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虫又是一笑端起酒杯,道:“但,五六年前我确实没来过,但五六个月前我确实来过,也真的输了不少钱。”
方老板细细的看了赵小虫一眼道:“我不记得你来过,除非……”
“除非我来的时候你不在,或者我来的时候不是现在这张脸。”
方老板笑眯眯的端起酒杯和赵小虫碰了一下,酒杯发出“叮”的一声:“不管怎样,你以后都可以来我这喝酒,喝多少都可以。”
赵小虫道:“即使我骗了你。”
方老板放下酒杯道:“但我已把你当朋友。”
赵小虫挠了挠头道:“既然如此,我就准备要走了。”
方老板眯着眼睛道:“你,准备去哪里。”
赵小虫道:“天大地大,到处都是家。”
方老板问道:“浪迹天涯的生活真的很喜欢?”
赵小虫道:“说不上喜欢,只不过是一种习惯,不去流浪,还能干什么呢。”
方老板道:“已走了多久。”
赵小虫道:“不太长,不过我很喜欢云南那个地方,四季如春,民风淳朴,风景也很秀丽,当不知道该去哪的时候,我就会去那里呆着,有时候都快要以为那是我的家了。”
方老板举起杯看着杯中酒流光摇曳,叹道:“再美丽的地方终究是异乡,再长久的停留终究是过客。”
赵小虫笑道:“你醉了。”
方老板摇了摇头道:“我只是想起曾经的很多事而已。”
赵小虫道:“怀旧,有的时候并不是件好事。”
方老板仰头喝下一杯道:“可是忘不了的时候,就难免要怀旧了。”
赵小虫未答话,心不在焉的剥着一颗花生。
方老板继续道:“刚开这家赌场的时候,像刚才的事情,经常发生,那时候,我还没有那么多的钱,也没有认识很多人,更没有那么多的手下。”
赵小虫道:“所以你要经常出手。”
方老板点了点头道:“不仅要经常出手,而且经常要受伤,一入江湖,从此江湖,免不了打打杀杀,也免不了流血。”
赵小虫道:“这本来就很平常。”
方老板道:“是很平常,但江湖未变,人却已经变了。”
赵小虫未答话,他知道方老板一定有很多话讲。
“自从我女儿死在我眼前后,我每次看到血,都有一种恐惧感,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感。”
“每次伤人、杀人,我都尽量不留伤口,可是,流血总是难免的,看到那些喷溅的鲜血,我都会想要呕吐,但没有一次能吐的出来,反而要装作很平常的样子。”
赵小虫道:“这样的生活你还能过上十年,倒确实不易。”
方老板道:“确实不易,可在这世上,谁又过的是容易的。”
不知为何,这句话让赵小虫心中起了不小的涟漪。
方老板道:“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要达到的目的或者理想,我,以前想成为一个江湖上最最有名的大人物,当成了亲,有了孩子,我却对大人物这样的理想没有了渴望,我只想能够一家人快乐的过一辈子,然而,这样简单的生活还是被打碎了。”
说到这方老板又喝了一杯,接着道:“这十年来,我唯一想做的便是报仇,这个念头在睡梦中都不曾放下,经常梦到全身是血的孩子在梦里哭泣,我只想着为她报仇,从来不曾想过报仇之后会怎样。”
“如果不是你,也许,我这辈子都很难找到他,我以为我会欣喜若狂,可是没有,我看着他的尸体,仍有憎恨和无奈,但随之而来的是空洞,今天如果你不出手,我是想要死在有耻的手上的。”
赵小虫道:“可惜他没那个胆子,方老板这三个字并不只是个吓人的名头。”
方老板道:“只希望之后能来几个胆子大的。”
赵小虫道:“早知如此,我就应该把那个混蛋放了,让他多活几年。”
方老板道:“那可不必,只不过我这一身皮囊,已虚度了四五十年,该得到的都已得到,已经失去的,都不会再回来了,所以,今天和兄弟你大醉一场,你且离开,我也可以离开了。”
赵小虫罕见的微一皱眉,看着方老板,手中的酒流到了桌上都没发觉,好一会儿,他才叹了口气,将酒杯放下,手在桌上失神的划来划去。
半晌,赵小虫一脸遗憾的道:“身为七尺男儿,怎能不遵守承诺呢。”
方老板抬起头道:“小虫可是在说我。”
赵小虫道:“昨天你告诉小弟,以后只要我来到江南,都可以来你这里喝酒,可是刚过了一天,这个以后,便已没有了。”
方老板一愣,痴痴的看着手中的酒杯,好似呆了一样,然后木讷的点点头道:“说的不错,我怎么能失信于朋友呢,这确实是万万不可的。”
赵小虫又笑了,还是那懒洋洋的像是要睡着了的笑,他举起酒杯,和方老板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方老板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要紧事,起身几个闪落,人已经在门外,再一眨眼,方老板已出现在木雕的面前,木雕正盘膝坐在角落里,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一样,方老板把手搭在木雕的脉搏上,木雕沉声道:“我还没死。”
方老板道:“我当然知道你没死,你若是随随便便就死在一个江湖宵小手中,那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木雕刚要说话,却发现方老板正在将自己的内力一股一股传入自己体内,虽然他的伤并不算重,但靠自己运功疗伤,怎么也得两三个月才能痊愈,可是传输内力,对于传功者的精力也有不小的耗损,木雕心里虽感动却不愿受此大恩。
方老板躬身伏在木雕身侧耳语几句,木雕表情未变,只不过却已经不再拒绝,不多时,木雕运功一周天,低声道:“方老板,我已无大碍。”
方老板点了点头,又迈着四方步走回了雅舍对着赵小虫道:“他曾经是关外第一大盗萧鹰。”
赵小虫道:“燕子三抄水,轻功卓绝,一夜百户罕有失手,武功博杂,听说少年时曾在少林寺当过和尚。”
方老板道:“想不到小虫也知道这个人。”
赵小虫道:“此人虽然性格古怪了些,但是劫富济贫,并未做过伤天害理的苟且之事,是关外有名的侠盗。”
方老板点点头道:“若不是失手杀了南宫家的八公子,也不致落得现在这样。”
赵小虫脸色一正道:“南宫家?南宫世家和关外并无来往,怎么会和他们扯上了关系。”
方老板摇摇头道:“这就说来话长了,不过却也无聊得很,总之,八年前他遭多次追杀,万般无奈之下,正好碰上了我,将他收留了下来,为他易容改换了面貌,虽然旧伤不少,时至今日,仍未痊愈,但却是个铁铮铮的汉子,因为生性孤僻,人们就叫他木雕了。”
赵小虫也明白,南宫世家是武林中为数不多的古世家,武学积淀之深厚非比寻常,其南宫八荒刀、银龙枪法、飞花指等都是成名已久的绝技,被这样的世家盯上,确实很难有容身之地,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方老板还敢收容他,其胆识和气魄也足以让萧鹰情愿为他效犬马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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