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捂脸揉眼睛,一边缓缓把身子向末末那边倾斜过去,末末完全没有察觉,还在不停关切着,听那声音,的确是紧张了。
把我美得呀!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末末心里还有我,还关心我……
说时快那时更快,我觉得时机已成熟,突然一个鹞子翻身接一个大鹏展翅,(本来想用百发百中抓奶龙爪手来着,但觉得意图太明显),一眨眼的功夫,就把身子扑向了旁边的末末。
与此同时,嘴里还无比兴奋的叫了一句:“来吧你!”
……一切都是罪过,一切都是报应。
就在我马上就能把末末拥入怀中的刹那,末末绝对是被我的这个突然的、意外的举动吓到了,直接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抬手阻拦。
怎么他妈那么巧!她这一抬手,正好反手背猛一下抽到了我的眼镜上,我还没来得及酸疼呢!她另一只手也惯性的直奔我面门,结结实实的按了上来,一根手指(估计是食指)正好杵了一下我另一只眼睛……
可怜我这个双目失明的人啊,瞬间诧异之后,开始感觉到剧烈的酸胀和疼痛!
眼睛被袭的疼痛,是一般人体部位无法比拟的。会让人瞬间失去反抗能力,要不一般的女子防狼术里面,怎么都有双指插眼这一招呢!
剧烈的疼痛让我头晕脑胀,眼前一片花红柳绿的,双手一下捂住了脸,深深低头不知所措,疼出了声音来。
我知道末末就在身边,但一瞬间真的体会到了失明的痛苦,于是腾出一只手轻轻摆着,嘴上高喊:““别动!千万别动!我什么也看不见了!”
……
几秒钟之后,身边传来末末带着嘲笑的声音:“你当我白痴啊,鬼才相信你!还装?”
“靠!没开玩笑!真的看不见了!”
“哈哈哈。”凭声音,末末站起身来了。
“是真的啊!你快点扶我去洗一下,真的很疼啊!”
“一点都不像,哈哈哈哈……”凭声音,末末走开了。
我疼痛着,一点点向前摸索,很快,脑袋就撞到了床脚。
……请称呼我为呼风唤雨的大霉人吧!
日期:2007-4-11 10:59:00
要想男女地位平等,除非男女人数平衡。
——赖宝日记摘录4月26日
等我的眼睛在温水浸泡清洗,终于恢复视觉后,末末已经是吃饱喝足,钻进被子里了。躺在床上,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对我笑着,颇为得意。
我这火“腾”就上来了!!
差点让我变成《二泉映月》的作曲,她居然还这么舒服的躺在床上?!
我恼火加郁闷,阴着脸也走到床边,翻身上床,伸手扯被子。
末末嚷开了:“干嘛呀你!抢劫啊!”
我气炸了:“这是我家!这是我的被!”
末末态度同样坚决,双手扯着被子,用半个身子压住另一端的被角,气势汹汹的吼我:“宝!你松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休想和我盖一个被子趁机非礼我!”
我简直……我枪呢?我枪呢!
狠狠一松手,我瞪着眼睛冲末末喊:“你差点把我弄瞎了你不知道啊?我还非礼你!我今晚要是碰你一下!我他妈就是王八蛋!!”
末末也不扯被子了,无比得意的冲我摇头晃脑:“你自己说的哦!”
我一愣,看着末末嬉皮笑脸的跟我挤眼睛,瞬间恍然大悟……妈的!又中了这小丫头的奸计了!
赌气,上床,末末还是坚决不给我被子。
“你睡沙发?”
“我家啊!我凭什么睡沙发?”我瞪眼。
“就因为是你家啊,我是女孩啊!”末末笑着,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有些哑口,喘着粗气转身走向卧室外面,走了几步又转回来:“哎末末,这么说的话,我去你家,你就睡沙发了对吧?”
“还是你睡沙发!”末末已经没再看我了,缩回了身子,伸出手,展开五指,欣赏着自己的指甲。
这样的举动,完全是在挑衅!
“凭什么又是我睡?”我几乎是在喊。
“因为是我家,我说了算,我是女孩!”末末已经闭了眼,准备转身了:“帮我关灯。”
……谁说妇女是弱势群体?谁呼吁的男女平等?
