,对员工逢年过节自然要有福利。
  在来之前,我就和秦昊打好了招呼,他们一行人早早就在那里等我了。

  开车驶入石场,秦昊带着他招来了几个小弟兄早就等候多时。
  见我和戚瑶进屋,几个人立马站了起来。
  “秋哥好,嫂子好。”
  “秋哥新年好。”
  加上秦昊一共是八个人,年纪都是十六七岁的大小伙子,刚刚毕业。
  这些人我都见过,并且关系处的还不错,一起喝过酒,聊过天。
  我点了点头,走到他们的中间,大声说道:“今天叫大家过来,一件事。”

  “明天就过年了,这段时间兄弟们相处的也不错,既然你们选择跟着我李彦秋混,认了我这个大哥,那么你们就是我的兄弟。
  什么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讲义气,两肋插刀是兄弟!
  如今虽然我们刚刚起步,只能屈身在石场内,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懈怠,我们要做一至蓄势待发的箭,时刻做好准备,等待着机会的到来。
  你们,都是胸有热血,心怀志向的年轻人,我的目标也远不如此,未来,我要我们兄弟的名号,响彻整个横河县。
  未来,我们将是横河县的‘洪兴帮’,市里的‘洪兴帮’,我们将成为真正受人敬仰的大哥,走到哪里都有人点头哈腰的大哥,你们有没有信心!”
  我热血激扬的讲到,装模作样的学习着电视里,各位老大,统领的讲话方式。
  “有信心!”
  虽然下面只有八个人,但却喊出了八十人的气势。
  我的一席话说的很直白,但却成功鼓舞了这些少年们的心。
  而接下来,一针收买人心的实物强心剂是必须要有的。
  从怀中拿出一万块钱来,每人发了一千;“过年了,一点心意,祝各位兄弟及你们的家人,新年快乐。”
  再多鼓舞士气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成为废话,如果不搭配着金钱,甚至会被认为是只会画饼的嘴炮。
  只有金钱,才能用留人心。
  在我看来,金钱永远都是收买人心的必需品,只不过针对不同的人,送钱的方式不同罢了。
  若是没有金钱,用再好的方式,说的再天花乱坠,也等于零。
  “谢谢秋哥!”
  看着几位兄弟格外开心的模样,我知道,今天的一席话,和一沓钱,用的值当!
  福利发过,驱车带着戚瑶赶往了市里。
  新年新气象,自然要买新衣服,除了给戚瑶买衣服外,我还要给家里的父母买一些。
  平时很少回家看望父母,但是过年必须要回去,这是家里的习俗,也是做儿子应该尽的孝道。
  而这次去市里,除了购物之外,还有一件事,看望龙坤。
  逢年过节,好兄弟,好朋友,送送礼在东北是常见的事情,更何况前几日龙坤帮了我大忙,我还要好好感谢一下。
  兄弟感情是忙出来的,也是走动出来了,再好的关系,长时间不走动也会淡。

  况且我和龙坤的感情并不深,更加需要维护。
  来到上次的百货大楼,我先去了一楼黄金珠宝区。
  现在我卡里余额也要十几万,算是小富了,置办一个金项链是必须品,这是东北大哥的标配。
  金价是78一克,我买了一条一百四十多克的金项链。

  带上项链,整个人的气质立马有了变化,东北大哥范也有了。
  逛了一个小时,将所有东西买完,唯独在送龙坤东西的事情上犯了难。
  很少送礼,尤其是给这种什么都不缺的大人物送礼,更是第一次,好在龙坤不是挑剔的人。
  “彦秋,我知道送他什么东西。”正在我犹豫不决时,戚瑶指了指远处的烟酒区。

  送烟酒?倒是一个好办法,不过总感觉差点心意。
  “我上学的时候听室友说,有钱人都喝茅台,你可以买几瓶茅台送给龙坤哥。”戚瑶建议道。
  “好主意。”
  茅台这两个字,我也总听胖子提起,能被胖子看上眼的东西,自然都是好东西。
  两百块钱一瓶,一箱六瓶,我买了四箱茅台,又买了两条中华。
  好酒不仅要送礼,也有给家里的父亲和师父尝一尝。
  服务员将酒搬到车上,给龙坤打了电话,确认他的位置后,我驱车赶了过去。

  金鼎酒店,我将车开入停车场内。
  很快就有保安迎了过来,帮我指挥倒车,并且帮开车门,服务十分周到。
  “您好先生,里面请。”
  他替我指引了前往酒店的路。
  “你去忙吧,我等人。”我拿起电话,拨通了龙坤的号码。
  不一会的工夫,龙坤人还未到,爽朗的声音先到:“哈哈,小秋啊,好久不见呐。”

  “好久不见,坤哥。”我迎了过去,并向戚瑶介绍道:“这位是龙坤哥。”
  “坤哥。”戚瑶低声和龙坤打了声招呼。
  龙坤拍了拍我的肩膀,冲着我坏笑一声:“弟妹这么漂亮,配你小子,还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我一脸无语,反驳道:“牛粪才是好化肥呀,插化肥上就烧死了呢。”
  调笑几句后,我指了指车的方向:“坤哥,这不过年了,心思来看看你,给你买了些东西,在后备箱,你找个人搬一下吧。”
  “咱哥们还客气什么?”他客套了一句,指了指一旁的保安:“去把东西搬到我车上。”
  “是,龙总。”
  我将茅台和烟交给了保安,由他来搬。
  到不是我摆架子,本能的情况,我是想帮忙搬的。
  不过我是龙坤的朋友,龙坤是酒店的老板,老板的朋友,去做保安的事情,反而给龙坤丢了面子。
  “走吧,小秋,到我办公室聊。”
  走在金鼎酒店金碧辉煌的走廊内,听着服务员们的问好,感觉倍有面子,我特别喜欢别人对我低头哈腰的感觉。
  可能是小时候穷怕了,也卑微过的原因。
  龙坤的办公室并不比洪斌的差,只不过是两种装修风格,相比之下,龙坤的办公室简约一些,也时尚一些,而洪斌就属于完全的奢靡。
  坐在龙坤的办公室,一个美女服务员帮我们沏了一壶。

  红茶,我品了一口,很好喝,香醇,厚重。
  “怎么样小秋,好喝不?”龙坤问道。
  “好喝,坤哥,这是什么茶?”
  我不由好奇的问道,我师父总喝茶,喝的茉莉王,相比之下,和这个茶,味道差点很远。
  “大红袍。”

  心中记下这个名字,这是我第一次喝大红袍,从这天开始,大红袍成了我最爱的茶。
  和龙坤哥闲聊了一会,他突然对着那位美女服务员吩咐道:“酒店有甜点,你领着我弟妹去尝尝。”
  “弟妹,那可是我从上海请回来的糕点师做的,你去尝尝,味道很不错,连我这个不愿意吃这些东西的人,都能吃上几大块。”
  “不用了,谢谢坤哥。”面对龙坤的好意,戚瑶婉言拒绝。
  但是戚瑶不明白龙坤的意思,我明白,一定是龙坤找我有事,想单独聊聊,如果连这点都看不出来的话,我也就没资格坐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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