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818天涯中有炒作嫌疑,至今尚未定论或者已经定论的热帖》
第25节作者:
小光头我小光头我 疑似炒作事件!
——胆小者勿入,吓死了本光头可不负责啊!
7. 南大女生碎尸案
第一阶段:
1996年,南京《现代快报》曾经报道过一个凶杀案,当时轰动一时!大概就是说:
1996年1月19日清晨,一个在南京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捡到一大包东西,一看,是包新鲜的肉片,刀工奇好无比,切了500多片。。。
老太太准备回家烧肉吃,在家洗肉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
老太太差点被吓死,然后赶紧去报案。。。公丨安丨局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
随后又在水佐港也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连上前面发现的有1000多片肉,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其他器官和衣服等东西都摆放得好好的。。。ORZ!
那女生的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皮肉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
当时,本来,公丨安丨局不想公布这案子,怕引起市民恐慌,后来实在是苦于一点线索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此时,在南京大学,某宿舍的某女生,在这一天,竟然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这很奇怪啊,一般女生谁会去看《XX日报》这种东西?!),而且看得津津有味,连中缝都不放过——就看到了认尸启事。
然后她们就想起来她们同宿舍的另一个女生,已经消失了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
而认尸启示上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个失踪女生还挺相似,然后这个宿舍的几个女生一商量,就鬼使神差地集体决议要去公丨安丨局认尸。。。(这更奇怪啊,一般女生遇上这种事情,谁会不去跟学校报告,而是自作主张去认尸的?!)
去了公丨安丨局后,先看了衣服,果然是那个失踪女生的!
这时候公丨安丨局的法医建议她们不要去认尸了,说是太恐怖了,但是那个买《南京日报》的女生坚持要去认尸!(太奇怪了真是太奇怪了,世界上真的有这么BH的女生吗?!)
然后这女生进去才一会儿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吐。。。
这样公丨安丨局就有了一点线索,就到南大去排查,还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没什么结果。。。
鉴于受害者的尸体被切割成了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知识有所了解的人所为。于是,警方又对医生、厨师等人群进行调查。。。还是没什么结果。。。
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破,十几年了还是没有破,“光是这个案子的卷宗在南京市公丨安丨局都堆了几个房间”,而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以上就是119南大女生碎尸案!
日期:2010-02-18 01:00:34
第二阶段:
这个案子一直没有任何进展,慢慢也就被人忘了,比如我这一代的TYers,96年才十几岁,谁记得这种事情。。。。。。
直到12年后,2008年6月19日晚21点,天涯杂谈上突然出现一个很诡异的帖子!
一个ID名为“黑弥撒”的人,发帖《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让这个尘封的案子冲破十几年的时间阻隔,骤然凸现到TYers面前!
这个帖子后来被杂谈删除了。。。原因不详,我猜也许是因为很多人在杂谈看帖子的时候被吓死了吧。。。
为了让八卦也有人被吓死,现全文摘录如下:
(如果八卦因此也删了我这个帖子,那。。。那本光头也不敢说什么。。。江湖训:出来吓人,迟早是要被封贴的!)
“首先声明,我不是pol.ice,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日期:2010-02-18 01:04:38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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