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警》
第28节

作者: 千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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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她的,我偶尔听一下,偶尔沉浸在自己的推理中。
  自动成为阴警,所谓的推理和逻辑能力仿佛从天而降加之我身,成为我天赋一般。现在就是看到路边上一只脱落的鞋子我都会有一万个推理方式和严谨逻辑去猜测为什么这只鞋子会在路边。
  就是这样一个感觉,我享受侦查的过程,因为就像脑风暴,令我整个人活跃起来,显得亢奋。
  “沙粒。”
  范冰还在说着,我怕她辛苦,当下念道。
  “沙粒?什么意思?”果然她又疑惑起来,追问。
  “你们家法医没跟你说过上次验尸的结果?”我扭头看着她,反问。
  正常来说,法医报告早应该有结果,并且眼前的范冰应该已经知道大概。可是刚刚她说的话和表现出来的茫然告诉我,她什么都不知道。
  “法医?我们警局那个老法医说倒是说了,可是……”
  “你确定是老法医而不是个帅气的年轻小伙子?”我打断范冰的话,质疑道。
  当时我和向日华都亲眼看着那个厉害的法医出现的,怎么到范冰嘴里成老法医了?
  范冰用古怪眼神看着我道:“帅气年轻小伙子?”
  看到这里,我知道,我又见鬼了。
  不是见鬼就是见到世外高人。姑且用世外高人来形容他吧,反正不是个普通角色就是。我就说当时那个“法医”给我一种很牛逼的感觉,原来本非是警局里的人。
  “你认识我们的法医?见过他?在什么地方……”范冰又开始啰嗦了。

  我低头仔细看着地面,重新驻足在发现尸体的地方,最后向右手边看去,接着是左手边。
  沙粒,只要是地面肯定就会有沙粒。问题是当时在尸体上发现的沙粒也细小很多,像盐粉,硬度也不高。
  对比地面的沙粒,再捏一点在食指和拇指里摩擦几下,我放弃了这一片地方。
  沙粒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所以不是这里。
  我向大道路走去,边走边低头。
  只要找到类似或者和尸体上面一样的沙粒,起码有五成把握可以肯定那就是案发现场。剩余五成就是有这种沙粒的地方在这座城市里有几处的问题了。
  范冰自然跟了过来,不啰嗦了,表情凝重。
  走呀走,兜兜转转后我和她来到东河边,看着河水,看着河对面的高楼大厦。
  城市有两座桥,桥对面的定义是市,桥这里的定义是城。所以对面的高楼大厦才是市中心,而这里严格点讲还是郊区地带。

  来这里不是看风景,只是在我寻找沙粒的时候让我突然想到了这里。
  河边的沙滩。
  这里有足够的沙粒,大大小小都有,上游的沙粒细小点,脚下的沙粒要大颗一点。
  “这里?”范冰问。
  我指了指上面说:是上游。
  小时候的记忆就是这样,当时赤脚在沙滩上奔跑,我该庆幸这里还没有被污染和建设。所以至今还能看到记忆中的地方,感受到那种快乐。
  这让我想起别人经常反问的一句话:幸福是什么。
  幸福其实就在记忆里,取决不同年龄段的幸福而已。

  这次范冰走前面,我在后面。我们一起来到上游,踩踏在柔软的沙粒上面,停了下来。
  我抓了一把沙粒,揉了会后任由它们从我手心流走。
  “是这里了。”沙粒和尸体里面的一样,所以五成把握已经有了,剩下的就是一个字,找。
  范冰二话不说寻找起来,表情严肃严谨。
  我也找,不过我不像她那般严肃,反而表现出一副轻松的样子。
  也许是经历的事情太多了,所以眼前的事情对比我扛尸、见鬼等等经历倒是有些小巫见大巫,也就自然不会太在意和严肃。

  事实上这样的一个状态还比较好,能让整个人放松,沉浸的境界也好。这样的状态下做什么都能百分百用心和出力,好比小时候考试,一紧张,原本简单的题目居然在这个时候做不出来!
  所以状态很重要,轻松点才好。
  找到了!
  在我全心全意寻找下终于发现了桥底下石柱上的一处血迹。
  不多,星星点点洒在石柱上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确实是血迹,是喷射型的血迹,估计是当时因为激动和伤口突然破裂,所以鲜血才喷了出来,洒的一片,也就有些直接喷射到这上面了。
  范冰走了过来,拿出手机准备打电话,不过被我制止了。
  “人多坏事,先看看四周的情况。”昨天那一幕已经很明显的表露出白领男的实力在众多丨警丨察里面完全是强者的存在,对付丨警丨察也是游刃有余。
  范冰喊人来,和送死没区别。
  我没去注意范冰现在的表情和思绪她在想什么,我将注意力集中在左手边的草丛里。
  没什么地方可以藏身的,除了那一大撮有人那么高的杂草丛。
  微闭双眼看过去,我开始小心翼翼上前。し
  我得提防如果白领男在里面午睡或者什么的,我这样上前可是很危险。

  不过显然是我多想了,里面压根就没有人。不过已经初步可以确定他在这里待过的判断。
  一个窝,用草堆编而成,像鸟窝。四周还有各种衣服,崭新的、肮脏的。衣服堆里还有一根森白的骨头,像人的大腿骨,粗大而显眼。
  “这里就是?”范冰也过来了,看到这个更想流浪汉居住的窝后诧异道。
  我点头,因为我闻到了这里有属于白领男身上的气味。
  范冰瞪眼看着我,显然有些不相信。
  其实我也不相信,毕竟白领男身穿打扮和这个窝完全格格不入,任谁都想不到这里就是他居住的地方。
  到这里,我又犯愁了。
  找到了白领男的位置又怎么样?眼前的所有一眼看尽,根本就没什么特殊的,所以对于案子以及对付白领男压根起不到任何作用。
  叹息,我对着范冰说:走吧,没什么好看的。
  很简单的地方,除了窝就是几件衣服以及一根粗粗的狗骨头,除此外,真的没有任何一点异常。

  范冰不愿意离开,站在原地又看了好一会后才跟上来。这个时候我都已经走出百多米远了。
  “你不觉得奇怪?”追上,范冰就问。
  “奇怪?怎么奇怪了?”我问。
  “你不觉得那个地方多出一根骨头很不协调吗?”她问。

  我皱眉,倒是没多想这事。
  事实上确实如此,刚开始看到那骨头的时候我在想那骨头应该本身就在草丛堆里的,在这样的地方发现这样的骨头并不奇怪。但是现在想想,骨头森白,是崭新的。
  那么……
  是刚出现不久的新骨头或者是经常被啃的骨头才会显露出森白,所以这骨头是白领男吃的东西?
  想想,又感觉这样的推理是错的。人怎么可能像狗一样啃骨头?除非……
  想到这里我也想不通了,该怎么解释?难道说我看到的白领男外形是人,魂魄却是另外的东西?比喻狗的魂魄被人提出来“装”入人的身体里面?

  这个想法太荒缪了,在我想到这里的时候也忙暗骂自己一句:胡想乱想。
  这种事情又怎么可能存在?谁又有这种本事将不属于自己的魂魄“提”出来再“灌”到人的身体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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