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旭,分手吧,以后别再说是我对象!”在一个天清气爽的午后,曾哥站在校园操场那根偌大的旗杆下,缓缓熄灭手中的烟屁股,在缭绕的烟雾中淡淡说道。说完一个华丽转身,留下张大嘴巴满脸惊讶悲伤的孙小旭,头也不消失在青天大地间。
事情就这么发生了。迅猛得不可思议:明明相处的挺融洽的两个人,怎么说分开就分开了?
名人就是名人,江湖人曾哥和他相恋多月的女友分手的消息瞬息之间传遍了整个班级,各种猜测纷至沓来。
1.学习说。曾哥其实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热party爱国的好青年,混江湖找对象只是他的表象,他的究极目的是考上重点高中、考上重点大学、考上重点大学研究生、博士生、博士后……做一个活到老学到老的科研人。
2.移情别恋说。曾哥表面忠贞,实则骨子里充满了离经叛道的不伦念头,换对象定当比吴红林换卫生巾的次数还要频繁。这次恋爱告吹,只不过是曾哥换妻,不对,是换对象的一个正常流程而已。
3.性取向逆转说。曾哥最近其实一直在极力掩饰自己是同性恋这一耸人听闻的事实,所以他找了孙小旭作为他的女朋友以此掩人耳目。但是到了今天,曾哥实在是装不下去,也许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假扮一个与自己完全相左的人吧。曾哥再也不堪忍受如此剧痛,发誓要做真正的自己,所以才有了如上一幕。
4.其他说。在其他非主流的说法中,有人说曾哥是长期便秘导致的精神烦躁一时冲动提出分手,也有人说曾哥是上次踢球被足球射中关键部位对自己未来生活(各种生活)的能力表示堪忧,不愿连累他人所以提出分手。
总之,各种各样的说法围绕着曾哥层出不穷,大家在这件事中充分表现出自己八卦的天分,你争我夺,好不热闹。唯一的问题是,大家似乎都忽视了当事女主角。
“孙小旭对我说她想死的心都有了!”叶拍拍我肩膀,递给我一张纸条。
“……不能吧?你可别这样啊,万一哪天我不爱你了你也要坚强的活下去!”我回道。
过了好半响,叶才把纸条再次传给我。我迫不及待打开,之间上面有多了一个娟秀的字和一个挺拔壮丽的标点符号:“滚!”
不是插曲的插曲 一百四十二
被人说“滚”应该是一件极为郁闷的事:你不滚是对当事人言语的无视,这十分不礼貌;如果你“滚”了,又会显得自己威信全无,尊严全失,颜面扫地。滚,还是不滚,这是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同样困扰着孙小旭,只不过“滚”换成了“分”。
其实从孙小旭内心深处来说,她是不想分手的。相处了这么多个月,别说是人,就算是禽兽也培养出感情了(虽然曾哥提出了分手,这不代表曾哥禽兽不如,只能说明曾哥身上有着人类区别与动物的冷酷特质)。再者,两个人之前相处也挺融洽的,曾哥去玩游戏机,孙小旭就把零用钱给曾哥;曾哥和别人打架,孙小旭就给曾哥买邦迪(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伟大而坚强的曾哥?),曾哥去和别人吐口水,孙小旭就给曾哥买矿泉水——总之是和气一团。曾哥对孙小旭也挺不错,有作业一起抄,有钱一起花,有黄色也要一起看,只是孙小旭碍于面子回绝了曾哥这一人性化的提议。但是现在曾哥提出了分手。一切美好都在此刻破碎,昨日难再。
“你说为啥他俩会分手呢?”我盯着叶的八字眉问她道。
“不知道。”叶轻轻仰起头,作思索状。
“……”我突然想起来叶不是也失恋过?也流泪过?一瞬间满腹的闲言碎语化作一个闷屁,无声散去,只余清臭一股。
孙小旭当然不能让这一切随屁而去。幸福,是需要争取和坚持的。她给曾哥写了一封长达万余字的感人情书,在文中追忆了她和曾哥曾经的风花雪月海誓山盟,笔触平实,情感真挚,当真有听着流泪,闻着伤心之功用。
