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
第28节

作者: 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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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朝的至正十二年(1352年)三月,陈胜吴广造反的1560年之后,李自成造反的278年之前,明朝创始人朱元璋25岁,正在安徽凤阳的一座寺院里当和尚。和李自成一样,他也是因为家里太穷才出家当和尚的。当时元朝已经用沉重的徭役和赤裸裸的腐败逼出了红巾军,官兵和造反者杀来杀去,天下已乱,官兵经常捕杀良民冒充战功。这时候朱元璋开始计算凶吉。他想入伙造反,又怕风险大。留在寺院里,又迟早要给官军捆去请赏。正在计算不清的时候,同村的哥们儿汤和托人带给他一封信。信中说,他投奔了红巾军,已经当到千户(类似现在的团长)了,劝朱元璋也去入伙。朱元璋烧掉信,犹豫了好几天,同屋的师兄悄悄告诉他,前天那信有人知道了,要向官府告发。(7)

  我们知道,这时候的朱元璋已经走投无路,接近崇祯死弯的谷底了。但是朱元璋办事很慎重,他拿不定主意,就回到村里和另外一个哥们儿商量。他的问题是:是在庙里等着人家抓呢,还是起来跟他们拼了?(8)那位哥们儿认为还是投红巾军好,但又不敢肯定,就劝他回去向菩萨讨一卦,听菩萨的。朱元璋回到寺院,发现寺院被烧光了,和尚们也跑光了。据说官军认为红巾军供奉弥勒佛,和尚也供奉弥勒佛,怕和尚给红巾军当间谍,就挨着班烧寺院。这天正好烧了朱元璋的安身之处,他没了吃饭的地方。谷底到了。

  朱元璋还是讨了一卦。结果,留下是凶,逃走也是凶。和吴广当年分析的结果一样,风险相同。投红巾军呢?答案是吉。于是,这位即将埋葬元朝的人上路了,投奔红巾军去了。
  还不到三百年,世道又转了一个圈,轮到朱元璋的子孙面对当年明太祖一流的人物了。
  明末陕西农民造反的第一人是白水王二,时间是天启六年(1627年),比朱元璋晚275年,比李自成早三年。
  那年三月,澄城知县张斗耀在大旱之年仍然催征不已,而且手段残酷,老百姓受不住了。有个叫王二的人,在山上纠集了数百人,都用墨涂黑了脸。王二高叫道:“谁敢杀张知县?”众人齐声回答:“我敢!”当时的口语与现在非常接近,这敢不敢的问答是史书记录的原话,并不是我的翻译。问答之后,这伙黑面人下山,拥入县城,守门者吓得躲在一旁。众人径直闯入县政府大院,而此时的张知县正在“坐堂比粮”——按照条文规定,坐在大堂上用刑,催逼百姓完粮纳税。黑面人各持兵器拥上公堂,张知县逃到自己在县政府大院后面的住宅里,乱民直入私宅,将张知县乱刀砍死。然后,王二等人退聚山中。(9)明末陕西农民起义从此开幕。

  在我看来,张知县死得颇为冤枉。他怎么会死呢?按照官方理论的说法,这类恶性事件根本就不可能发生。官府和百姓是一家人,他们的关系就好像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朱元璋来自贫苦大众,本人就是崇祯死弯的谷底中的一块有名的石头,很明白政府和人民的亲情是怎么回事,也很注意强调他们一家人的关系。我们知道他有赈灾方面的漂亮规定,那就是亲情的证明。按照那些漂亮的规定,坐在大堂上的张知县应该正在放粮而不是催粮。下边应该有颂声一片,怎么竟冒出一群黑脸的持刀大汉呢?谁都明白,开仓放粮是一件很得人心的事情,甚至是很有油水的事情,更何况放粮又不是放他张家的粮。难道张斗耀这家伙有毛病,不喜欢用别人的钱给自己买好,偏偏要冒险得罪人,替别人讨债么?或者他别有苦衷?

