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光尽头的夕阳》
第49节

作者: 海水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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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饶有兴趣的点上一根烟坐好,一张一张的翻起来看。上面最早的时间是五年前,回想起来,貌似是百通刚成立初期时候,我扭头看向整个箱子,果然是我从箱底翻上来的,年份已经久了。
  大大小小的纸张粘在一起,写满了我们和雇主的名字,还有那时候没有多少的订单金额,笔墨色印出了我们的黑眼圈,一个个乏倦的手指,这些年的经历使百通也站稳了脚步。
  我笑了笑,将这些资料重新全部放好,赶着刚落下的夜晚离开了公司。
  走在路上我忽然想到了妍月,第一反应是想问她要不要回来吃饭,我好按时间做好。
  我赶紧将这个吓人的想法甩掉脑后,有些恐怖,我什么时候有了要按时做晚饭的可怕习惯?而且需要考虑妍月的感受了!
  停下脚步,我坐在了路边的长椅上抽着烟想着疑惑。漆黑的夜晚里,天边上最后一点的红霞也缓缓落了下去,前方的闹市华光闪烁,风吹进去也为此纵情,欢快旋转。
  一直吹到长椅边,灯光照的仔细,亮的温暖,慰问起一个被生活弄的遍体鳞伤的灵魂。
  风吹的有些冷。
  这时从我面前路过三个人:一个小姑娘还有一对老夫妇。小孩很活泼,戴着厚厚的帽子走路蹦蹦跳跳的,不时发出铃铛的笑声,后面的老人手里提着肉慢慢的踱步,嘴上聊起家常家短,也不闲着嘱咐着小姑娘,让她慢点走。
  我没舍得眨眼睛,看着他们渐渐走远,然后回到了一个叫家的地方。
  我有些失神,说不上来应该有什么感觉,是该被他们的情亲触动吗?但我并没有,远在他乡我没有多少留恋家的感觉,早就麻木了那颗想家的心。

  并不是因为厌倦,当我那晚颤抖的接过我爸递给我的烟,我就扛起了一家的责任,也该明白没有了继续留在家乡的理由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老夫妇的爱情所吸引,在爱意随风起的时代,我远相信荷尔蒙的感觉,深情什么的不过是自己为难自己罢了。
  那些走不出的人,难道看不清吗,或者是什么都不懂?
  当喝完酒躺在马路上耍起酒疯,不停的念叨一个深藏的名字时,那一刻,不用谁的救赎,他们其实什么都懂,只是在与自己挣而已,在挣什么可能谁也不知道。所以我坚信,我羡慕的不是爱情,只是喝完酒后的一个身影,一个能让我踉跄着脚步坚持到家的靠背。

  我不再想这些虚无缥缈,夜景开始加深了,星辰的光华更加深邃了,璀璨的像颗宝石,将漆黑的夜晚一点点揉碎,扯下了沉重的夜幕。
  冷风吹的我像条狗一样蜷缩起来,不断张扬着它的嚣张,我忽然有些想喝酒了,只想狠狠的喝两口而已,不为喝醉!
  原始的欲望不断的刺激着我,我哆哆嗦嗦的拿出手机给石凡打过去电话,不一会儿就有人给接通了,伴随着一阵阵键盘声。
  “喂,谁啊,有话快说!”
  “我,沐明。”
  “噢,沐子,有什么事儿你说,我正工作呢。”
  我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工作就是在打游戏,没理他我直接说出目的:“出来喝酒了,我在云顶等你,我请客。”

  他声音中有些惊奇:“呦,今儿个什么日子啊,你丫居然说请客,发工资了?”
  “你这嘴就贱吧,来了不喝趴你我就你孙子!就想喝酒了,来不来你给句话!TM的键盘声听的烦死人了,老子以为还在公司加班呢。”我身上确实剩的钱不多了,不过也就快发工资了,我也没打算省下来这一点。
  “啧,可惜了,我来不了,我在上海还没回来。”
  “怎么了?比赛时间有这么长的吗?”,我平时也没有关注这类事情,听他这么一说有些诧异。
  石凡听下键盘声跟我解释道:“比赛完了,我们队伍的比赛成绩还不错,就有俱乐部想要签了我们,不过人家是广撒网的,要被选上还得技术好,我就租了个房子练习练习,碰碰运气。”

  听到这个消息,我真心的为他高兴。
  石凡他老爸老妈跟大多数人一样,都不支持他做这一行业,充满了反感。而我也能理解这种原因,思想告诉着他们,要把现实与虚拟分清楚,要明白生活才是生活。
  在大多数老一辈眼里,电竞就是成天上网,抛弃自己的一切,不顾及朋友,不顾及家庭,不顾及亲人。与毫无斗志的废物没有什么两样。我不能说这是谁的错,或许电竞的崛起本身就是一个曲折的过程,或许终有一天它会与世界上的比赛项目一样被人认可,可这份荣耀的背后,背负了多少职业选手的渴望和他们渐渐成了一滩死水的心。
  我挂掉电话,为正在忙碌奔波的石凡感到高兴,他也有了要追求的目标。也为正在没有人陪我喝酒感到郁闷,因为又是我一个人。

  我想打电话给妍月邀请她一起,最后还是没有发消息,她比我现在可要忙多了,恐怕是腾不出时间;我想起了苏琴,跟她待在一起的时候特别舒适,苏琴身上那种洒脱自由不仅体现在举手投足之间,也影响了身边的人,我同样亦是拥簇者。
  不过她现在也不在家,我有些无聊,可是没有一点想回家的欲望。
  在路上我漫无目的的走着,欣赏着来来去去,急急匆匆的人来人往,每天为了生活奔波,心里思绪万千,或许世界上有一百种残忍的折磨,那么最后一页写得就是活下去。
  我无意识的走到了人多的地方,听见了一阵阵喇叭宣传的声音,我仔细环绕看了看,原来是离我们公司不远的这个广场,说起来我就是在这儿遇见那个不如意的歌手的。
  我忽然想起来,还要找他给我们公司的活动添把火呢。
  按着记忆我来到那把椅子前,却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耳边也没有传来有人唱歌的声音。我有些疑惑,他怎么没有来这儿,难道是不缺钱了?
  不可能啊,那副穷鬼样可不像是能捡到大钱的人。

  忽然站住身体,我拍了下脑袋才反应过来,或许不是捡到钱了,也有种可能是那逼缺钱了,去酒吧赚钱去了!
  我感到惊喜,我不仅找到了他的人影,还找到了一个可以买醉的地方……
  按着记忆拐进一个又一个街头,终于看见了那个独特的木头屋子,印满了碎裂的花纹,让人看见一次就忘记不了。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聪明的女人,她的营销手段抓住了人们喜欢新奇的特点,毕竟西安这个地方属于高抗震地区,房子基本都是混凝土的这样一个眼前一亮的建筑确实更引人注意。
  还有一点就是更容易懂得人心,“尘缘”这个名字有太多的故事了,关于邂逅,关于一见钟情,关于爱情的美好和痛苦,仿佛给这两个字增添了无数的密码,让人向往又叹息。
  想起了老板娘丁梓絮对蓝羽的评价:他是浮躁社会中的一缕清风,是疲惫与无助里的一丝希望。现在回想起,我觉得这番话不仅是对蓝羽的评价,也是丁梓絮对这间尘缘的期望。

  这里的轻快节奏引来了一批心灵上的臃肿巨人,浮躁还有世俗压垮着众人,来这里的人都带着一颗需要洗礼的敬畏之心,让风吹散心中的雾霾,纪念藏在深处的最后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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