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美国总裁——性,金钱,离婚和谎言》
第38节作者:
七月的微雨 她带着夸张的哭腔说:“林先生,我求你不要把我嫂子递解出境,我哥哥会永不原谅我的。他说,如果她被递解出境而且以后不能入境的话,他就和我断绝兄妹关系!我求求你了……”
仁宽忙走过来把他老婆扶起,大家被志芬的这一跪弄得有点不知所从。不过,我心里很清楚,这个虚伪的女人在演戏给每个人看。
日期:2010-01-30 09:00:02
仁宽说:“这样吧,我们打个电话给志铭,看他的意见,他是监护人所以现在看他的安排。”
王律师拨通电话,不过说了意图后,他无奈的说:“王先生说他没有同意过让小孩和你同住一晚。”然后示意我去跟他讲。
“你为什么在这里这个时候否认你答应我的事情呢?”我质问他,“我也答应了你,你妹夫明天来接孩子。”
终于交涉成功,但是却要律师写下承诺书,并且和志芬双方签字,他们同意我和巍巍今晚同住,但是明上午11点前他们来饭店接孩子回去。
一切看似“圆满”解决了,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和带着隐隐作痛的心,和孩子回到了饭店。
我心里迫不及待地想要和爱德华报告这短短一下午发生的所有细节,这时候,没有人际关系的背景,除了孩子没有其他家人的陪伴,我需要一个坚实的依靠,一个睿智的建议。
已经晚上11点了,还有12个小时孩子就要被接走了,可是爱德华在MSN里似乎有很多话说。我担心没时间陪伴儿子,却希望能得到他的鼓励和支持,于是我让孩子坐在身边。巍巍怯生生地对着爱德华的摄像头影像喊了声“爸爸”,然后看着我微笑。唉,他曾经在爸爸身边坐着,跟我在MSN上线视频过,所以他脑海里记着的是他爸爸啊。
我告诉爱德华心里的愤怒和痛苦,无奈于自己的力量渺小,完全不能奈何王家人对孩子的控制力量!他一面诉说对我的想念,一面告诉我别得罪了律师,好好跟律师合作,专心配合律师起诉王志铭。这大概也是我目前所能做的了。
儿子在经过一天的玩耍和大人的戏剧化的争执后,累得沉沉睡去了。这么晚了,亲爱的宝贝才安心睡着,那些残忍的家伙们就不能给我和孩子一个清静的相处时间和空间吗?只有协议,只有金钱,只有报复的快感,只有公司的前途,只有所有实际利益相关的一切主宰了良心,没有人在乎,我这样一个弱女子对孩子的爱,还有无法相聚的悲伤,也不会在乎,儿子那颗幼小的心灵,对亲情的强烈渴望和需求。
日期:2010-02-01 03:14:25
白天的一幕幕像电影片段,无休止的在我脑海里播放,注定无法入睡了。就好好趁着日思夜想的宝贝睡在身边,把他的神态拍下来,以后想他的时候好好看个够。我拿起相机,对着睡得很香的巍巍拍个不停。以前也爱拍睡着时候的他的平静可爱的面容,结果志铭妈妈不让这么做,说是对小孩不好。现在的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禁忌呢?儿子此刻就在我的身旁,多么来之不易的相处一夜,我无法浪费相聚的每分钟,更不想迅速在长大的宝贝,他的音容笑貌在我的记忆里一片空白。曾经志铭也笑我,怎么不停地给儿子照那么多相。我也至今还记得,儿子1岁多时,我坐在台湾那个4楼黑暗的家的地板上,翻看宝宝厚厚的相册——里面每一张都是我精心挑选去冲洗出来的。想着拍这么多照片是否就是意味着想要留住回忆?如果这么做的背后含义是,哪天我会否失去他所以我才拼命地拍这么多照片?——不,绝对不可能,我绝对不可能失去我的骨肉,心里有个坚定的声音,那一刻我的泪水都不知不觉流出来,鼻子酸得不得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我和孩子已经分离了14个月,将来还要分别多久呢?这场诉讼,我能胜算吗?看着儿子天使般的纯洁的小脸,我发誓要尽最大努力争取监护权。
日期:2010-02-01 04:03:04