  据给事中李清记载,崇祯刚即位,便严于征收钱粮,并且做了一些具体严格的规定。譬如知府不完成赋税不能升迁,知县等官员不完成赋税任务干脆就不能参加升迁前的考选。这是用胡萝卜勾引毛驴前进的政策。同时还有大棒驱赶的政策。完不成钱粮任务要降级,还要扣罚俸禄。这可不是虚张声势,松江府和苏州府的钱粮任务重,竟有扣罚俸禄数十次,降十级八级的情况。而且参与考成的完粮纳税指标不仅是正额辽饷,后来又加上了许多杂七杂八的项目。其内容之庞杂,连户部(财政部)的局长们都搞不清楚了,只能依靠具体登记办事的书手处理。(10)

  如此说来,县官催逼钱粮,根本就是中央政府和皇上逼的。工资和乌纱帽毕竟在人家手里,而不在老百姓手里。在这种情况下,知县们如何是好呢?
  目前我知道的至少有三种办法。第一个办法,也是最老实或者叫最笨的办法,就是拿百姓开刀。张知县是在崇祯即位前一年被杀的,我们不好把导致张知县死亡的责任扣到崇祯头上,但崇祯实行的政策更加严厉,手段也更多,县官和百姓身上的压力更大。给事中李清有一次路过鲁西北的恩县(今山东平原县一带),亲眼看到县令催逼钱粮,将老百姓打得“血流盈阶”。他说,这里本来就是穷地方,钱粮任务难以完成,但是正饷杂项无一不考成,通过了考成才有升任科道美缺的希望,于是无人不催科(11)。中央政府设置的赏罚格局如此,张知县们面对的就是一个简单问题:你自己的前程和工资重要,还是某个欠税农民的屁股重要?

  当然也有取巧的办法。既然财政部的司局长们都搞不清楚那些苛捐杂税的名目,便很有可能蒙混过关。明朝有一句描绘官场潜规则的行话,叫做“未去朝天子,先来谒书手”。天子本来是最大的,当然要朝拜,而且应该排在第一位。但书手是负责登记造账的,在没有完成钱粮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向书手行贿,让他们在账目上做手脚,“挪前推后,指未完作已完”。反正皇上和那些局长也搞不清楚。在这个意义上,书手比天子更能影响地方官的命运,自然要排在皇上前边。

  我在顾山贞的《客滇述》上还看到过一个知县完成钱粮任务的高招。他说,崇祯派廖大亨当四川巡抚的时候,彭县的欠税很多,当地的知县就想了一个办法,以这些欠账作为衙役的工资,让衙役们自己去要。这显然是一个调动广大衙役追付欠款积极性的好办法。崇祯十三年(1641年)除夕前,衙役们大举追索,闹得民间怨声载道。
  没想到衙役们的积极性一高,老百姓被逼到崇祯死弯的谷底了。进入正月,彭县“豪民”王纲、仁纪敲着锣召集群众,发出“除衙蠢”的倡议,众人热烈响应,将衙役们的家全部捣毁。四川的各州各县闻风而起,将彭县的“除衙蠢”运动扩充为“除五蠢”运动。其中既包括了州县的吏胥衙役,还包括了府蠢——依仗王府势力横行霸道者,豪蠢——民间恃强凌弱者,宦蠢——缙绅地主家的豪奴恶仆,学蠢——包揽词讼生事害人的秀才。在这场群众运动中,“五蠢”中被活活打死的,被扔到锅里炖烂的,被推入土窑活埋的,“不可胜记”。

  这场运动在新繁、彭山等县蔓延,省会成都的城门前也聚集了众多的百姓,“呼噪城下”。官方多方抚慰,而老百姓似乎非要讨个什么说法,不肯听政府的话。于是政府派出正规军镇压,这才恢复了安定团结局面。此事的最后处理结果,是以激起民变的罪名将四川巡抚廖大亨撤职,发配边疆。
  我不清楚廖大亨为人如何,但就事论事,他也怪倒霉的,完全给皇上当了替罪羊。民变的直接起因是追讨欠税,而这一条原因与崇祯的政策有关,廖大亨最多不过是执行者之一。在执行的过程中,衙蠢想必还有许多敲诈勒索多吃多拿的腐败行为,但这只能算依附性的。再说衙门中的腐败乃是明朝二百多年深厚积累的成果,廖大亨何许人,能有清除百年腐败的本事?

  有意思的是,群众运动中打出了“除五蠢”旗号,这分明是反贪官不反皇帝的表白。我们的先人只要求除去旗杆上的蠢虫。并不想砍倒龙旗。衙门还是好的,但里边的蠢虫很坏。如此主张是出于自卫策略的考虑呢,还是我们祖先的真实想法呢?我认为这是他们的真实想法,因为我们在别处并没有看到什么高见。李自成似乎走得最远,他反皇帝,但他的目标是自己当皇帝,然后再像朱元璋那样制订出许多漂亮的规定,再渐渐变成具文,过二三百年再重复闹那么一场。这算不得高见。

  通向谷底的路途
  要把一个繁荣的社会压榨到崇祯死弯的谷底,也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我想用田地价格的走向作为这项工程进度的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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