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途正道》
第33节

作者: 潘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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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你夏教授能代表衡泽人民吗?古墓不挖埋在地底下永远都属于衡泽人民,挖出来变成你们学术论文佐证,什么保护性挖掘,被你们弄坏的文物还少吗?”
  夏教授怒得须发俱张:“要不是野蛮施工,我宁愿古墓永远埋在地底下!”
  陈所长赶紧出面打圆场:“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向来就是矛盾体,一个要破旧立新,一个要还原历史,两者之间经常打架所以需要大量而艰巨的协调工作。”

  有这句话垫底,田副局长才开口道:
  “随着郭家滩拆迁工作顺利推进,阳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再度启动,明代古墓成为最后一个难点。从省到市再到区,无庸置疑都态度坚决地要求尽快结束工期实现全线贯通,但明代古墓探测、保护与挖掘正处于紧要关头,我们心里同样很着急。今天来就想听听区领导小组意见,双方争取最大公约数然后逐级上报方案等待领导定夺,伊宫区长、蓝助理觉得呢?”
  伊宫瑜扶扶眼镜,心里暗暗叹了口气。真是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之前陈所长、夏教授等可不是这种态度,而是捧着《文物保护法》引章据典强硬地表示敢碰挖掘现场半分就把区领导送进监狱!
  然而昨天凌晨蓝京遇到季泽华时说,下次哪个拿《文物保护法》吓唬外行,先在我面前念一遍,看我骂不死他!你去告诉那帮人,只要不碰一号墓二号墓,其它区域我都有权施工,除非拿出确切证据证明地底下是古墓,否则我不管这个方那个方全面开挖!
  夏教授等还不服气,找高校法律系大拿咨询,结果答复与蓝京基本相同,即《文物保护法》保护范围是既定的、已知的、有确凿证据的,你不能说我怀疑地底下有文物所以不准施工,那就是滥用法律条文。

  夏教授争辩道根据已查明的一号墓二号墓,主墓绝对在我划定的五个探方之中,难道不能援引《文物保护法》予以保护么?法律大拿耸耸肩说世上没有绝对,也许在,也许不在,那属于学术探讨范畴,亲爱的。
  有郭家滩被摆平在前,法律法规被重新解读在后,夏教授等人不得不请出田副局长助阵,与区领导小组进行“友好协商”。
  伊宫瑜做了个请发言的手势,蓝京沉稳平和地说:
  “其实不是区领导小组,而是省、市、区三级丨党丨委正府一而贯之的要求,那就是阳玄高速公路必须尽快全线贯通,它对于完善七泽公路网,充分发挥全省高速公路整体效益、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区领导小组、工程商必须有所作为,下面,请省文物局牵头下的考古队正式答复三个问题,第一,是否原址建造博物馆,请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方,否则工程商将按不建造变更施工设计……”

  “不可能,不可能!”夏教授连连摇头道。

  田副局长看出这小子是个刺头,和颜悦色道:“情况是这样,蓝助理,四个月前省局已向京都总局上报建造方案,期间催过多次仍无消息,因此能否十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我没有把握。”
  蓝京道:“我接受田局的解释,那就请期满之日发一份公函,明确说明根子出在总局,我方以此为附件逐级上报省·委省正府,该谁的责任谁来顶,行不行?”
  “那怎么行?”陈所长道,“我们不能把责任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照陈所长的意思算谁的责任?”蓝京略带讽刺道,“难道是墓主的责任,几百年前他就不该葬到那里?”

  双方唇枪舌战激烈交锋,坐在后面记录的颜思思听得无聊悄悄溜到蓝京办公室,见蓝维朴捧着关于明代古墓挖掘的内部资料看得入迷,乖巧温柔地问道:
  “蓝伯伯,喝茶还是开水?”
  蓝维朴头都不抬道:“不喝。”
  “给您拿点水果?干果?”
  “不吃。”蓝维朴干巴巴道。
  “嗯,蓝伯伯抽烟吗?”

  “不抽。”
  颜思思讨了个没趣讪讪离开,暗想这么老古板的教书匠怎会培养出足智多谋的蓝京,莫非遗传自妈妈,还是基因突变?
  第一个问题争执到最后,伊宫瑜提议由省文物局、衡芳区正府联合邀请总局领导到现场观摩后定夺,这样不管什么结果起码都有回旋余地。
  蓝京没再就现场观摩时间设期限,心知毕竟公对公要把握好分寸,适可而止,不能逼人太甚。
  紧接着双方围绕蓝京提出的适当缩减勘探范围、补偿工程增项费用两个问题进行讨论,前者还是蓝京打算“依法施工”的铺垫,他想把已勘探结束的墓坑迅速回填继而施工,夏教授则以墓葬布局整体性以及深度挖掘等理由予以否决。
  后者麻烦在于合同明确工程款为一次包干,不承认任何增项,无论施工方案怎么变更,区财正都不肯多掏一分钱——它按合同金额向省市两级申报拨款实报实销,超支部分只能自个儿掏腰包。但季泽华代表苏云集团援引合同免责条款,包括山崩、地震、泥石流、海啸、文物保护等都在其中——考虑到衡泽地底下古墓众多,这是所有工程商在该地区签合同的标准模板。
  就是说工程款固然一次包干,不过因文物保护产生的增项受合同免责条款保护。
  工程商要求加钱,区财正没法给,包袱必须甩给考古队。
  夏教授又拿法律法规说事:“《文物保护法》第31条规定,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季泽华听了气打不一处来:“噢,合计我们施工方只有义务,享受不到权利,碰到古墓活该倒霉?!”

  夏教授正色道:“这样等级规格的明代古墓重见天日是衡泽之福,必将在考古学和明代历史研究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切!”
  伊宫瑜、蓝京、季泽华心里同时不屑地轻骂一声。或许感应到什么,陈所长补充道:
  “出土文物除个别送到京都深入研究外,绝大多数都留在七泽或在当地建造博物馆。”
  “我只关心工程收支平衡,做完项目走人,以后说不定再也不来衡泽了。”季泽华道。
  “没办法,法律就这么规定的。”夏教授道。
  蓝京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本来他并不想第一次见面抛出三个问题时表现得过于咄咄逼人,公对公的麻烦到最后还得协商处理,可……
  夏大教授,历史与考古圈声名显赫,无数顶奖项桂冠压身,享受正务院特殊津贴,属于学术泰斗级人物。
  可他不该在法律专业学生面前卖弄法律,这根本不是他的强项好不好?

  “尊敬的夏教授既然提到《文物保护法》,那我又说两句……”
  蓝京一张嘴伊宫瑜就知不妙,半暗示半提醒道:“蓝助理是法律系高材生。”
  “那请嘴下留情。”陈所长半开玩笑道。
  “《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义务,衡泽区和施工方都不折不扣做到了,那么,”蓝京道,“按照第12条第四款规定,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夏教授,各位领导,现在我代表高速领导小组申请给予工程商物质奖励,说白了吧就是奖金,金额等于施工变更超预算部分,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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