曾哥回信也很简单明了,十分符合他身为江湖人的洒脱作风。
“滚,别再来烦我!”曾哥如是说。
下一刻,全班都听到了孙小旭凄惨的哭声。老师也听到了,但是没法去安慰她。在秉持着“早恋猛于虎”理念的初级中学,如何让学生告别早恋是老师的心腹大患,至于告别早恋后产生的附带效应压根就不在老师的考虑范围之内。
同学们也不好去安慰什么。毕竟孙小旭也算是走在时代前端的人,在单身人数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班级里,找一个懂失恋的人来安慰她实在有些难度。我知道唯一一个有失恋经验的人就是吴红林了,奈何他已经远在他班,这个时候,就只能靠孙小旭自己了。
孙小旭也确实想了一些办法,比如哭,比如痛哭,比如嚎啕大哭。当然,这些办法解决问题的效果都不甚理想。为了彻底告别失恋的伤心与痛楚,告别曾哥的甜蜜与无情,告别哭肿的双眼与沾湿的纸巾,孙小旭决定以死明志。
决定孙小旭生死的,就是那瓶本来在药店或者哪个神经衰弱患者床头的安眠药。
不是插曲的插曲 一百四十三
认真说来,这是我第三次接触轻生事件。前两次都是在小学,轻生的人都是我的同学。有时候我不禁自问:短短几年间,我就经历了三起生死离别,是不是上天在暗示我什么?人,就是这样,有了一个困扰他的问题后总会在不经意间去思索它,直到顿悟或者绝望。很幸运,我是顿悟的那个人。我在纷乱复杂错综迷离的世界里,终究凭借着自己无与伦比的智慧参透了这道生死的谜题:要死,一定要死得靠谱点。
我小学经历的两起轻生事件的主角是一男一女。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寻,我们先说男子轻生事件。男主角高大威猛,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的眼镜,书生气息浓郁,而且眼角总是流露出一抹让人伤感莫名的忧愁——像极了琼瑶笔下那些为了情爱甘愿求死觅活的肉麻男主角。他求死的原因也很琼瑶,就是说很虚幻。他想死,是因为老师要找他家长。据说当时不停叫骂嘶吼的男主角被两个同学押送着去找家长,他一直扬言自己不想活了,语气绝望之至。终于两个押送的人受不了他这种哭爹喊娘噪声的折磨,一人给了他一脚,恨恨说道:“那你去死吧!”没想到男主角果然去寻死了。他找到一大滩水前,二话不说,在二位瞠目结舌的看守面前,纵身跃下。后来?后来男主角脑袋上磕了一个大包,喝了两口泥水,眼镜片也弄丢了一个。两个看守郁闷之极说道:“你要真想死就别跳这种快干透的水坑!”男主角没有说话,一是因为他也觉得不好意思,自己这么找死确实有些离谱;二是脑袋撞伤了,疼痛钻心,没心思说话;三是水喝的有点急,呛到了。总之是沉默了,随即失声痛哭:“我不想被找家长!!!!!!!!!!!!!!!”
女主角的故事脉络更为清晰。她的故事是纯粹琼瑶型。她轻生是因为她暗恋许久的那个男生当着大家的面说了句实话:“你太胖了,我不喜欢。”在心机简单心直口快的小学生里,这句话实在是算不得恶意中伤。但是听到女主角的耳中,这样原本普通的一句话,就变成了锋利如刀的伤害。这个伤害巨大到让女主角留下一封遗书后选择了跳楼告别这个世界。遗书里具体是什么内容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封遗书根本就没成为遗书。当女主角肥硕的身躯从窗台上跃下的时候所有人都感到十分惋惜:花坛里的花要遭殃!此次轻生以女主角摔了一个屁墩而告终。当然,无辜鲜花伤亡惨重,花坛里悲惨的多了一个大坑,是为花墓。
2000年11月23日,星期四。宜出殡,宜祭祀。孙小旭的轻生之旅在这一天悄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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