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社会,玩商途,拼搏中的年轻人》
第47节

作者: 林中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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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你明智的选择。”赵敢嘿嘿一笑,把脚拿开,然后找了张纸巾擦了擦鞋底。
  之后的进展一切顺利,山口真德进行了貌似诚挚的道歉,杨露在得到赵敢的授意后,也狠狠的给了山口一个大耳光。
  而就在这个时候,爱琴海市场部的职员前来通报,请平津通电的代表马上去进行投标。
  山口真德整整衣领,再次拿出一方公司高层的威严,将三个保镖留下,带着另外三名公司的职员去了。
  等他们走后,胖子才锤了锤赵敢的肩膀:“不赖嘛,还真有你的,一箭双雕啊。说说看,刚才瞅到什么了?”
  “我只看了眼最后一页,他们预算里的资金是250万元。”赵敢回道。
  “那看来小日本是没戏了。”胖子点着头说,“不过,对于这种跨国公司来说,他们也不会像我们这般重视这样的单子。 ”
  赵敢表示赞同,又关切的望向杨露,这个极具职场风范的小资白领姑娘怕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
  “没事吧?”
  杨露摇摇头,脸上已经再次的焕发出职场丽人风采,微微一笑说:“谢谢你了。”
  曹诞今天心情格外的好,爱琴海的投标大会正在进行当中,他虽然没有去,但也无数次的幻想了赵敢吃瘪后的模样,一种即将打败情敌的快感在心中油然而生。
  之前将赵敢的创意转给德艺后,作为资深广告人的德艺老总钱德无比满意,然后又让员工进行了些简单的修改,并最终通过强大的关系网找到了多家大型合作网站,而且把广告代理费用压的很低。
  相比较而言,赵敢救纯粹是孤军奋战了,弘广的实力虽然比德艺要强,但公司不可能调用自己的资源来帮助一个小小的职员成就一个项目——即便是这个项目真的很重要。就靠赵敢自己,一个外来的打工仔,曹诞想想都觉得没戏。
  趁着周末的空闲,他又把金晓歌叫了出来,金晓歌就像是一台烧钱机,即使以曹诞的收入也被烧的够呛。不过一想到金晓歌晚上在**的那股**儿,曹诞还是得意的笑了。他始终觉得,在金晓歌出现之后,甩掉夏纯纯是个极为明智的选择。虽然当初是小夏主动勾搭的自己,但那姑娘实在保守的很,相处了小半个月,都还没让自己尝过腥。
  和金晓歌在外面玩,也无非就是逛逛街,吃吃高档饭菜,两人用世俗的色醉金迷诠释着扭曲青春的变态含义。

  曹诞并不知道,在这个时候,刚刚有一个近五十岁的中年女人坐在自己所住单元楼的楼门口。
  几个已经退休的大叔大妈刚刚买菜回来,看到一个陌生的中年女人坐在楼门口,身旁还放着一个鼓鼓的蛇皮袋,想到最近楼里总是遭贼,便有些狐疑的走了过去。
  一问才知道,这个中年女人竟然是楼里的长租户曹诞的刚从农村赶来的母亲。
  曹诞的老家就在平津市郊的一个小农村里,在那里,除了少数的壮劳力南下打工外,剩下的基本都是在家务农。曹家也是如此,曹诞的爸妈是靠着一把锄头和一把铁锹供曹诞读到大学的。
  大学毕业后,曹诞留在平津,几乎没有再回过家,更别提给家里汇钱了。年迈的老人也知道如今房价极贵,就算是把家里的房子和田地都买了,怕是还买不起城里的一个卫生间。所以,二老也尽量的体谅曹诞,从来没有过什么怨言。
  但是,因为今年七月份的那场席卷北方的暴雨,田里的作物都遭了灾,花蕊什么的全被打掉了,玉米杆也趴到了地上,花粉不能传播,自然就结不出果实。到了秋末收割的时候,整片整片的农田都是颗粒无收。与村里的其他人家一样,曹家靠着之前的存量硬捱了一个月,但到了现在却怎么也捱不下去了。
  其实,老两口饿着还好说,他们不想苦了自己的孩子。女婿是个二流子,整天的游手好闲,别欺负自己的女儿就是好的了,根本指望不上,小儿子在县城的一所职高学技术,学费和生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他们知道大儿子难,就打算指望国家,可没想到的是,因为他们没有平津市的户口,根本得不到政府的救济。要是在这样下去,就算是当初没被水淹死,早晚也得饿死。
  无奈之下,最后也只能来找大儿子了。因为没用过手机,自然不知道曹诞的电话,幸亏和村里的年轻人打听到了大儿子的住处,这才眼巴巴的来到这里,顺带着扛了一只养了很久却一直舍不得吃的柴鸡,打算给儿子补补身子。

  到了这些大叔大妈的年纪,最不缺的就是炒作话题的能力了,虽然不会动用互联网等高科技,但光凭一张嘴皮子就那让一件事情抖的满城皆知。
  单元里的居民,因为平时不怎么见曹诞,也不知道他是具体做什么的,但看人家总是穿的西装革履的,时不时还领个漂亮的小姑娘回来,还以为是当老板的了。
  但现在的情境,自然是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很难想象的到,那么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却有一个看起来如此贫穷的母亲。
  曹诞租住房间的下一层,住着一个游手好闲的小伙子,平日里看到曹诞的时候总是曹哥曹哥的叫着。曹诞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于是就经常的赏给他几根好烟抽抽。现在,这个小伙子自然也发现了这事,干嘛掏出手机给曹诞发了个短信。

  而这个时候,曹诞刚刚开着四十多万的车,载着金晓歌在返回自己住处的路途当中。
  两人逛街逛累了之后,金晓歌突发奇想,要买上一堆食材然后自己做着吃。曹诞不想自己今晚孤枕而眠,就答应了下来,两人先是到超市买了一堆冷冻食物,又整了瓶颇为高档的红酒,便上了车。
  半个小时后,即将抵挡住处的曹诞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曹哥,你妈来了,就在楼下。”
  这时候已经骑虎难下了,赵敢索性面色不改的停好车,让金晓歌先在车里等着,自己先去办件事情。透过挡风玻璃,金晓歌看到曹诞正在和一个中年女人严肃的交谈,心中不禁有些狐疑。
  片刻之后,曹诞返回,携着金晓歌向小区内走去。金晓歌伸手指了指楼下的中年‘女’人,开口问:“那是谁呢?你刚刚干嘛去了?”
  “我刚刚还以为是问路的呢,就过去看了看,没想到是个乡下来的乞丐,我看她可怜,就给了几十块钱。”曹诞微笑着说。
  金晓歌**的眼神中登时充满崇拜,几乎任何一个‘女’人都是怀有爱心的,即便是这样世俗脑残的‘女’人也不例外。她一直只觉得曹诞是一个极有发展前途的摇钱树,现在一看,对陌生人竟也如此有爱心,那将来怎么会亏待的了自己呢。
  想到这里,金晓歌越想越兴奋,幻想着二人将来的大同世界——曹诞成了公司高层,自己也成了高级白领。
  在二人逐步走过去的过程中,楼下的那个中年‘女’人缓步走开了。似乎连空中的鸟儿都能感觉的到,她的每一步都是走的那么的沉重,几乎连地下的蝼蚁都能感知到,有人心房的血液穿透脚板渗入了地下。
  中年‘女’人默默的远去,手中紧紧的攥着自己的亲生儿子刚刚塞来的几百块钱,按照约定,她不能再回头看一眼,不能再看一眼连过年都不会回家的大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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