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真实的五代十国》
第47节

作者: 南门俊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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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温生在宋州砀山,15岁那年父亲去世,跟随母亲寄人篱下,到了隔壁萧县,在萧县生活至今。砀山和萧县地处今天的苏、鲁、皖、豫四省交界,特别是萧县,素有“徐州西大门”之称。这一带饱受“徐贼”之苦。
  “徐贼”指的是以徐州为中心,以骄横难制为评判标准,向外辐射的一大片区域,基本涵盖了今天的苏、鲁、豫、皖交界处的一大片地域。从王智兴到“银刀卒”,再到庞勋,最后到王仙芝、黄巢,这里基本就没有消停过。
  这片革命的热土滋养着无数好汉,让他们生根发芽,让他们沐浴在革命热潮中,撩拨着他们那颗躁动的心。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开花结果。
  就在黄巢草军席卷宇内、声势震天的时候,朱温终于按捺不住寂寞,再也压制不住胸中躁动不安的小火苗。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除了生命,朱温已经无可失去。他脚下的地在走,身边的水在流,他的双手也在颤抖,他真的一无所有。
  “哥,咱也去吧。”朱温说出了憋在心里许久的话。
  朱存也早有此心,不过身为兄长,言语上还是要有所顾虑,体现出成熟和责任,“合适吗?”
  “合适。”

  “那就行。”
  走,去投军,去投草军。
  在造反这件事情上,哥俩是不谋而合的。
  要想改变穷困的生活,也只有造反这一条路。最渴望重新洗牌的,是手握一把烂牌的;最希望社会动荡的,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有恒产者有恒心。
  寄人篱下的朱温,迫切地需要用一场大动荡来实现财富的重新分配,他需要社会大洗牌来完成阶层的跨越。
  这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赌注是他的生命。

  生命,贵吗?也许吧。但对于朱温来说,这个筹码简直太便宜了!因为这是他唯一拥有的资本。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咱哥仨这次一定……”
  朱存刚一开口,就见朱温连连摇头。
  “大哥就别去了。”
  兄弟俩沉默片刻,朱温继续解释道:“大哥不是干这个的料儿。再说了,咱妈也需要人照顾,战场上刀枪无眼,万一……总得留下一个给老娘养老送终吧。”

  二人又是一阵沉默。
  生命,既便宜又昂贵。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来吧,朱温,这里才是你大展拳脚的舞台。
  某年某月某日,朱存与朱温欣然落草。

  尽管我力求严谨,还原真实历史,但抱歉的是,朱温落草的具体时间实在是查无史料。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兄弟二人的落草为寇并非是遭胁迫或者裹挟,而是主动为之。
  无论是《新五代史》的“存、温亡入贼中”,还是《旧五代史》的“帝乃辞崇家,与仲兄存俱入巢军”,都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兄弟俩屁颠儿屁颠儿的乐呵劲儿。
  天生我材必有用。
  优点和缺点的评判,反映的都是主观的价值取向,而非客观本质。
  所谓的优缺点,都源自匹配的恰当与否。用人之短,天下无可用之人;用人之长,天下无不用之人。

  就拿他们哥俩的“凶悍”来说,在家里当良民的时候,凶悍性格是缺点,惹是生非,招灾惹祸;而若用在战场上,则是大大的优点。
  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很快,哥俩就因因作战英勇而获得了提拔,从普通士兵成为了下级军官(得补为队长)。
  战争,带给了他俩生活的希望。
  兄弟俩迫切地想要用一场硬仗来博取功名利禄。
  【战广州】
  黄巢动员了草军的全部精锐,并且下达了最高指示:克广州,不容缓。
  这是与时间的赛跑。务必在朝廷得知招安失败之前拿下广州城。
  在得到委任状之后攻城,而不是得委任状之前,也从侧面反映出黄巢革命意志的不坚定和投降的诚心不足,即前面所说的“两手抓”,他是做了两手准备的。

  有的人为了塑造黄巢的正面形象,将这次广州请降说成是“诈降”,用缓兵之计,打广州一个措手不及。这是站不住脚的,真要是诈降,就该在委任状下发之前动手,那样留给他的时间还多一些,容错率较高。
  现在,留给黄巢的时间不多了。
  黄巢高度重视广州之战,亲临一线,鼓舞士气。
  朱存和朱温带领着部下,顶着飞蝗一般的矢石,缓慢推进着。在他们脚下,是第一梯队战友们的尸体。
  “第一个登上城墙的,有重赏!后退者,立斩无赦!”督军在后面咆哮着,嗓子都喊哑了。
  朱氏哥俩的连队抵达云梯之下,他们继续发扬着不怕死的精神,身先士卒,跃到队伍前列。
  城头上的守军在他们哥俩眼中,是一个个通往幸福的阶梯。
  特别是朱存,更迫切地想要立功,得到晋升。因为在连队中,弟弟朱温是队长,身为哥哥的朱存,却是副队长。

  眼看队伍就要蠕动到城头之上,幸福就在眼前了。朱存立功心切,终于按捺不住,突然大吼一声,跳出队列,要争抢首登城墙之功。
  三步、两步、一步……
  仅仅一步之遥,就在登城的一瞬间,混乱之中,只见朱存忽然浑身一颤,继而向后踉跄、后仰。
  朱温一把搂住他,“哥,二哥,你……”
  原来,一支箭矢不偏不倚地射中了朱存的咽喉,箭簇嵌入两锁骨中间的胸骨上窝中。鲜血像涌泉一样,冒着血泡汩汩涌出。
  朱温忙用手按住,鲜血从他的指缝间喷涌而出,黏黏的、烫烫的。

  “哥,哥!”
  朱存还没有断气,他双手紧紧抓着朱温的肩膀,两只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死死盯着朱温,嘴唇嗫嚅着,血沫子从嘴里流出。
  朱温赶紧埋下头,耳朵几乎贴在哥哥的唇边。
  “咕噜……咕噜……”除了血沫子喷涂的声音,朱温什么都听不到,血水灌进他的耳朵。
  朱存的双手仍然死死扣住他的肩膀,双眼更加急切地瞪着他,可他还是说不出任何话来。
  哥俩就这么对视着。
  朱存的眼睛急切地瞪着,慢慢地,眼神中再无光芒,表情就这样凝固了。
  生命就是这么脆弱,眨眼之间,阴阳两隔。

  在贫困线上挣扎了二十多年的手足兄弟,一起横行乡里,一起闯祸,一起挨揍,又一起落草为寇,一起谋翻身、求富贵……往日的欢声笑语历历在目,山盟海誓耳畔犹存。转瞬间,哥哥就惨死在自己怀中,一句话都没留下,带着无尽的遗憾和不甘,死不瞑目。
  朱温血灌瞳仁,两眼通红,他咆哮着、冲锋着、砍杀着,发狂一般突破了城墙上最后的防线。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手起刀落,砍瓜切菜,为攻城部队撕开了一道缺口。
  他的队列迅速跟进,撑开这道裂口,后续部队也紧随其后。广州城随即被草军攻克。
  朱温的英勇表现被黄巢看得清清楚楚。
  黄巢慧眼识珠,断定此人只做一个小队长真是太屈才了,又听说他的兄长阵亡,就更加欣赏和信任朱温了。
  一日克广州,成就了黄巢,更成就了朱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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