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娆红尘》
第29节

作者: 萧烟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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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帆也噗哧笑出来,开始解自己的衣物,却发现不对,小家伙同样在闹情绪;心里越是担心,小家伙越是不配合;到自己身上再没什么可褪的衣物了,只得僵硬地抱着樱花已升温了的身体,尝试做起相关动作;樱花感觉到情形不乐观,开始还在帮忙调教那不争气的小家伙,没一会,她突然抽回手,身子扭了过去……

  良久,阿帆摇着樱花的手臂,叫了声樱花,樱花一动不动。
  他说,可能是,我这阵情绪不对。
  是你对我没感觉!
  哪会呢?现在就算天塌下来,我都不想离开你半步。
  那怎么会这样?
  这阵心里想的太多。

  她转过身来,他明显地感觉到她眶中湿润,便一把将她搂紧。她再调弄了一会小家伙,小家伙依然不争气,她终于放弃,两人就这样抱到天亮。
  日期:2011-10-29 09:55:07
  第二天清早,阿帆将稿件交给小唐,小唐说我尽快拿给客户看。过一天,小唐将稿件拿来对阿帆说,就这个调,老总认可了,但还需要稍销改一改。
  阿帆说,还要改啊?一改就会通篇走样!
  小唐说,他这个人比较低调,这篇文章,他只想将家政的业务内容多说说,不需要太多介绍他本人。

  阿帆哦了一声,尽管自己立意就不对,但还是感觉这人不错,值得写,就答应马上改。
  早上改好,下午送去,再过一天,小唐跑来说,成了,老板将余款打过来了,这篇文章6000字,你得1200元钱,已经拿了500元,这700元就给你了。
  得到这第一笔钱,阿帆很有成就感,当即留下小唐,自己上街买来一些熟食,外加一瓶二锅头,将走廊那个久未启用的圆桌摊开来,擦洗了。三人上桌,阿帆为小唐倒了酒,小唐坚持要给樱花也倒上酒,阿帆说她病着,别开她吧。小唐说那怎么行,多少也喝一点吧。樱花说我也想喝一点。阿帆只得也给她倒上小半杯。
  两三杯酒下肚,小唐话就多了,夸着阿帆,说他有个漂亮女友;樱花妩媚地笑着,说他傻人有傻福。
  小唐说,我们顾老师怎么傻呢?他傻啊,那些破老板不更傻了,傻人写的文章,他们一眼就相中!

  樱花笑得更灿烂了,突然失手,酒杯打碎在地上,马上收拾,却割到手指,流血了。阿帆忙放下杯,扶樱花回房包扎;樱花回房时愤愤看了眼小唐,小唐方才感觉自己多话,让她分心受伤,心里不痛快,自酌自饮,一口气又灌了三杯。
  阿帆为樱花包扎好,再出来喝酒。小唐已酒过三旬,话愈见多起来:兄弟,尽管跟我一起干,在海都,这类老板多的是!谁不想出个名啊?这些暴发户,这班王八蛋,闯海都时,一个个像孙子,到发起家来,太需要在人前显摆;想想也是,人活一世,不是求财,就是求名,到发了财,就不怕放血,出钱求名;海都这几年发展厉害,有的是这样的王八蛋,有的是他们送钱来!兄弟,喝!我们不愁没有活路。

  阿帆酒量本来就小,这时也进了状态,接过话锋,行啊!老弟,这些单子,你尽管去接,老哥在这里帮你衬门面,不怕那些王八蛋出不起钱!有好事,你就记着,还有我这个老哥……
  躺在床上,酒醒了三分,想想跟唐春风趁着酒兴说的话,心里多少有几分懊悔,小唐是哪类人,成天在有钱人屁股后面转悠,马屁成精了,当面把人奉承得舒舒服服的,背后开口闭口就是王八蛋,自己居然附和起来?回头一想,毕竟有一千多块钱装在口袋里,心里踏实了,不打工也罢,多揽几个这样的活也没什么不可,小唐刚才又拿了三篇文章的任务来。

  忽然,他发现自己胯下东西正在倔强挺立,心中暗喜,哪怕是酒后的反应,也证明自己没有软症,他扭转身,见才啜了一小杯酒的樱花呼呼睡得极香,好不容易将她弄到半醒,自己急忙爬上她身,小家伙突然就耷拉下来;他还不甘心,想用手指将小家伙挟持到它该去的地方,樱花已彻底醒了,咕哝道,怎么了?不行就别做了呗!我睡了。

