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侃明朝之江南繁荣和商业化》
第8节

作者: 俗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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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09-05 16: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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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镇人口结构
  明代中叶以后,与匠籍制度松弛的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已不被视为与雇主有人身隶属关系了。顺治二年(1645年)清廷下旨正式废除匠籍制度,解放了工匠。雍正年间开始,实行摊丁入亩,也解放了无地的农民,使他们不再依附于土地,可以自由迁徙。
  乾隆以后,雇工与雇主之间,不签订雇佣合同,不规定雇佣年限,确系长工而按月支取工资,口头约定的工期未满而随时辞工等现象,日益增多。因对工作条件不满而辞工离去的也属常见。现存清代刑部档案中所见这类辞工的理由有:“拖欠工钱”、“工钱少”、“劳累受骂”、“工作辛苦”、“相待刻薄”、“饭食菲薄”等等。如乾隆间,镇江府丹阳县长工蔡七因雇主拖欠工银四钱,讨薪未成,当即说“我不做了”,丢了镰刀就走。

  从万历十六(1588年)年到五十三年(1788年),整整200年,明清政府多次调整关于“雇工人”的条例、废除匠籍制度,每次调整基本上都比前一次更大范围地解放了雇佣劳动,这一解放过程虽然缓慢,但毕竟一步一步向前推进,最终生产领域的雇佣劳动者基本获得解放,他们获得了与雇主平等的法律地位。

  根据道光三十年(1850年)《户部清册》推算出江南人口3600万。李伯重估计1850年间江南城镇人口约为720万人,占总人口的20%。考虑到江南地区城镇化水平较高,我们认为全国城镇人口占10%是比较适中的估计。
  清代陶煦所著《贞丰里庚申见闻录》告诉我们:同治年间,苏州周庄镇全镇居民五千余人,其中作坊店铺雇工店伙占一千余人,也就是说雇佣劳动者占到20%左右。如果按此比例计算,那么1850年江南地区城镇雇佣劳动者144万左右。城镇雇佣劳动者人数在江南已达百万以上,在全国城镇人数达200万应该是个比较保守的数字。
  根据刘克祥《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业雇佣劳动数量研究》一文的分析结果,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全国每个农户平均雇工0.25人。由于19世纪上半叶起中国经济的衰落,18世纪-19世纪初,全国农户平均雇工人数应该不会低于0.25人,我们仍按此数计算。乾隆六年(1741年)中国人口数量为1.4亿,其中农业人口占90%,即有1.26亿农业人口,按平均5人一户计算,全国农业户数为2520万户,每户雇工0.25人,则全国农业雇工630万人。那么清中叶全国城乡雇工人数大概为一千万左右。

  日期:2021-09-06 12: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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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工业化给江南市镇带来了与传统社会相异的变革。从人口结构来看,主要表现在雇佣工人群体、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以及工商业人口比重的增大。
  据吴承明和范金民估算,明后期江南丝织业织机最多不过1.5万台。到清代中叶丝织业鼎盛时期,织机总数约为8万台。这就提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根据徐新吾的估计,清前期,南京、苏州、镇江、盛泽、杭州、湖州、双林、绍兴、宁波诸地约共有织机6.89万台,织工约21.32万人。
  明清时期江南的棉纺织业也非常发达。雍正元年(1723年)苏州织造胡凤翚说,染坊、踹布工匠“总计约有二万余人”。盛泽镇的机工、曳花等多达几千人。加上相关行业工人,盛泽镇(包括四乡)可以说至少有一半人家以此为生。可见,江南地区的手工业已吸收了大量劳动力。到1600年代初,江南几乎所有农村家庭都从事某种面向市场的纺织业生产。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商业。明代万历间,从方志所载门摊税推算,松江府华亭、上海、青浦、嘉定四县店铺门面至少已达7400间。到清代乾隆间,仅嘉定一县的店铺门面至少在3000间以上。康熙年间,苏州布商有76家,木商有132家,金铺和金珠铺79家。烛店,道光间有一百多家。同治间,银楼有119家,酱坊有86家。这些店铺当然需要雇佣大量店员。康熙年间,顾公燮在《消夏闲记摘抄》中说:“以吾苏郡论,洋货、皮货、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座,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就是说在上述这些商业店铺就业的雇佣劳动者成千上万。

  最后,从服务业看,在清代江南地区,茶楼酒肆之设,从城市扩展至乡村,至乾隆间益盛。据乾隆年间黄印编辑的《锡金识小录》记载:在无锡,“酒馆茶坊昔多在县治左右,近则委巷皆有之”,

  “至各乡村镇亦多开张”。有“遍地清茶社”之说。清乾隆嘉庆时期文人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说:苏州商贾云集的阊门、金门一带,“晏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剧,养活小民不下数万人”。就是“如寺院、戏馆、游船、青楼、蟋蟀、鹌鹑等局”,也成为“穷人之养济院”。
  牙行是为商业贸易服务的中间商,其从业者被称为牙人。据乾隆年间《苏州府志》记载:当地共有牙行4513户。松江府也有牙行3637户。据此估算,两地牙行的雇佣劳动者也应该不低于万人。
  金融业、运输业都是服务业的重要一员。据范金民、张忠民的估算,乾隆初年,吴县,长洲、元和、昆山、新阳、常熟、昭文、吴江、震泽等九县共有典当铺489户。乾隆嘉庆间,松江府的华亭、青浦、上海、金山、奉贤、南汇、娄县、宝山等县,共有典当铺195户。上海县的钱庄,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有18家,十年之后增至64家。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至嘉庆二年(1797年)的十年中,上海县城的钱庄先后存在的至少有124家之多。这些典当铺、钱庄需要雇佣数以千计的员工。梁廷柟的《粤海关志》告诉我们:乾隆年间,江南内河航运的“船只之多,大小不下数十万艘,百姓赖以资生者何啻数百万人”。其中雇佣的船工应当至少是数以万计。沙船业是清代兴起的海运业。嘉庆初,上海一地千石以上的海运沙船最多时达到3600只。鸦片战争前夕,上海沙船业拥有“沙船水手十余万人”。道光年间的沙船航运大王郁润桂有沙船70多艘,雇工2千余人。

  清代江南地区的雇佣劳动者总数已经很难准确估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方行估计,清代中叶江南地区的雇佣劳动者应在150万人以上。
  除了江南外,明清北方的劳动力市场也较为发达,而且清代较明代有了更大的发展。无论是手工业、农业还是商业都已存在。从文献记载看,清代北方地区几个主要的手工业部门都已出现了雇佣劳动。如清代嘉庆年间卢坤所著《秦疆治略》载:陕西凤县的铁厂,“每厂雇工或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其帮工搬运来往无定之人更多,难以数计。”
  在北方劳动力市场上还出现了外地雇工,不仅有外乡的,而且有外县的,外省的,甚至在北方劳动力市场上还出现了南方一些省份的劳动者。多数雇主雇佣劳动者在十名以内,但是在某些行业中已经出现了雇佣几十名、数百名,甚至数千名劳动者的情况。例如冶铁业、采煤业、采木业、造纸业等行业都是吸引劳动力的大户。据清代嘉庆道光年间的严如熤所著《三省边防备览》中记载:陕西南山地区的“铁炉高一丈七八尺”,“供给一炉所用人夫须百数十人,如有六七炉,则迁作佣工不下千人”,“稍大厂分,常有二三千人”。陕西周至县,一个“大园木厂,匠作水陆挽运之人,不下三五千”。“枋板厂、猴柴厂,匠作水陆挽运人夫,大者每厂数百人,小亦数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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