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读书笔记》
第32节

作者: 清河县西门大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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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传》对这段历史的解释更详细些,而且更能让我们感觉到政治斗争的残忍: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可以。”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
  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冬十有二月,宣公即位。书曰:“卫人立晋”,众也。
  这段话里几个字词的意思先解释一下。定君,即使君位安定的意思。石子,是石碏。“王觐可以”,意思是得到觐见周王的机会。这时候的周王已经是周桓王了,这一年是周桓王元年。州吁要觐见周桓王,周桓王要接见他的话,必然涉及到一点:州吁以什么身份来觐见?也就是说,如果周桓王接见他,那就意味着对他的认可,后面必然要分封他为卫国正式的国君,从而表示王室法理上承认了州吁卫国国君的身份地位,这样州吁就达到了洗白的目的。所以石碏的这条意见才让州吁一下子就动了心。褊[biǎn],狭小的意思。耄,八十曰耄,七十为耋,古人说耄耋之年即年纪大的意思。敢,谦辞,其实是恳请的意思,例如“敢问路在何方”即“请问路怎么走”。图,图谋,此处意即请求陈国找机会帮助卫国谋取此。执,拘禁扣押。“请莅于卫”,即请卫国人莅临陈国来处理这二人(毕竟不是陈国人,且是卫国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陈国人不能擅自除掉)。宰,此处是大夫家宰的意思,獳[nòu]羊肩是石碏的家宰。纯臣,纯粹的臣子,意即毫无私心。逆,迎接的意思。

  《左传》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州吁自立为君后通过对外战争的办法并没有能达到安定取悦卫国民心的目的,于是石碏的儿子石厚——前面提到过这个人跟州吁关系好,石碏禁止不听——就回家问他父亲,怎样才能让州吁的君位稳定——毕竟石碏是先王老臣,政治经验丰富。石碏说:“只要能觐见天王,得到周王的认可就行。”但是周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觐见的,于是石厚追着问:“怎样才能觐见周王呢?”石碏说:“而今陈侯(注:陈桓公是谥号,此时人还在世,石碏称呼对方不可能是谥号,称“陈侯”更合理)正在周王跟前得宠,陈国又和卫国交好,如果州吁去陈国朝见陈侯,请他代为向周天子引荐,必定能得到觐见天子的机会。”(石厚把这个思路汇报给州吁后,州吁很认同)于是州吁和石厚两个人就一起去陈国见陈桓公。

  石碏私下派人告诉陈桓公说:“卫国地方狭小,我又是个昏聩年迈的老头子,对于卫国的现状无能为力,这二人确实是杀害我国君主的凶手啊,请您趁此机会除掉他们。”陈国人就把州吁和石厚扣押了起来,请卫国人来处置他俩。九月,卫国派来名叫“丑”的右宰去濮这个地方杀了州吁。石碏派了自己的家宰獳羊肩在陈国杀掉了石厚。
  君子评论说:“石碏真的是一个纯粹的大臣啊。憎恶州吁这个乱国之人,对于追随州吁的儿子石厚也不肯原谅。所谓‘大义灭亲’,应该就是这样的行为啊!”——“大义灭亲”这个成语出处就是此。
  卫国人从邢国迎接回公子晋。十二月,宣公正式即位。《春秋》之所以说“卫人立晋”,是说很多卫国人都拥立宣公。

  《谷梁传》对于卫人杀祝吁(《公羊传》和《左传》作“州吁”,《谷梁传》则写作“祝吁”)这一条是这样解释的:
  称人以杀,杀有罪也。祝吁之挈,失嫌也。其月,谨之也。于濮者,讥失贼也。
  意思是说,《春秋》之所以说是“人”杀了祝吁,是因为被杀的都是有罪的。《春秋》直接称他祝吁(而非此前的“卫祝吁”),是因为他此时有失国之嫌。挈[jiá],特意指出的意思。失,是失国。之所以特意注明是在九月,是因为夫子把这件事看得很重。强调“于濮”,是因为讥讽卫国的乱臣贼子跑到别的国家去了(濮是陈国的地方,祝吁按理应在卫国伏法)。
  对于卫人迎立公子晋,则是这样解释:
  卫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晋之名,恶也。其称人以立之者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不与贤也。

  意思是说,《春秋》强调“卫人”,是表示人很多。说“立”,其实是说被“立”的这个人不当立。直接称其“晋”(而非“公子晋”),是表示不认可这件事。说“人”“立”晋为君,是表示他得到很多人的拥护。能得到很多人的拥护说明很贤良。那又为何说贤良但不当立呢?因为《春秋》的大义是诸侯传位应该传给(身份)正当的人而不是贤能的人(意即“立嫡以长不以贤”)。
  《公羊传》对于卫人杀州吁一事解释如下:
  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
  意思是说,《春秋》之所以是卫国“人”杀了州吁,是表示众人诛讨弑君的乱臣贼子——实际上不是卫国一群人去杀了州吁,而是派出去的右宰丑杀了州吁,这句话则意思是说州吁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对于卫人迎立公子晋,则是这样解释:
  晋者何?公子晋也。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其称人何?众立之辞也。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称人何?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
  与《谷梁传》一样的观点,认为公子晋其实不当立。并且认为实际上公子晋是石碏拥立的,也是得到大家拥护的(意即石碏是拥立公子晋的牵头人)。虽然众人拥立他,但立他是不正当的——“其立之非也”,意思是说拥立晋即位这件事,程序上是不对的,因为公子晋即位这件事既不是先王的遗命,也不是周王的册封。如果从程序上看,也是石碏等人政治斗争拥立的产物——正如我前面说的,公子晋之立,也属于自下而上的得位,所以本质上跟州吁自立一样,都是法理上有瑕疵的啊。这里《谷梁传》虽然也认为立公子晋不当,但并没有和《公羊传》一样认为是因为公子晋的身份不当,而是认为公子晋得位的过程不当。

  《春秋》在此处直接称公子晋为“晋”,我猜测确实是孔夫子对卫宣公有贬斥之意,但除了《谷梁传》和《公羊传》认为的宣公得位不正外,更多原因应该是孔夫子对卫宣公这个人的人品很鄙视——具体原因,后面我们还会说。
  从石碏处理州吁和石厚这件事,一者,可以看出政治斗争的残酷无情——必要的时候,臣弑君父杀子也没什么大不了。再者,也可以看出石碏的霹雳手段——獳羊肩是他的家宰,他派出去杀了自己儿子石厚。同样,我们有理由推测,丑身为卫国的右宰,能安排他前往陈国杀掉州吁的,十之八九也是石碏。而且之所以在卫国之外的地方做掉这两个人,而非带回卫国使之伏法以至于被《谷梁传》讥讽,大概率是州吁在卫国内部还是有一定的追随者(《史记》有“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语,且此时州吁已弑君篡位八个月,有从之者亦属正常),带回去恐怕夜长梦多再生事端,莫若快带斩乱麻,断了这群人的念想——后来唐太宗玄武门之变,就是建成的头颅被展示出来以后,他的手下人一下子丧失的斗争的信心,李世民一方才一举取得优势掌控变局。毕竟,作为臣子的,站队的目的大多数情况下也还是为了利益,谁能给我好处我就拥护谁,死了的人当然不可能带给活人好处了,所以只有死人才能让活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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