  说完,樱花翻一个身,将阿帆一个人晾在深夜里。
  到第二篇交稿,由于字数少,也收到650元,比在那个袁三才手里熬一个多月的收入还是要多。阿帆又留唐春风喝了酒,但这次自己注意了,适可而止,省得又跟他说出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来。
  小唐显然喝不过瘾,但樱花一直就拿脸色给他看,他才讪讪离开。
  在床上,樱花依在阿帆怀里。阿帆说,我还有两篇人物传记,都是有钱人,舍得掏钱,等稿写好,钱到手,我们去环岛旅游一趟好吗?
  樱花将阿帆搂紧,说了声,听你的。

  阿帆来感觉了,又将樱花往被窝里拖。
  这回,花了大半个小时,仍然没有成功,阿帆沮丧地说,我可能真不行了。
  想想,与樱花相识三个多月,同丨居丨也将近一个月了,关系发展的速度非比寻常,谁料却在这关键点上卡住。
  他忽然想到舒野,都快一个月了,舒野去哪里了呢?
  日期:2011-10-30 01:52:27
  清早醒来,窗外空气沁人心脾。阿帆伸了个懒腰,被子在身上滑落;将被子拽上床,发现身旁的樱花赤条条睡得像一尾美人鱼,鼻孔唿哧唿哧地香喘,忙拉上被子将她盖了,忽然感觉她掉被很长时间了,一摸她额头,又滚烫得吓人。这时她正似醒非醒咕哝一声。

  阿帆赶紧摇醒樱花,背她到路边,打的去了医院,注射了半天针水,一个早上又折腾过去了。
  待阿帆扶着颤危危的樱花回到租屋,他催促樱花上床休息,樱花却像完全康复了一般,坚持不休息,想要做点事情;阿帆怎么也拗不过她,只得让她收拾一下走廊,这里原本就被当作厨房用的,碗筷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只是好久不用,他干脆就交待她将这一应清洗了,自己去市场买只老母鸡来炖汤,为她补身子。
  待阿帆到市场回来,过道竟然被樱花收拾得极工整,锅碗瓢盆的位置完全调了样,看上去爽心,阿帆啊了一声,樱花你真能干!
  樱花笑道,我就是看不惯这房子不收拾,好邋遢!
  见阿帆提着一只硕大的老母鸡,正在他手中扑腾,樱花噗哧笑了:你不在市场叫人杀了,难道要我来杀?

  阿帆一拍脑袋:我怎么就忘了?看看樱花,他说:当然不能让你杀,美女哪有缚鸡之力?我来杀!
  找到那把刀,虽然是把新刀,商标还未撕掉,可经年未用,锈迹斑斑,好在还找到了磨刀石。
  磨刀霍霍,阿帆总会与那只老母鸡对视。孟夫子说过,君子之于禽兽,视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小时候,见老母亲杀青蛙,一把利刀压住颈部,皮就裂开一条缝;顺着这缝稍用劲,一层皮就像衣服一样剥下来,然后手起刀落,将头截掉,身子还在蹦跳,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瞪着人;抓回来,开膛剖肚,心脏还不住地跳……这时,终于沦到自己操办伙食,一条生命即将结束在自己手中。

  母鸡看起来很瘟,死到临头挣扎得却还很有力,阿帆有点逮不住它,只得叫樱花帮拽住双腿,脑中浮现老母亲杀鸡的场景,扭过鸡头,拉长鸡脖,在脖子上拔掉一些鸡毛,操起刀,双手还在抖索,终于将鸡头踩在脚底,自己同时扭过头去……手起刀落,一声喀嚓,回过头来,鸡血已溅了一身,樱花身上却喷了一身鸡屎。两人互视,一起大笑,阿帆说,这就是生活,呵呵!

  到这一步,仍然工程浩大,拔鸡毛,掏心肺,剖肚肠,一桩桩做下来,像展开一条流水线;想来,屠夫就是这样炼成的吧?
  洗了当归、杞子、党参、红枣,一应放进锅,煤气灶却怎么也打不着火,跑出去买来一个火机,瓶里却没气了。正心情沮丧,樱花说,外边工地上不是有很多柴火吗?
  阿帆恍然大悟,跟樱花一起捡回一些,用砖头支起一个炉灶,生起火,灶烟呛得他泪水直流,樱花又噗哧笑个不停。看着樱花,感觉身边有一个女人,过日子不再冷火秋烟,而是切实的生活,真正叫做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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