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狼人杀》
第14节

作者: 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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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澍跟丁丁都大吃一惊,两人都不明白,这个张丽莎到底看上陈鹏哪点?
  不可否认,陈鹏是长得挺帅,但张丽莎这样的富家千金,难道帅哥见的还少吗?这陈鹏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
  就在唐澍想不通的时候,丁丁忽然一拍大腿:“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你那个拿了金奖的方案?”

  丁丁这么一说,唐澍也回过味来了,这大赛公布结果的日期正好是陈鹏说出去采风那天,公布结果之后,获奖选手是要去参加颁奖典礼和宴会的,陈鹏作为金奖获得者,自然获得更多关注,如果他有意攀高枝,张丽莎作为设计部总监,两人搭上也就不奇怪了。
  理清楚了渣男的劈腿路线,此时的唐澍已经从伤心转向愤怒,她把他当成自己的领路人,她一直在为他们的未来努力,可他却早已把她踢出了他的未来,或许,他从未想要跟她有过未来。
  唐澍不是气陈鹏有二心,毕竟她也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她是气他明明已经有了二心,却依旧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她的付出。他的欺骗和利用,才是让她无法释怀的。
  想着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陈鹏耍,唐澍的眼睛里有团火在烧:“他侵占的是我的权益,我不会就这么算了,周一我要去万时科技,告诉他们这个方案是我做的。”
  丁丁怕她吃亏,赶紧拦她:“不行,我们现在手上没有证据,你就是浑身长嘴也没人相信。”
  唐澍咬牙:“那我就去找那个张丽莎,揭穿陈鹏的真面目。被他这么耍,我咽不下这口气!”
  丁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咽不下也要暂时咽下去,直到我们找到能揭穿他的证据。你想啊,这女人能看上他,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她跟那个渣男都是同类,物以类聚;要么这个女人就是跟你一样的单纯,有可能是真傻,也有可能是装傻。但无论是哪种可能,她都不会相信你。”
  唐澍冷笑一声:“无论她信不信,我都要去试试。”
  丁丁看她主意已决,也豁出去了:“好,周一我陪着你一起去,实在不行,抓住那个渣男暴打一顿也算解气!”
  唐澍不想连累丁丁,摇摇头:“不用,我的事,我自己解决。”

  丁丁一副好姐妹共进退的样子:“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到时候记得叫上我。”
  唐澍心里乱糟糟的,她咬着自己的手指甲:“我得好好计划一下。”
  丁丁点点头,目光落在她手腕的翡翠玉镯上,眼睛一亮:“哇塞,这镯子水头不错啊,哪来的?”
  唐澍这才想起她今天怎么脱也脱不下来的镯子:“今天去吃饭的时候人家送的。”
  丁丁张大嘴巴,举着她的手在灯光下照了照,吃惊的说:“哎呦喂,我怎么遇不到这样的好事?什么人家出手这么大方?这东西跟你获奖的奖金差不多了。”
  唐澍吓了一跳:“不至于吧?这跟玻璃材质差不多啊。”
  丁丁一脸“不识货”的鄙视表情:“不至于?我爸就是玩这个的,我多少也懂点行情,就这镯子的成色,我实话跟你说,这个镯子比那奖金只多不少。啧啧啧,这么看来,你虽然丢了奖金,但得了镯子,这运气还是不错的嘛。”
  唐澍吓得不轻:“没想到这东西这么贵,我得赶紧弄下来,尽快去还给人家。”
  丁丁看着她手上紧紧卡着的镯子,一脸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这镯子还真不是谁都能戴进去的,你这戴进去了就难脱了。哎,你说这家人是不是看上你了,所以才用这镯子把你给套牢了?反正你现在也单身了,可以考虑一下啊。对了,那家的儿子长什么样?”
  “没见着,不知道。你怎么知道他有儿子?说不定是女儿呢?”唐澍边用力缩自己的手掌边使劲往外拉镯子。
  丁丁捏着自己的下巴思考片刻,这是她全身上下唯一一个尖的地方,所以她喜欢让别人把焦点集中在她的下巴上:“如果是女儿就更奇怪了,难道是老头自己相中你了?”
  唐澍疼得五官都皱在了一起,只能停下来喘气:“去你的,别胡说。老伯人挺好的,我进去看了他儿子的房间,全都是机械结构的书,搞不好是个结构工程师。”

  “哇塞,可以啊,理工男多好,理性耿直,没这么多花花肠子,为了这镯子,你真的可以考虑考虑啊。”
  唐澍咬紧牙关再次用力扯镯子:“考虑个屁,我们公司那些做结构的,脑子都像被焊死了一样,来来回回就知道用那几个固定的结构,没一点创新思维和设计细胞,只要我设计的造型稍微创新一些,那帮人就嚷嚷着‘这个做不了,那个做不了’。我现在天天上班,其中一项工作就是跟这些做结构的扯皮吵架,烦不胜烦,我跟你说,我看到那些拿着游标卡尺的就犯恶心,我还找个做结构的,我吃饱撑的?”

  丁丁托着大腮帮子,看着这个晶莹剔透的玉镯:“说不定这个不一样呢。”
  “别瞎扯了,快来帮我撸下来吧。”唐澍一手用力拔,一手用力扯,发现还是弄不下来,她又往手上涂了好些润肤露,想借着润滑露把镯子弄下来。
  丁丁一脸可惜:“这么好的镯子,你说还就还了,要不是我这手戴不进去,我一定去他们家毛遂自荐做儿媳妇。”

  唐澍着急的伸出胳膊:“无功不受禄,这么贵的东西,我当然不能要了。快,你在这边用力拉镯子。”
  丁丁伸出粗壮的胳膊,伸手用力一拉,巨大的拉扯力把唐澍疼得几哇乱叫:“哎呦,我手要断了。”
  丁丁赶紧松手,看了看手镯跟手掌的比例:“我说你之前是怎么戴进去的啊?这个根本取不下来,除非把你手给砍了。”
  唐澍疼得龇牙咧嘴,吸着凉气揉着手腕处勒红的地方:“我感觉我的手腕快断了,赶紧帮我拿张毛巾绑一绑。”
  丁丁刚要起身,忽然看到唐澍的裙子口袋里露出一小撮格子图案的东西,她伸手一拉,果然是一张灰色格子的手帕。
  “骑驴找马,明明自己口袋里就有一张。”丁丁说着就拿起来要帮她绑上。
  唐澍想起这手帕的主人,马上一脸嫌弃:“别别别,这东西是个神经病的,我不想用。”
  “神经病?”丁丁拿起手帕:“这年头,神经病还用手帕?这么精细?我说你怎么遇上这神经病的?”
  今天车上的事太丢人,唐澍也不想再重复了,摇摇头:“没事,算了,这手也没这么疼了,就这么着吧。”

  丁丁一脸八卦的穷追不舍:“怎么就这么算了,老实交代,是不是有什么艳遇了?”
  唐澍头疼的揉揉太阳穴:“碰上神经病还有什么艳遇,悲惨遭遇还差不多。”
  丁丁疑惑的看着这张手帕:“神经病还给你手帕用?这神经病还挺绅士的啊。不过这手帕上怎么有一股酸奶味道?”
  唐澍脸上一红,一把将手帕抢过来:“别管这张破手帕了,先帮我想想怎么把这手镯弄下来吧。”
  丁丁终于不再纠结手帕的事,看着她那几乎脱了一层皮的手:“别想了,脱不下来。”
  唐澍盯着她那红肿的手:“我就不信了,这两天我少吃点,等瘦一瘦,一定能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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