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支雇佣兵依然没有任何反应,他们已经乱套了。这也可以理解,任何一支雇佣兵小队伍莫名其妙的死掉了两名重要的队员都会手脚大乱的,顾不上一名躲在数百米之外观察自己的敌人,那再正常不过了。
鹰狼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嘿,雇佣兵!”
在入伍之前,他可没少听说雇佣兵的传奇故事。在故事里,雇佣兵装备精良,个个无比神勇,天天都是在枪林弹雨中冲杀,就连很多军事强国的特种部队都不是他们的对手……这些有鼻子有眼的传奇故事让他热血沸腾,曾经立志要当一名雇佣兵!可是等到加入了影子部队,在战场上直面那些雇佣兵的时候,他才发现那些都是扯淡!他们或许真的装备精良,他们或许有着极其丰富的实战经验,但是这些都改变不了他们贪生怕死的事实……比如说眼前这帮家伙就不是一般的惜命,这不,才干掉他们两个,整个佣兵小队都乱套了!
“现在就乱套了,这才到哪呀?”他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这类见血封喉的毒药我们队长带了整整十二种,每一种都能让你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如果你们坚持要追击我们,那就必须得习惯队友一个接一个毫无预兆的倒下,却死活都找不到死因!”
郁成一直都觉得自己能有现在这样的成就,多亏遇到了两个贵人。
这两个贵人,一个无疑就是萧剑扬。在萧剑扬的悉心指点之下,他的单兵作战能力和指挥能力都是一日千里,进步极其神速,进入战略值班不过两年,就已经强悍到连那些围着地球打了不止一圈的老兵都不敢小看的地步了。不过,如果仅仅只有萧剑扬的指点,他还不至于强得这么离谱,他这一身本事起码有一半是另一位贵人教的。
那就是他的外公。
他的外公是一位苗医,
一提到苗疆,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那真假莫辨的蛊毒,似乎蛊毒直接跟苗疆划等号了。其实并非如此,湘西苗疆除了那半真半假的蛊术,还有神秘而博大精深的医术。苗族人长期在穷山恶水中聚居,物质匮乏,山林中蛇虫鼠蚁极多,瘴气弥漫,极易得病,为了在这恶劣的环境中活下去,苗族人渐渐摸索出了一套神秘而实用的医术,用以对抗种种疑难杂症,正是这些医术让他们得以繁衍至今。郁成的外公家世代行医,可以说是尽得苗医真传,他老人家轻易不会出手————没有行医资格嘛,但一出手,似乎没有他治不好的病。老头子不仅懂医术,还精通武术,苗拳使得出神入化,郁成小时候跟外公一起上街去摆摊子卖生姜,遇到七个流氓砸摊子,他当场就吓哭了……
然后不到一分钟,那七个凶神恶煞的流氓一个个不是断了胳膊就是断了腿,倒在地上哭得很有节奏。
老爷子很疼爱郁成,经常说他儿子和孙子都不争气,将来要靠郁成来撑起门面了。在郁成很小的时候他就从山上采来大量珍贵的药材,实在采不到的就花大价钱去买,弄来一大堆郁成根本就叫不出名字的玩意儿煮成药汤,让郁成去浸泡,把他烫得哇哇叫。泡完了还要重重的拍打他全身每一个关节,那个疼啊,郁成差点没哭出尿来。当时他挺害怕去外公家的,因为一去外公家就竟味着要被外公扔桶里煮了。后来他才知道,老爷子通过这种方式,将他浑身上下每一个关节,每一根筋络都细细打磨过了。
这样有什么好处呢?
好处他这一辈子都消受不完。
在他七岁大的时候,老爷子就教他练拳,对,就是苗族最古老、最传统的苗拳。这种拳法凶狠而霸道,号称最凶狠的拳术泰拳,在它面前也只是个弟弟。在老爷子悉心指导下,在入伍前郁成就有了很好的武术基础,能轻松翻过三米高的墙壁,从二十米高的斜坡上跃下去只跳上三四下就到底了,快到让人来不及眨眼睛。那次刘光棍跑上门来要强迫郁璇嫁给他的时候他正好跟外公去了深山老林采药,否则根本就不用萧剑扬出手,他一个人就能将那三个无赖揍得满地滚。
但老爷子教给他的最霸道的一项本事,还是用毒。苗疆多毒物,苗人也擅长用毒,老爷子一辈子都生活在苗疆,对用毒有着极深的研究,几样人畜无害的植物经过他搭配,立刻就变成了极其霸道的毒药,只需要一点点就能毒死一头牛。他也把这项本事毫无保留地教给了这个他最疼爱的外孙,在他的指点下,郁成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将满山的草药随心所欲地搭配,是毒死人还是救人,全看他的心情。不过加入军队之后,救人是用不着来的,他主要就是用这项本领杀人。
“这样是不是太过残忍?”
萧剑扬了解到他还有这项本领后马上就将设置诡雷的技巧跟他用毒的本领融合,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特殊的生物诡雷设置技巧,那个狠毒,那个阴损,光是听听他就满额头的冷汗,有一次实在忍不住了,冒出了这么一句。
萧剑扬的回答是:“我营救过一名被贩毒武装抓住的卧底,他得知我们是来营救他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求我给他一枪……因为贩毒武装人员砍掉了他双手,打断了他双腿,挖掉了他的眼睛,甚至割掉了他的***,只为了从他嘴里逼出一个名字,另一名给贩毒武装团伙造成了惨重损失的名字。”
他没有正面回答郁成的问题,但郁成听懂了他的意思:战场上没有底线的,在这条战线上,所谓的日内瓦公约连厕纸都不算。跟那些灭绝人性的家伙的所作所为比起来,用毒毒死他们反而是非常仁慈的了。
所以这次为了甩开那些讨厌的追兵,郁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用毒。他所使用的毒药是用见血封喉树的树汁跟黑寡妇蜘蛛的毒液,再加上一种化药药剂混合搭配而成,无色无味,但极其致命,见血封喉。第一次,他往树皮间的木刺里淬上了毒药;第二次,他往故意扔进砂子里的玻璃渣子里淬毒;两次都成功了,干掉了对方的爆破手和尖兵。失去了尖兵之后,那支佣兵小队仍然没有放弃,由突击手接替尖兵的位置继续追踪,但是速度明显放慢了好几拍。
毕竟,谁也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接到鹰狼的报告后,郁成咧嘴笑了笑,拉开裤子的拉链往石头上撒了一泡尿,然后对队员们说:“那帮蠢货至少要对着这泡尿研究上半个小时,你们信不信?”
队员们嘿嘿一笑,没有反驳他。这家伙使毒的本事大家早就见识过了,别说那些被玩得死去活来的,哪怕是他们这些队友,看着都心惊肉跳。跟他打赌?傻子才跟他打赌。
第三小队加快脚步。他们必须尽快找到刘艳,没时间在山上耗。
很快,整个小队就下了山,看到有塞尔维亚军警在路口设卡,果断绕了过去。确定安全之后,郁成打开地图来,以这里为中心研究着每一条刘艳可能选择的路线。他现在有点儿头疼,刘艳的自救意识和能力实在太强了,而且有着相当强的反侦察意识,在没有政府部门配合的情况下,想在这么大一个国家找到这么一号人,实在太过困难。他皱着眉头问:“把自己放到平民的角度来考虑,换作是你们,站在这里,随时可能被丨警丨察和北约特工找到,必须尽快离开,你们会选择哪条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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