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有个参娃娃》
第23节

作者: 怜珍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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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个老人他怎么杀死一头雪兽的呢?
  “大爷,你整天呆在山上不急吗?家有儿女吗?”
  老人摇头,“没啦,早就没了,一年到头在深山老林里,也挺好。”
  肖决明愈加好奇,“那你万一哪天走不动,咋办?”
  老人笑,没说话。
  “你找到野人,拿到哪里卖?”
  “以前拿去鸭蛋河福祥货栈,后来就不去了,自个吃。”
  肖决明下巴都要掉了。
  “大爷,你多大了?鸭蛋河是旧时称呼,现在叫罗北县。”

  老人摇头,“岁数大了,记不清了。”
  “那你的火药和盐不用买吗?总要买衣服吧?”
  “跟人换的。”
  吊炉里水汽蒸腾香味扑鼻,老人拿刀扎中一块放在骨碗里,递给肖决明。
  连筷子都没有,可这香味和大块肉实在香,肖决明正饥肠辘辘,直接下手抓起来吃。
  两人吃完肉喝完汤,还意犹未尽地吮吸手指头,简直都想连手指都吃了。
  老人吃完跑出去,一个小时后回来,手里拿着山蕨似的绿色植物,递给他一把。
  肖决明学着老人的样子,塞进嘴里干嚼。
  这东西气味类似芫荽和野蒜,微微有些辛辣苦涩,可叶子又像茴香。
  嚼的满嘴绿色汁液,还有点麦苗的青甜香味,奇怪的很。
  躺在在狭小的蜗居里,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老人问肖决明是干嘛的,肖决明问老人在深山老林里的经历。
  一直聊到肚子饿了,接着烧火做饭,又是大块肉。

  老人听说肖决明种的是野参,讶异地哦了声,随后不知道打哪掏出一把卵形种子。
  “你看看这个能种吗?”
  肖决明小心翼翼地凑到火堆前仔细看。
  种子大小如红豆,上面布满网状红丝。
  人工培育的人参种子是没有这种红丝的,呈淡青色,是不知道培育了多少代的人工参。
  而这种参种明显就是纯野生的,随着培育再培育,红丝会越来越少,说明品质已经越来越退化。
  长出来的人参价值自然也不会太高。
  老人见肖决明两眼放光,不由得意洋洋,“这个还不错吧。”
  一颗参果只有两枚种子,这么一把得采多少棵野参?
  “大爷,你哪采来这么多野参种子?”

  “我采了果子,搓掉坚硬的外壳,比棒槌鸟吃的还肯发芽。”
  “那你拿这些种子干嘛?”
  “自然是种呀,我撒在山上,春天就能发芽的。”
  肖决明两眼瞪的像鸽子蛋。
  (Θ~Θ〃)
  这算是回馈自然吗?脑洞未免有点大吧。
  “大爷,没野参,你就撒种子种野参,可要是别人来采怎么办?”
  老人温和地笑了笑,“他们来采好了,干嘛不让别人采,这山又不是我家的。”
  肖决明有点反应不过来。
  这么做,有意义吗?
  老人似乎看透他的心思,“我不过学做个棒槌鸟。”
  肖决明竟无言以对,他只觉得这老头所做所为,实在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

  “大爷,我想买你点种子,你卖不卖?”
  “想要,我送给你,一把够不够,我多给你点。”
  说着又掏出几把,他这么一搞,肖决明还想多买点的,现在不好开口。
  仅这几把就够他撒播几亩地了。

  可是这些种子实在太珍贵,市面上买不到,白白错失良机,他又不甘心。
  “大爷,你采的辛苦,我家是用参根移栽,又太少,我想把野人沟几十亩地全种上。”
  老人却不再掏给他,“小伙子,做事不要贪心。我给你几把种子,也能种上几亩地,种好这几亩就不错了。”
  肖决明脸色臊的通红,知道老人肯定不会再给他种子,多说无益。
  “对不起,大爷。我本小得薄,种参周期又太长,所以才想多种一点,好多卖点钱。”
  老人微微点了点头。
  “年轻人,你倒实诚,看你做人讲究的份上,我再多给你一把。”
  肖决明爬起来跪下磕了三个头。
  “大爷,救命之恩涌泉相报,如果你没儿女,我愿意做你的孝子贤孙,奉养你终老。”
  老人捋着杂草一样的胡子,再次微微点头。
  “老夫我不喜欢停留在哪一个地方,做个闲云野鹤不好吗?”

  肖决明自然不好强求,诚恳道:“老人家,我家住在鸭蛋河野人沟,如果你想来,我没有多少钱,也会拿最好饭食给你吃。”
  老人笑笑,“你的身体已经康复,出去看看,追杀你们的人走了没有。”
  肖决明刚要拨开茅草棚,老人丢过来一件东西,“拿着吧,送你的。”
  接过来一看,吓的他差点扔了。
  老头送给他的是什么啊,居然是个小小的骷髅头。
  这枚骷髅头没有头盖骨,只有下半个颌骨,核桃大小浑白如玉,上面刻了许多古怪的符号。其中之一就是只展翅欲飞的小鸟。

  摸到那只刀刻的小鸟,想起赶山老人说的棒槌鸟,心下就觉得奇怪,仿佛一撒手,这鸟就会飞起来一样。
  茅草棚只是用树枝支撑,外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积雪,半边依坡,不在意根本发现不了。
  拨动草棚,堆积在上面的积雪哗啦啦淌下来,完美地盖住出口。
  走出十几步,再回头,也许是视觉错误,再也看不到那个埋藏在雪堆中的茅草棚。
  若不是亲身经历,他也不相信自己会在里面住了这么久,直到身体完全康复。
  拿出手机看,手机自动关机,他只能依照树枝判断方向。
  走了十几里地,终于走上依稀可辩的省道公路,沿着公路一直走到天黑,别说车,就连一个动物都看不到。
  四周一片白,大雪还在扯天扯地地下,只是没有刮风。
  从白天走到黑夜,又从黑夜走到白天,前面终于露出一片树木稀疏的开阔地。
  又走出十几里地,前面是林子山小镇。
  找到一家热气腾腾的火锅店,跟老板说了声,先给手机充电,要了一盆牛肉火锅和一瓶烧刀子白酒自斟自饮。
  来小饭店吃饭的人都是本镇的,跟老板热络地打了招呼。
  有人坐在他旁边,“小伙子,这几天大雪封路,你从哪儿来的?”
  肖决明给他递了只烟,“车子困在森林里了,我是走过来的。”

  那人接过烟点上,似有些感叹,“哎呀,这雪下的有点大,往年春雪用不了多久就化了,可今年不一样。”
  肖决明拿来个一次性杯子,倒上酒放他面前:“大哥,既然相见,就是缘,走一个呗。”
  东北人自来熟脾气真,两句话一说就能称兄道弟,可一句话不对味就能拔刀子。
  这爷们也不例外,端起酒来咕咚就是一口,拿起筷子就吃。
  “你哪来的,去哈州?”
  “哦,我是罗北县的,想去哈州买点人参种子。”
  这爷们两杯酒一喝,话匣子就打开了。
  “自从高速公路通了之后,咱这小镇就荒了,没啥人。前几天还有辆大巴车开过去,听说半路上还死了一个人。”

  肖决明眉头一挑,问:“几天前,到底几天?”
  “我算算,嗯,应该有个七八九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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