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和你想的不一样》
第3节

作者: 大漠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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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欢愣了一下,转头对老大。老大使劲的擦擦被血迷住的眼睛,但血又很快的迷上了眼睛。他大喊道:“我没有做过亏心事,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
  吴欢并不说话,慢慢退回自己的床铺边上,把手电筒含在嘴里。拿出复合弓,抽出一支三棱箭对着老大的前胸射去。

  “嗡!”老大听到弓箭的射击声,想躲避却已经来不及,箭支从心脏边的肺叶穿过,从背后穿出来。老大顿时没有了生气,瘫软在地,剧烈咳嗽着,嘴角流出巨量血沫。
  吴欢没有去看老大,而是去看边上躺在地上的老四,上去摸了一下颈动脉,没有了脉搏,才瘫软在地上。
  整个过程不过2,3分钟,M6平板电脑里还播放着张学友和蜈蚣精斗法的片段。吴欢感觉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一阵山风吹过,把吴欢吹清醒了,他知道不能在这里久留,毕竟不知道还有没有人上来。于是起身,把睡袋,平板电脑收起,把复合弓挂在背包上。
  看看自己手上的砍刀,又看看地上的横刀。吴欢知道在乱世中多一把武器对自己有多大的好处!他把老大的横刀捡起,又从老大身上解下刀鞘。
  吴欢想想,开始搜索起老大的身上,看看有碎银子之类的东西?电视里的碎银子没有搜到,到是搜到不少铜钱,金戒子,金步摇之类的东西。还有一块上面刻了字的牌子,吴欢并不认识上面的字。牌子是铜的,铜是好东西,很多地方可以用到。

  吴欢搜索完老大,又对其他几个人搜索了一遍,把搜索到的东西,装进背包里。吴欢再检查一次,自己有没有东西遗留,确定没有,才离开兰若寺。
  吴欢是不敢往金华方向走的,他怕遇见官差衙役,一是他背负着命案,而是自己的服装太过怪异,会给那些衙役有种可以敲诈的感觉。所以他只能沿着山中行走,避开人。
  吴欢辨别了一下方向,朝义乌方向走去,那边是他的家乡,他要回家乡看看,有没有祖先存在。另外,家乡的地形熟悉一些,对他来说,这非常重要。
  吴欢朝义乌方向走了几个小时,实在支持不住,找了一个突出的岩石下面睡了一会。继续往义乌走,现在离命案现场还是太近了。
  金华的那些衙役也不是吃干饭的,没有几天的功夫,兰若寺被他们找到了。当他们看见5个人死法的时候,脸色变了。

  虽然这5个人都有被狼吃狗咬的痕迹,但是一个被吓死,一个自刎,一个脑袋被砍下来,一个被后腰砍断,这四个人都没有动,像是被神秘东西吓到了。
  还有一个,脑门上巨大砍开的豁口,还有一支奇特,非常细,不知道什么材料做的箭矢,直接射穿甲胄,对穿身体,这是多么霸道的弓弩。
  仵作拔出箭矢,太守刘德昭接过箭,仔细观察起来,箭头是三棱箭头,不像铸造出来的又不像是磨出来的,非常的锋利,而箭头和箭杆的接口,居然可以扭动。
  刘德昭顺一个方向拧了几下,箭头居然掉了下来。这是什么情况?这纹路?他查看一下箭杆里的螺纹,也是一样。刘德昭又把箭头拧回去。拧开,拧进反反复复几次,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刘德昭把箭交给自己的随扈说道:“这兰若寺废弃多年,想来这里鬼魅横行,这些人都为厉鬼索命而死,就此结案吧!”
  刘德昭的话就是命令,现在隋朝已经灭亡,新朝是谁的还都不一定,谁会来管这几个人的生死?再说了,太守就是一郡之长,谁会为几个溃兵流寇找太守的麻烦?这案子就这样结了。

  刘德昭看看箭矢,回头对仵作说道:“仵作!这箭矢?”
  仵作也是一个非常通透的人,知道刘德昭的意思,忙赔笑脸说道:“小人没有见过这箭矢。”
  刘德昭点点头,对其他的衙役说道:“这小屋后面就是墓园,你们就把他们埋在这里吧,至少不是暴尸荒野,也算是对的起他们。”
  刘德昭说完就匆匆下山了,在他心里,这螺纹比什么事实都重要。但他说兰若寺有恶鬼伤人,却被流传开了,成为一方的禁忌。
  吴欢回到那个世界家的位置,看到的是郁郁葱葱的森林。那个世界他只花了50分钟的嘀嘀,这回程路居然用了5天。这5天,让他吃足了苦头,没有路,没有人烟,到处都是荆棘和猛兽。
  其实南北朝,江南地方被开发的还很少,大开发是在唐末和南宋时期。特别是南宋,因为金人南下,大量中原的人逃到江南,才有浙江的今天的繁盛。
  吴欢的祖先就是北宋的时候,从江苏搬来的。到吴欢长大的时候,那片秀美和肥沃的土地,都是经过上千年的开垦和种养才形成的。
  在茫茫森林中,吴欢是有把握活下去,但会活的很累,这方圆10来里都没有人烟,有足够的空间和猎物让自己生活。可是有必要长期生活吗?离开人群的人,最终死于孤独,这并不是开玩笑的。
  吴欢看看自己的身体,他现在知道自己变年轻了好多,从平板电脑看自己,可能也就17,8岁。真是奇怪,人穿越,还会把身体也倒退吗?那自己带的那些物品为什么还是老样子?

  就这身皮囊,带着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出现在城市中,不用想,自己就像街上抱着金子的娃娃,成为别人的目标是分分钟的事情。留在这里,把自己的箭术,刀术和体格练好点,能在乱世当中活的长久点。当然如果能淘换到需要的东西,弄出手榴弹,猎丨枪丨等武器,这样命可以更加长久一点。
  吴欢决定在家乡度过冬天,等春天,或者下一个冬天的时候,移居到小镇上。或者可能的话,就在这里开垦过日子,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就算过完一生了。当然这个可能,就是忘记那个世界的老婆孩子。
  吴欢从来不是具有野心的人,或者说,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老婆孩子热炕头,有口饱饭就是最好的生活。他耿直的性格在官场上,会被坑的骨头不剩。从商?没有想过,应该说,没有资本。
  吴欢开始寻找落脚的地方,吴欢看过太多的野外生存节目,知道哪些地方可以宿营,怎么宿营。吴欢开始苦笑,电视总归是电视,在茫茫森林中,特别是这种原始的地方,野兽何其多?
  住在树上好就好在一般野兽上不了,虫蚁会少很多。可是最大的缺点就是上下很麻烦,还有就是冬天要冻死人,烧火取暖会变的很危险。住在地上,也有地上的好处,至少不用上下,没有上下树的风险。冬天暖和一点,但面对的野兽就要多一点。

  不过,快冬天了,虫子之类的东西少下去了,至于猛兽,只要火不灭,他们是不敢靠近自己的,周围还可以用荆棘围一圈。
  吴欢最终决定在一颗大樟树下搭一个窝,然后用枣树的树枝围一个大圈,因为枣树上的刺很长很多,可以有效的抵御猛兽。
  窝不急着搭,帐篷还可以凑合,背包的食品可以吃上几天,不用急着找食物,这棘刺栅栏却是要最先做的。不弄起来,晚上都睡不着,怕的是睡熟了,火灭了,猛兽靠近自己,自己就成了猛兽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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