天亮了,我憎恨这离别即将到来的时刻。10点多,志芬和仁宽来了,我准备带着巍巍去楼下吃些简单的早餐。他们坚持我收回去送给他们的礼物,看着那些纸袋,想着虽然恨志芬对我的残忍,却于情于理上由于她安排保姆照顾孩子,偶尔可能也会让孩子跟他小孩玩,我还是必须谢谢她的关照,何况孩子在她手里,我忍辱负重也要拜托她尽心对待儿子,所以当时才会带去礼物给她。现在倒好了,她居然拒收,看来是不领情也不打算和我有关系上的进步。我拿出那些给小儿子的衣服,告诉她务必收下衣服,因为没有人适合穿,她才勉强收下。不过我注意到,给孩子爷爷的礼物没有退回,记得在和志铭分手后我跟他打电话希望见到儿子时,他老人家把我臭骂一顿,说我以后拥有他儿子买给我的百万豪宅——天哪,如果首付18万,其中还有我拿出的10万,还欠银行8成贷款也算拥有百万豪宅吗?还说我将来就是等着别人对我不停甜言蜜语外加24小时床上伺候才会幸福,我简直不敢置信他的口出恶言。当你已经不是他媳妇之际,你转眼就变成了他的敌人。难怪志芬和他性格如出一辙。现在他没退回礼物,看来在物质面前,他不是那么有着刚硬气节的嘛!尽管,我是真心送给他礼物,作为曾经的媳妇,对于老人我还是保持尊敬态度。所以,尽管和志铭有一次从大陆回台湾探望他时,差点离婚,孩子爷爷恳求我们不要离,我听从了他的话。在他到机场送我们一家回深圳时,我也附着他的耳朵对他说:爸爸,不要担心,如果将来你百年之后,就算我不是你的儿媳妇了,我还是会来给您送行。虽然事后觉得这样说对老人有点不恭,但是我当时真的是怀着一份对他阻止我们离婚的感激。
我看到巍巍的脸上有点忧伤,连忙对他说:“乖儿子,妈妈不能天天陪你,要上班。你和姑丈回去,好好听话啊。”忍住难过,是因为怕他难过。他牵着姑丈的手,恋恋不舍地望着我,听话的没有哭,安静地挥挥手,一步一步朝对面停车场走去。望着他们三人像一家人的背影,我的心仿佛被什么撕碎了,疼痛起来。泪水这才止不住,滂沱落下……
日期:2010-02-01 04:32:30
接下来,我到律师事务所去签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协议。已经是9月30日,10月5日就要回大陆,该办理的事情要抓紧办理。幸好和李律师去补办的离婚协议公证书还有小孩出生证明,台北县立医院补开的2003年底的验伤证明等都顺利办好了。王律师告诉我,如果要起诉志铭,就必须弄清楚辖区的法院,由于孩子所在具体地址不详,我们可能无法迅速起诉,因为可能由于弄错辖区的法院而纠正导致延误时间。当时由于找不到儿子保姆的住址,王莹还建议买个几万台币的跟踪器放在志芬先生的车上——不过他家保安管理严谨,根本不是可行之计。我突然想起台湾的征信社广告随处可见,相当于我们大陆的私家侦探,何不从征信社着手?王律师说,最好叫征信社到他办公室签约,免得我上当赔了钱还拿不到信息。我在现场找到一份报纸,找了一家比较知名的征信社,一名徐先生接听的电话。当我告知来意,要求他来律师办公室签约时,他说:“找我们征信社最好不要让律师介入,你知道我们取证的方式还有提供的证据,有时候并不被法律认可反而比较麻烦。”无奈,我只好决定亲自去签约。我也曾听说过,有些富婆找征信社调查老公的婚外情,从刚开始撒钱撒个几万台币,到后来被征信社牵制,撒出几百万台币私房钱,都不一定拿到可以作为呈堂证供的有力证据。何况我并没有那么多钱,幸好只是寻人,价钱不该太离谱。
我到了一处看似普通写字楼的公司,徐先生告诉我,如果是安排人跟踪或者监视,那个成本很高。如果是使用电话监听,比较容易通过拨打电话的声频来判断具体号码,通过电话号码查到具体住址。我们认为志芬一定会和孩子的保姆联系的。看来,这是我唯一的救命稻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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