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峰探案系列》
第17节

作者: 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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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王姨说本来她说用馒头药耗子,但小丽说这耗子准是从前面饭店跑来的,是个吃惯油水的老鼠,所以要用好吃的引诱,最后用了红烧牛肉,结论是—— 如果是用馒头,就算是放在桌子上,老太太也不会吃;——其二,大约十几天前家里进了老鼠,她是建议索性抱个猫来,但小丽说现在谁家的猫也不抓耗子,只抓沙发,而且养起来麻烦,费钱,用药省事。结论是——如果是抱猫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其三,耗子药是让她托人从乡下拿了毒性最强的那一种,如果是在街上随便买的鼠药,很可能是假货,什么也药不死,怎么会毒死人?所以,从这三点看,责任在小丽身上。

  还有,刘小刚也有责任,因为那天吃完饭,小刚提醒她别忘了拌完药再走,还说她总忘事。本来她满心急着见孙子,把毒耗子的事给忘了,——这说明,要不是小刚提醒,她不会拌药,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意外了。——她最后的话对我来说,充分说明她并非如自己所言——记忆力惊人!以前一定有忘事的历史。我正想就这个问题问一下,她倒不给我机会,按自己的逻辑总结起来。”

  “所以——她板着脸总结说:无论从那一个角度看,自己都是最清白无辜的,这个意外的罪魁是小丽或者小刚,而现在,刘小刚居然怀疑她老糊涂,把盘子放错了位置酿成悲剧,还把丨警丨察找来?!她转而悲愤,痛斥刘小刚没良心,自己从他十几岁就看着他长大,辛勤操劳到现在,居然这样对待她,然后就老泪纵横了。我暗想,如果她知道刘小刚对她的怀疑是谋杀而不是过失,不知她会怎样啦。——看着她哭的闷儿啦闷儿啦的,我只好提醒她,她照顾他时间再长也长不过他妈妈。王姨从善如流,立刻想通了,眼泪也收住了。”

  “没等我开始问,又自顾说她也能理解,母子连心嘛,还说,刘小刚从小就很听话,自己喜欢他超过自己的儿子。她盛赞他是个孝顺的孩子,这么多年,几乎就没有和妈妈顶过嘴,好象只在上高一的时候为参加什么航模小组和妈妈生过一回气,当然,经过老太太掰开揉碎的讲道理,最后还是听妈妈的话专心学习了,她说到这里还得意地眨眨眼,提醒我这说明她记忆力是多么的好,又一次强调自己决不会把牛肉位置放错的。看到我模棱两可地点头,才又接着夸奖刘小刚的依顺。

  比如说:就是谈恋爱,女朋友也是刘老太太先相了相;结婚后,也是主要听妈妈的话,而不是大部分人那样‘娶了媳妇忘了娘’,例如,老太太喜欢刘小刚穿中山装或者西装一类的衣服,显得有修养。而小丽喜欢刘小刚穿的怪里怪气,还说这样酷,非得让刘小刚穿她买的衣服,但老太太看不顺眼,小刚穿了两天就脱了,以后任小丽怎么嘀咕也不穿了;还有,老太太爱听古筝和京剧,但小丽一来,却爱听吵的吓死人的歌,耳朵都要聋了,老太太忍了两天熬不住了,心里后悔当初走了眼,看着挺本分的女孩儿,怎么喜欢这么野的歌?给刘小刚抱怨了几句,立刻就不放了,一直到现在。

  我听了觉得很好奇,问:刘小刚和妻子是不是感情不深?
  但王姨也否定了我的观点,她赞美这才是好孩子,不枉当娘的白辛苦一场,老的能活几年呢?等一伸腿还不由他们痛快过?而小刚也挺听老婆的,当然是在不妨碍妈妈的前提下,比如,他过去房间里一直挂的画儿是外国女人,还有长翅膀的小孩儿,皮光肉滑的挺好看,也有风景,好不好吧,总是树是树,草是草。而小丽呢,不光耳朵怪,眼光更怪,喜欢画里人是头不头,脚不脚的那种,她建议我可以去他们房间看看,现在屋子里全挂着这类怪画儿,人头恨不得直接长屁股上,漫画里的人也比这些更有个人样子,电影里牛头马面也比这更像人,可小丽还说这是世界名画复制品,只有傻瓜才看不懂,要培养小刚的审美能力。

  她最后愤愤地总结:真是笑话!这要是世界名画,那小孩子在厕所乱画的就是宇宙名画了。还说,小刚从小爱静,她和老太太都认为这挺好,但小丽认为他太瘦弱了,每天都让他做运动,她知道小刚根本不想动,因为她好多次都看见他皱着眉头,但还是每天举举哑铃来让老婆满意……” “她确实不辜负她的大嘴,滔滔不绝,话头又转到自己儿子身上,她自哀命苦,说自己的儿子完全不听话,脾气挺暴躁,现在进城里打工,日子也不容易,当然有理由脾气更粗暴,更可恶的是——媳妇比娘重要!所以每次去见面多少都要生些气,如果不是为了看孙子,她才懒得去……现在一个月一次,一般都是月初的礼拜六等等等等,然后又说她媳妇怎么不懂事,孙子怎么调皮,就这么唠叨着,一上午快过去了。