日期:2007-4-11 13:30:00
可能是今天喝了太多酒,又和末末生了一肚子闷气,躺在沙发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
这个末末,越来越让我琢磨不透了,因为她这一整天的表现,完全不是很统一的一个人,一会放纵,一会娇羞,一会性感,一会可爱,一会野蛮,一会温顺,一会红楼妙玉,一会灭绝师太……
这丫头不是精神分裂了吧?不然为啥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双重性格?
不管如何,我知道,末末有事瞒着我。
或者不应该这么说,不能叫瞒,我现在也不是她的什么人,最多是个朋友,她只是不想和我说而已。
算了算了,睡觉吧,管她什么事情呢,她不说我就不问,省的给自己找麻烦!
可是,今天的邂逅真的是巧合么?就那么邂逅了,然后晚上吃饭,然后她就跟我来我家了,她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还在喜欢我?是找我这来避难?是想把我灌醉然后把我家洗劫一空?难道……她是想趁我喝醉,割走我的肾去卖?现在人体器官在黑市很值钱啊……
不可能的!别胡思乱想了,既来之则安之,睡觉吧,她不愿意我不能强迫她做什么,换句话说,现在就算她愿意了,我还得考虑一下呢,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
问题是,我现在对她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啊!做秘书?在重庆?她住在哪?工作在哪?这边有亲戚?她应该自己有家的啊,为什么来我家住?
靠!还想!睡觉睡觉!我一个大男人还怕她能怎么着?睡吧!反正明天早上她一离开,兹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了!跟我回家了都不愿意跟我上床,她一定心里有别人,有心里障碍,绝对的!
对!睡觉,想那么多不累啊?明天天一亮,她走她的阳关道,我吃我的方便面,愿意的话以后当个朋友再联系,不愿意就当时春梦一场!有什么呀!
睡觉。
睡觉。
睡觉。
但是,她到底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呢?
……天哪!救命!让我睡觉吧!
日期:2007-4-11 15:17:00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典型的种族歧视,男人就不怕被奸?
——赖宝日记摘录4月27日
客厅开着一盏很小的落地灯,光线昏暗,我迷迷糊糊的躺在沙发上,根本无法长时间闭眼睛。
其实我应该可以现在起身,冲进卧室,把末末生米做熟饭。这个想法一次又一次在我脑海里蹿跳着,我按都按不住。
但想法只是想法,不可能让我付诸于行动,因为我不是那样的人,我受过高等教育,有着良好行为规范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强迫别人的事情,我不能够去做,因为我眼中的世界是美好的,纯洁的,我爱这个世界,我爱这个社会,我爱女人,我更爱我自己……
好吧!实话说了,我真他妈的想,但是我不敢,因为一旦事情出现最坏的状况,就是末末拼死挣扎,大喊大叫,惊天动地,然后会招来邻居、物管、保安、110、114、119、120、1860……
我会被扣上强奸的罪名。甚至是更失败的强奸未遂……
我挺怕这个的,因为末末虽然和我回家,但没表现出一点允许我近距离接触的意图,如果她只是装作正派,或者不好意思,那刚才她杵我眼睛之前,我们就可以热吻了,我担心,她真的不愿意。
我说过了,她有事瞒着我,一定是让她心里过不去的事情,女人情绪低落的时候,是不愿意做这种事的,和男人不同,男人无论什么情绪,对这种事都不耽误。
所以我要克制。虽然这很难,很要命。
你在一只恶狼前面放一块鲜猪肉,却不让狼吃,你想过狼的感受么?
我冲进去?她顺从我就是共赴巫山,她反抗我就是犯罪了。
关于强奸,我想我是有发言权的。
日期:2007-4-11 15:26:00
曾几何时,我还在另一家杂志时,做过一个系列报道,其中就有强奸犯的心路历程专访。
我采访的那个强奸犯,很瘦弱,很斯文,很憔悴。采访过程中,他几次声泪俱下,痛哭流涕。因为他悔恨,他委屈,他难过……
那篇专访很成功,也让我更加了解、理解了强奸犯。
那位仁兄的心声是:
其实相信很多和我志同道合的前辈或者晚辈都有一样的感慨,法律上统称我们这些人是强奸犯,但从来没有人理解我们关心我们同情我们,或者试着来了解我们。社会歧视我们,人民憎恨我们,法律惩罚我们,就连被抓之后,进了监狱其它类型犯人也瞧不起我们,咒骂毒打我们,我们容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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