  我终于决定打断她的话头,问她,我听她说话感觉她的脑子应该挺好,为什么小刚要提醒她,说她爱忘事呢?她立刻表示这是污蔑。我说,那你多少都应该有过忘事的情况,否则他没有必要提醒。
  王姨犹豫一下——我猜她是考虑到我还会和刘小刚和邻居对质,一味的否认并非上策——只好吞吐地承认,她是稍微忘过一些事,比如,把衣服泡盆里忘洗了;有几次急着看孙子,忘把剩菜放冰箱里,结果第二天菜坏了。但是,她又解释这不能怪她,她一天到晚忙不停当然会忘一些事,神仙也不行;她一个月才能看一次孙子,当然急着去,而这些人一点儿不体谅她,老是让她干这干那,很晚才能走,心急难免忘事。”

  “当时我自以为已经明白了,事实和我开始预想的一样。我挥了挥手,阻止她为自己辩解下去,责问她:不管什么原因,既然她曾经有过几次忘记的历史,这说明这次她也完全可能因为急着走,而匆匆忙忙把盘子遗忘到桌子上没有觉察以至酿成大错。我脸一板,又是丨警丨察,她开始害怕了,虽然嘴里坚决否认,但眼睛开始不敢看我了,又开始流老泪,我可以感觉到,其实她自己也拿不准盘子是否确实放在地上,出于自卫的缘故必须坚决否定自己记不清了,我见得人多了,真正感觉自己清白无辜的人表现是不同的。”

  “但我根本没有把她以过失杀人罪法办的意思,没证据是关键的,而且,我也不能断定她的确把盘子忘到了桌子上肇成大祸,再说我心里也不忍心,——因为我可以确定她决不会有意谋杀,既然如此,意外处理是最好的结局,何必一定找个垫背的呢?
  我告诉她,我不会拿她怎么样,但劝她最好离开这个家,发生这样的事,主人对她有了些想法,继续在这里已经不合适了。她似乎没想过这个问题,一怔之下,意识到饭碗没了,又哭起来,嘴里还絮叨着。看她哭的那么难受,当时我有点儿内疚,但又一想如果刘小刚对她已经有了疙瘩,她也干不下去了,并不是我的原因让她丢的饭碗,也就不那么难受了。她能说也能哭,短时间似乎没停的意思,按说到我这把年纪,一般是体谅老年人的,因为我也快是老人了,不过事实上,到我这个年纪你就会知道,人有时候心软的厉害,有时候又麻木不仁,那儿会就是麻木不仁,她哭的我很烦,我站起来就出去了,心里自认为弄清了问题,很高兴可以给刘小刚一个交代,也算交了差。”

  三
  “你到现在还没发现这是谋杀?”郭爱梅好奇地问。
  “是的,”郭小峰点点头,饶有兴趣的继续讲述:“我来到刘小刚的房间,他和他爱人都在,那个小丽是个相貌成熟的女性,不难看而已,——也许正因为不好看才被刘老太太相中吧?——而且如果老太太希望儿媳是个会照顾丈夫的人,那倒没挑错,——她看起来就是那样!我还没进去就听见她苦苦地劝刘小刚吃东西,声音充满了爱怜,不知道她压根就是这类所谓母性强的人呢?还是刘小刚有激发女性母性的能力?我看是后者,因为小胡那个‘母老虎’对刘小刚也是一副爱怜相,莫名其妙。”

  “我进去后首先偷眼打量一下房间的画儿,果然是一些怪异的画面,但我比王姨见识多点儿,知道完全看不懂的东西最好表示肃然起敬,所以绝对不敢公然批评这些作品,虽然我心里观点和王姨相同。——看到我进来,刘小刚挣脱了妻子的呵护,问我怎么样。我简单告诉他经过,说明王姨有可能记忆不清,但应该不会谋杀,认为打发王姨走是合适的,但要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恐怕不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证据体现她有罪。

  小丽立刻同意了我的观点,认为意外虽然悲伤,但人必须接受现实,并且表示丈夫受了太深的刺激,应该出门旅行一下,她已经想好了,去海南。——刘小刚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在静寂中我提出了告辞,他却不肯,——请求我陪他去妈妈屋里坐两分钟,共同和他母亲告告别。”
  “他这个人怎么这样。”郭爱梅皱皱眉头:“对人好象太不体谅,怎么让你去死人屋里!你和他妈也不认识,有什么别可告。”
  “是不合常理。”郭小峰莫测地一笑:“我是刑警,常见死人,倒也没什么忌讳。进了房间,寡言的他话突然多起来,他指着一张照片——那上面是个气宇宣昂的胖老太太。
  ‘这张照片是我给妈妈一起照的,小时侯是妈妈给我照,年年都照。’
  ‘是吗?很幸福!’我附和着。

  ‘这个挂钟是五年前买的,我刚工作的时候,第一次发工资,妈妈很开心——因为是她指定要的,后来一直都用它。’
  ‘看来质量不赖。’
  他又指着一些小东西讲了讲来历,总之,每样小东西含有特殊意义。然后,他悠悠地叹口气说:‘如果没有这次意外,我妈一定会长命百岁,因为她很善于保养自己,每天晚饭后都喝两勺蜂蜜。’
  ‘蜂蜜是很养人的。’我看着他慢慢说。
  ‘好了,小刚。’小丽插了进来:‘丨警丨察同志还有事,别说这些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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